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教育局拟定的《刚察县教师培训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刚察县教师培训规划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海北州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及需求,现制定《刚察县教师培训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小学教师能力建设为根本,以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突出骨干、倾斜乡镇”的方针,组织实施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能、新技术”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有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主要目标
(一)对教师实行每三年为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县98%以上中小学教师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年终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二)到2015年,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小学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5%以上。
(三)到2015年,选拔培养省州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名校长15人以上;培养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50人以上;各学校分级建设优秀教师团队,到2015年,形成学科、学段分布合理的优秀人才团队,总量达到专任教师的5%。
(四)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培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能,创新教育教学实践,实现我县教师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发展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的原则。抓好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和学科带头人培训,在教育教学一线造就一支具有较高师德修养和创新精神,全面掌握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善于组织团队学习,引领集体互助、反思的校本研训骨干力量,发挥他们在校本研训中的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二)项目带动原则。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师离职培训等项目为契机。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利用项目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培训和日常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使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校际联动的原则。发挥中小学、幼儿园示范校、基地校和县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名师支队,通过他们的辐射拉动作用,推进区域发展。
(四)重心下移的原则。研训人员深入一线,深入教育教学实践,现场研训,实践研训,采取分类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专题讲解,提高全体教师素质。
(五)资源整合的原则。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开发网上资源,搭建网上研训平台。组建教学能手送教下乡,送教进城,及时为一线教师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援助。
(六)帮扶结对提高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结对学校的帮扶支教有利时机,进行“请进来,走出去”教师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中青年校长、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挂职锻炼、跟岗学习、优质课观摩等方式的培训。同时邀请帮扶学校的管理者、名优教师到学校进行学校管理、示范课展示、专题讲座等形式培训。
四、培训计划
(一)管理者培训。管理者培训主要包含对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师教育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等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到先进发达地区挂职等方式,分期分批对管理者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各级管理者都了解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掌握新课程背景下加强学校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提高管理者对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业务指导水平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一支能力较强的管理者队伍。到2015年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培训。通过培训,校(园)长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100%、85%。
(二)培训者培训。各学校组建一支数量足够、学科齐全、相对稳定的教师培训者队伍。培训者队伍由教研员、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具有较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组成。有计划地组织各级培训者参加相关的集中培训,或通过选派参加省州级培训、选送到省外进行短期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者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培训者能有效地组织各种培训,指导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校本培训的开展。
(三)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训。师德教育是教师培训永恒的主题。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的首要内容,列为本周期重要培训任务之一。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师德论坛、撰写心得等形式认真开展师德教育,塑造教师高尚的道德行为,引导教师履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使其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并使其转化为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的具体行动。围绕新时代对“师德”的更高要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广泛开展“师德论坛”等各项活动。完善师德工作年度评估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到2015年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分别创建3个中小学师德建设示范性学校;培养15名中小学县州级师德标兵,中小学教师师德年度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四)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水平。配合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为依托,把基于现有教学媒体环境的教学设计为主要任务强化培训,使90%的教师熟练掌握常用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基本操作,能收集、鉴别、整合、应用与学科相关的教学资源以优化教学环境。同时,逐步将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水平与教师聘任、教学能手、教师考核和职务晋升相挂钩,形成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激励机制。
(五)进行新课程、新技能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紧密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的不同阶段确定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采取多种途径和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培训、新技能的培训。注重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惑,以案例为载体,以问题为主线,以课堂教学为主题,贴近教学实际。并加强对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教材的使用和处理,课程开发与课程实施能力,参与式教学技能,教学科研技能,教学评价技能等新的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六)学历提升培训。各学校制定教师学历提高培训计划。根据教师专业结构情况,有计划地选派或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坚持在职攻读为主,脱产学习为辅和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高校研修、现代远程教育、电大、自考等多种途径进行学历学位提高培训。防止选择培训专业时避难新简、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等现象的发生。
(七)新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指对教龄在二年以内或在见习期内教师的培训。新教师培训内容含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所任教学科课标解读、教材教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班主任工作等内容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对新教师进行分类分岗的岗位培训。新教师参加各级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包括校本培训)。
(八)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训。本周期培训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实施“刚察县40名名师工程”,结合《刚察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选拔在教学一线有领军作用的教师,总结提炼教学实践经验,参与研训,参与课题,参与教育讲坛,假期集中研修,外出考察,向专家型教师发展。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学中青年教师,通过在岗自修、集中研训,利用项目培训学习研究国内外中小学先进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为他们成为各地区学科研训主力打下基础,带动提高校际联动校教师队伍素质。
(九)班主任教师培训。本周期开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现代学校班组管理、中小学生心理特点与教育、新时期学生工作、学生家长工作等为重点的班主任教师培训。到2015年,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在普遍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学校常规培训的同时,还应参加国家、省、州以及县组织的不少于18学时的班主任教师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实现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全覆盖的目标。
(十)幼儿教师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幼儿教师培训,使其巩固专业思想,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胜任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培训工作坚持“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以师德教育、心理健康、幼儿园教学模式与教学活动案例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专业培训,到2014年底将现有幼儿园专任教师轮训一遍。
(十一)以乡镇教师为重点的培训。加强乡镇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任(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对口交流支援、轮教等途径,给予乡镇教师培训机会,以促进牧区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各学校要逐步形成一支以校长、教导主任、骨干教师为主体的骨干力量,并通过他们发挥引领作用,促进校本培训的开展,不断提高广大乡镇教师的整体素质。
此外,除上述培训之外,各学校根据社会、教育的发展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其他专项性、指令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县、学校两级管理,全面落实培训机构和培训任务。在州、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安排下,集中培训由县教研室、县校外辅导员培训中心及电教中心等教师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校本研训由学校组织。结合我县实际,成立由教育局负责人为组长,学校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刚察县中小学教师培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学校相应成立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校本培训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教育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逐步形成有利于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机制。
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培训、管理、使用“一条龙”制度。形成有利于骨干教师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促进骨干教师的不断成长和骨干作用的充分发挥。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对教师学完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由教师所在学校进行登记注册。
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激励与约束构制。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待遇。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列入教育考核的内容,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职、晋级、评优、评模的必备条件,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始终保持良性运行状态。
对不愿意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应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经教育仍拒绝参加培训或擅自中断学习造成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培训经费。为实现培训培养目标和任务,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教育部门、学校、个人共同分担的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机制。根据中共刚察县委、刚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决定》中规定,按照教师总数20%,每师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学校在编制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时,要按学校公用经费的8%安排教师培训费,以保证广大教师尤其是乡镇教师的培训经费。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强化对教师培训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切实加强对教师培训经费的督查力度,确保经费用于各级骨干教师、培训者、管理者培训及课程建设、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全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分启动、全面推广、评估验收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底)
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良好氛围。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本校培训规划、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开展“刚察县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展评”活动,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二)全面落实阶段(2013年8月一2015年8月)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地逐步开展校本培训,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保证培训质量,切忌搞形式主义,在培训项目上可交错进行,培训进度允许有先有后,但应确保总体上在2015年底前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教育局每学期不定期对各校培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中小学教师培训情况列为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导评估,将评估结果与当年学校《教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挂钩。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
2015年10月底前,教育局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完成对学校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