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刚察县哈尔盖镇切察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哈政〔2026〕34号)收悉,经2026年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第3会议研究,同意该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刚察县哈尔盖镇切察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刚察县哈尔盖镇切察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6月(2026年6月—2026年12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哈尔盖镇切察村购置农用机械设备,主要购置轮式拖拉机(110.5kw)2台、液压翻转调幅犁2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四缸)2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六缸)2台、高速耙2台、镇压器2台、小麦施肥播种机1台、拾禾台4台、自走式割晒机1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1台、大型条播机1台、液压翻转犁(180.4-240.4kw)1台、轮式拖拉机(155kw)2台、免耕播种机1台、轮式拖拉机(88.2kw)2台、液压翻转犁 (88.2-117.6kw)2台、高炮运粮倒粮撒肥车1台等农用机械设备29台。
二、资金投入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927.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9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8.17%;项目建设其他费用17.00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3%)。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910.00万元,二类费用17.00万元为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三、项目运营模式
(一)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归哈尔盖镇切察村所有;由哈尔盖镇人民政府负责理清权属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纳入村级资产管理。
(二)项目建成后由切察村统一经营,哈尔盖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监督。
(三)项目建成后由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和维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哈尔盖镇人民政府、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切察村驻村工作组、切察村村“两委”,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资金管理。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审计部门依法做好项目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三)项目档案管理。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收集、保存。要对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施工、生产准备、竣工等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四)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应当遵循“群众受益、安全高效、权责明晰、因地制宜、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做好该项目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接此文后,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