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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第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晁世海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胡绍军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统计及金融方面的工作。受县长委托分管县监察局、审计局、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统计局、法制办公室、信访局、藏语文工作办公室、地震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负责同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张小兵
协助县长负责经济贸易、招商引资、对口支援和热水煤炭产业园区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济和商务局、对口支援办公室、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同省州驻县工业企业及哈尔盖镇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王伟
协助县长负责旅游、城乡建设、对口支援和高原海滨藏城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口支援办公室。
副县长尕玛才旦
协助县长负责农林牧水、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民政、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同青海湖农场、黄玉农场、三角城种羊场、残疾人联合会、气象局及吉尔孟乡的联系协调。
副县长才让扎西
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同县供电公司、保险公司及伊克乌兰乡的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哈文秀
协助县长负责财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食品药品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同县文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税热默分局及泉吉乡的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苗杰
协助县长负责科技、城镇监管、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协会和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负责同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联通及沙柳河镇的联系与协调。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胡绍军、王伟、尕玛才旦同志互补;张小兵、才让扎西同志互补;哈文秀、苗杰同志互补。互补一方如外出挂职或学习,在岗同志及时补位履职,政府不再另行行文。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胡绍军同志负责协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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