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为扎实开展我县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刚考核字〔2013〕2号)要求和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审计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检查方面
年内完成财务收支检查不少于44个部门。
调整为:年内完成财务收支检查不少于22个部门。即:目前已完成检查的9个单位和农牧系统4个单位,卫生系统3个单位,交通系统2个单位,县属行政单位4个。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
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少于15个项目。
调整为: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少于10个项目。
三、规范村级财务及收支审计方面
年内完成村级财务收支审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不少于6个行政村。
调整为:年内完成村级财务收支审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不少于7个行政村。同时,村级财务审计乡镇由泉吉乡调整为沙柳河镇。
其他年度审计项目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