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你局《关于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刚自资林草〔2026〕118号)已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十七届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一是将位于沙柳河镇吉尔孟路以东,面积0.016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作为刚察县果洛藏贡麻村村⺠中心及河东村室外工程用地。二是将位于沙柳河镇末尼林卡路以南、新城大道以东,面积0.0638公项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作为海北州刚察县城区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项目用地。三是将位于沙柳河镇刚察县人⺠医院传染性疾病科大楼以东,面积0.1288公项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作为海北州乡镇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用地。四是将位于哈尔盖镇经二路以东,面积0.1263公项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哈尔盖镇环仓秀麻村⺠委员会作为哈尔盖镇环仓秀麻村村⺠综合服务中心用地。五是将位于泉吉乡年乃索麻村315国道以南,面积0.4243公顷国有建 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作为刚察县⻦岛集镇旅游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用地。
接此文后,请你局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此复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