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有序推进我县帮扶产业项目规范运行,充分运用“四个一批”方式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夯实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基础,经2026年刚察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刚察县2026年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四个一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刚察县2026年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四个一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有序推进帮扶产业项目规范运行,充分运用“四个一批”方式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目标,对现有帮扶产业项目进行精准施策、分类巩固,推动其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全面摸排评估现有帮扶产业项目资产运营状况,区分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不同问题,采取差异化、针对性巩固措施,确保施策精准、落地有效。二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严格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强化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风险防范作用,推动帮扶产业良性发展。三是坚持利益联结,联农带农。进一步完善产业项目与村集体、农牧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产业发展惠及更多村民。四是坚持提质增效,绿色发展。注重提升产业项目的科技含量、产品质量、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五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建立健全产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重点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和管理风险,确保帮扶资产安全可控。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资产底数,精准分类施策。截至2026年3月底,除2025年实施的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因项目竣工结算、移交确权等原因尚未录入系统、形成台账外,2013年以来我县累计形成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共计304个,其中15个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因租赁、入股、自营期间受市场经济波动及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处于低效闲置状态。按照“四个一批”分类认定标准,将其中13个纳入“盘活一批”范围,2个纳入“调整一批”范围,确保帮扶资产底数清、分类明、措施准。
(二)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到2026年底,全面完成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四个一批”各项工作,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运营质量显著提升。纳入“巩固一批”范围的帮扶产业项目资产,稳定运营率达到95%以上,亏损面大幅缩小,平均收益率稳步提高;进一步细化县、乡、村三级责任分工,明确经营性资产权属划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带农增收效果增强。产业项目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人数持续增加,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与度和受益面不断扩大,村民通过入股分红、务工就业、订单生产、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获得的收入稳步增长。三是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项目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四是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建立健全产业风险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重大风险点得到有效管控,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五是数据管理动态更新。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每月定期调整“四个一批”分类结果,坚决杜绝“一次填报定终身”、系统数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确保项目资产更新管理情况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三)强化分类措施,推动政策落地。全面排查评估,精准建立台账。一是开展全面“回头看”,对现有帮扶产业项目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评估项目运营现状、资产状况、经济效益、带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分类“清单制”,对市场前景好、运营基本正常但存在技术、管理、销售等短板的项目,列入“巩固一批”,重点推进优化升级;对暂时遇到困难、市场发生变化或经营模式不适应但仍有盘活价值的项目,列入“盘活一批”,积极探索转型重组、合作经营等路径;对长期闲置、亏损严重、无市场前景或难以挽救的项目,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稳妥有序处置,严防资产流失和损失扩大。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提质增效。一是对“巩固一批”项目,对接科技资源和专家力量,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拓展市场渠道,支持创建特色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专业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实际需要,对老旧设施、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更新或技术改造,完善设施装备条件。二是对“盘活一批”项目,深入分析项目陷入困境的根源,结合资源禀赋和市场变化,研究调整产品结构、转变经营模式,或引入新的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租赁;推动同类产业项目重组整合、联合发展,形成规模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对“处置一批”项目,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转让、拍卖、租赁、报废等合法合规方式处置,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做好资产核销与盘活工作,妥善处理债权债务,依法核销相关损失;收回的资金或资产,按规定专项用于新的产业发展或乡村建设项目。
(四)细化成效指标,健全评估机制。一是规范收益分配。进一步完善帮扶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明确提取公积公益金、扩大再生产、村民分红、困难群体帮扶等比例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二是创新联农带农模式。积极推广帮扶产业联农带农多种利益联结模式,拓宽农户增收渠道,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三是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在务工就业、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优先考虑本地农户,重点保障脱贫人口就业权益,切实维护农户合法利益。四是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监测产业项目市场行情、生产成本、销售价格、自然灾害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五是强化保险保障支撑。积极宣传引导,扩大帮扶产业项目保险覆盖范围,争取保费补贴政策支持,降低自然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六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引导项目主体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合理规划生产布局,推行标准化生产,注重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防范债务风险。
三、积极推动低效闲置资产的盘活和分红追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闲置低效帮扶资产盘活和收益分红追缴作为当前“四个一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分类施策、细化责任落实,持续提升帮扶资产运营效益,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牧户合法权益。
(一)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明细台账。要结合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数据,对辖区内闲置低效帮扶资产、收益分红拖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一核实、分类登记,形成“低效闲置项目资产清单”和“分红追缴项目清单”。清单需明确资产基本信息、责任主体、具体推进措施及进展成效等内容,做到底数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二)严格规范操作,推进资产盘活调整。要对纳入“盘活一批”的项目,逐一制定“一项一策”盘活方案,明确盘活时限、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预期效果,确保盘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现有闲置项目转为低效运营的,继续纳入低效项目管理,严禁以“闲置资产已运营”为由认定为“已盘活”。对纳入“调整一批”的项目,严格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第三方评估及相应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处置,严禁随意处置、违规处置帮扶资产。资产处置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开展常态化帮扶项目,其中属于国有资产的,收回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属于集体资产的,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三)强化催收力度,确保分红足额到位。要对照“分红追缴项目清单”,及时开展收益分红追缴工作,严格落实“每月必有进展”的工作要求。对以往拖欠村集体和农牧户收益分红的经营主体,采取多轮次、多方式反复催收;对催收无果的,依法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终止运营合同、收回帮扶资产,必要时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追缴欠款和帮扶资产。要结合每个项目实际,制定“一项一策”催收计划,督促经营主体按计划分期足额还款,最大限度挽回集体和农牧户损失,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帮扶资产“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帮扶资产“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松懈心态。要将此项工作与各级审计、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农村集体“三资”排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等工作一体推进,协同发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对帮扶资产“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工作实施过程、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的全程监督,规范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工作全程可追溯。积极引导项目主体申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等相关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帮扶资产项目,在技术改造、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帮扶资产“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关心支持帮扶产业巩固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刚察县低效闲置项目资产清单
2.刚察县分红追缴项目清单
附件--刚察县低效闲置项目资产两张清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