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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5月26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全县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新农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新农保目标责任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度新农保工作任务。根据2011年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为获得征缴工作先进集体的哈尔盖镇人民政府、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吉尔孟乡人民政府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现金奖励;为获得建档工作先进集体的泉吉乡人民政府给予10000元的现金奖励。
二、为获得先进个人的贾芳、杨雪、扎西、郭继红、金兴英等5位同志分别给予500元的现金奖励。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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