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泉吉乡年乃索麻村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刚农水科〔2023〕338号)收悉,经县委农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研究,同意该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泉吉乡年乃索麻村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泉吉乡年乃索麻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1月)。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区总占地面积21620.00平方米(约32.4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286.00平方米,其中:新建羊棚4栋,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单栋面积600.00平方米,共4栋),每栋配套建设运动场遮雨棚900.00平方米,共计3600平方米;新建储草棚1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新建防疫隔离舍1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新建堆粪场1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新建消毒室1栋,建筑面积20平方米;新建兽医兽药室1栋,建筑面积60平方米;新建旱厕2栋,建筑面积6平方米;配套建设养殖场围墙、大门、道路硬化、排水明沟、场地平整、水暖电管网及设备购置等附属设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798.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68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46%;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1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46%;预备费30.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2%。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798.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费用700.00万元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类费用及预备费98.00万元为专项补助及县级配套资金。
四、项目运营模式
(一)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归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所有;由泉吉乡政府负责理清权属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纳入村级资产管理。
(二)项目建成后由年乃索麻村统一经营,泉吉乡人民政府和村“两委”监督。
(三)项目建成后由年乃索麻村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和维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泉吉乡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年乃索麻村驻村工作组、年乃索麻村村“两委”要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资金管理。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审计部门依法做好项目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三)项目档案管理。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收集、保存,对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施工、生产准备、竣工、等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保存,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四)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应当遵循“群众受益、安全高效、权责明晰、因地制宜、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及时做好该项目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六、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地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宽村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渠道,为畜牧业走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提供了有利条件,成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新途径。
接此文后,请你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附:泉吉乡年乃索麻村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