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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刚察县2024年农牧区分散式供水保障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刚政〔2024〕2号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刚察县2024年农牧区分散式供水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刚农水科字2023330号)收悉,经县委农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研究,同意该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刚察县2024年农牧区分散式供水保障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单位: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四)项目责任人:李国林;

(五)项目性质:新建;

(六)项目实施时限: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七)项目建设地点: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新海村、恩乃村;伊克乌兰乡角什科贡麻村、角什科秀麻村、亚秀村、压公麻村、尚木多村;吉尔孟乡环仓贡麻村、日芒村、秀脑贡麻村、秀脑休麻村;哈尔盖镇察拉村、切察村、压秀麻村;泉吉乡冶合茂村。

(八)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机井30眼。

二、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3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二类费用30.55万元,资金由中央、省、州县级财政配套解决。

三、效益分析

项目的建成可确保沙柳河镇、伊克乌兰乡、吉尔孟乡、泉吉乡、哈尔盖镇等3乡2镇16个行政村47户180人、0.7985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牧区饮水的安全保障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供水安全保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管理。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安排,明确项目具体管理人员。各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财政补助资金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资金管理。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支付实行报账制,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条款经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验收后拨付,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完成后,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组织各乡镇、县财政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三)档案管理。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实施进度信息,并将项目涉及文件、表册、技术资料、照片资料、绩效总结等,规范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接此文后,请你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刚察县2024年农牧区分散式供水保障项目投资总预算表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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