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2024年刚察县沙柳河镇恩乃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刚建〔2024〕32号)收悉,经2023年县委农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研究,同意该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刚察县沙柳河镇恩乃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柳河镇恩乃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9个月(2024年3月-2024年11月)。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包括门前修缮工程、巷道路面改造工程、雨水边沟工程、环卫工程、散水工程、井盖更换工程、预留带工程等。其中:门前修缮203㎡,巷道路面改造1381㎡,路缘石840m,现状拆除1457㎡,新建雨水边沟341m,垃圾收集点1座,废物箱6个,散水处理415㎡,井盖更换10个,预留带处理700㎡。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0.9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1%。
(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项目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二类费用10.00万元为地方配套资金。
四、项目运营模式
(一)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归沙柳河镇恩乃村所有;由沙柳河镇政府负责理清权属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纳入村级资产管理。
(二)项目建成后由恩乃村统一经营,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监督。
(三)项目建成后由沙柳河镇恩乃村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和维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恩乃村驻村工作组、恩乃村村“两委”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资金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并会同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审计部门依法做好项目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三)项目档案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收集、保存,对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施工、生产准备、竣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保存,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四)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应当遵循“群众受益、安全高效、权责明晰、因地制宜、公开透明”的原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及时做好该项目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六、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能改善项目村的农村风貌及卫生环境,提升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形成特色示范村落,推动文明新风活动的开展,营造和谐乡土文化,提升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接此文后,请你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附:2024年刚察县恩乃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