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刚察县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购置低氟边销茶)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刚民宗〔2026〕14号)收悉。经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刚察县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购置低氟边销茶)项目实施方案》。
二、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6月至9月,项目资金为中央常态化帮扶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万元。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购置的低氟边销茶按实际采购数量统一调配发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精准开展对象摸排、登记公示工作,建立完善发放台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产品须符合《低氟边销茶》(GB19965-2005)国家标准。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要全程对采购的边销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及氟含量检测,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和发放。
(二)严格落实“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社落实”工作机制,规范采购边销茶的发放流程,做到到户到人、签字确认、拍照留痕、档案齐全。同步开展健康饮茶及饮茶型地氟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科学饮茶意识和政策知晓度。
(三)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管理;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及时提供脱贫户、监测户等基础数据信息;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技术指导、健康宣传及氟含量检测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抽样检查与溯源核查工作;各乡镇做好人员摸排、组织发放、政策宣传等工作。
四、接此批复后,请你局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发挥预期效益。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