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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拟定的《关于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扩大广播
电视有效覆盖的实施方案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326号)和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3〕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全县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积极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工作,是确保正确舆论导向,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确保全县各族人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平等享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最新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抵御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维护我县文化主权和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从维护我县各族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迫切愿望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在工作中具体实施中采取先治理、后置换,先安装户户通、后推进国标地面无线覆盖,推动整体工作向全面纵深的方向发展。
二、重点工作
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积极推动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西新工程、村村通、户户通和广播电视进寺院工程建设,提升广播电视有效覆盖,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译制播出能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积极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一)加大对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清理整治力度,登记、收缴、置换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1、根据国务院令(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7部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法发〔2007〕38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政府领导,民宗局、公安局、工商、文化、广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联合开展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收缴非法销售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取缔非法销售经营点。
2、登记、收缴和置换全县乡镇及农牧区群众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1)对城镇已经接入有线电视网络用户,但仍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一律进行收缴,纳入有线电视用户管理。
(2)对城镇未接入有线电视网络用户,采取安装有线电视数字机顶盒的方式对目前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用户进行置换。
(3)对农牧区用户、各寺院僧侣使用的卫星接收设施分别采用方式进行置换。一是对有线电视信号已通达的农牧户和寺院安装有线电视设施的,纳入有线电视管理范围;二是对已通电并具有通信信号的农牧区和寺院采用“户户通”方式进行置换;三是对已通电,但无通信信号的农牧区和寺院采用“村村通”方式进行置换。
(二)加快实施公共卫星电视覆盖和国际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
1、继续完成好我县村村通工程和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的收尾工作任务,提高农牧区广播电视覆盖率。
2、继续推进广播电视进寺院项目,争取农牧区重点地区不留死角。对全县的寺院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实施广播电视进寺院项目。有通信信号的寺院采用“户户通”方式覆盖;无通信信号或信号较弱的寺院采用“村村通”方式覆盖。
3、加快实施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有效提高我县自办节目覆盖率。进行网络优化,利用通信营运商基站进行补点覆盖,使我县自办节目在“户户通”用户中的覆盖率达到70%。
(三)加强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制作能力建设,提高全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水平
加快提升县级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和影视剧译制能力。实施好西新工程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项目,提高县电视台藏语译制能力,适时延长藏语广播电视播出时间,提高藏语译制节目质量,提高藏语节目播出和电视放映水平,更好地满足藏语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顿行动和扩大覆盖工作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刚察县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登记收缴置换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和成员单位分工
(一)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与县政府和广电部门的沟通联系,防止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不稳定因素,监督、协调、推进全县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与各地、各部门一起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下设哈尔盖镇工作组、沙柳河镇工作组、伊克乌兰乡工作组、泉吉乡工作组、吉尔孟乡工作组、热水工作组、社区居委会工作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清查工作组和全县市场销售点清查工作组九个工作组,严格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各成员单位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的具体实施工作;采取政府牵头组织,广电部门、基层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方式完成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登记、造册、收缴、置换等环节工作。
2、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安排解决全县国际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置换、县发射机更新改造等项目资金;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3、县民族宗教局。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广播电视进寺院工程项目;协调各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置换等工作。
4、县公安局。对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涉及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和侦办;指导、协调公安机关参与开展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5、县国保大队。负责非法销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情报线索搜集和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供侦查、取证等办案支持服务;指导基层单位参与配合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6、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督促、检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参与全面清查收缴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
7、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加强对市场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清理整顿和打击力度;把好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利用广告、手机短信和网站等推销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规范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市场秩序。
8、县广播电视台、青海广电网络公司刚察分公司积极配合省广电局加快实施国标地面数字无线覆盖工程;实施好西新工程中藏语广播电视节目配套建设;加大向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供片力度的工作;加强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建立覆盖全县的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体系;配合支持和动员县广电部门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登记、收缴、置换工作;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技术保障、信息交流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和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工作期限一年,从2013年1月5日开始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1月5日至2月28日)为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阶段。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广泛宣传教育,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开展确保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入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等工作,由县广电部门负责统计相关数据,并按照置换方式进行准确分类,为下一步实施收缴和置换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2013年2月底前必须完成全县城镇、农村牧区和寺院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登记工作。
   2、务必在2013年2月底完成实施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市场销售、流通环节清理整顿工作。
3、2013年年初,在全县开始实施各个寺院的广播电视进寺院工程。
4、2013年1月,同步实施西新工程全省第五期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广播、电视、电影译制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2013年3月1日至6月20日)为卫星地面设施置换安装和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实施阶段
1、2013年3月至6月20日,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动员各基层单位、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扎实地推进城乡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置换安装工作,完成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置换等主要任务。
2、2013年4月,同步启动全县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
3、2013年4月20日前,与置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完成2012年度全县“村村通”和“户户通”收尾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成绩、总结验收阶段
1、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扩大战果,使专项整治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全面推进。重点加强各环节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整体评价,表彰先进。
2、积极配合省广电局完成西新工程全省第五期县级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广播、电视、电影译制建设项目。
3、完成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进行网络优化,利用通信营运商基站进行补点覆盖,使我县自办节目在“户户通”用户中的覆盖率基本达到7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和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程序负责,工作难度大,必须在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此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各项工作的实施,执法检查工作以全县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行动主体,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实施置换与覆盖各项具体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详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列入2013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二)层层分解任务,加强基层工作。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和置换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此项工作的关键在第一阶段,要严格按照相关执法依据,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领导、组织、动员及广泛宣传工作,特别是入户登记、造册、统计等基础性工作,为下一阶段提供准确数据大号基础。实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置换工作重点和难点在基层,涉及各乡镇、农牧区村、社区居委会和工矿企业等单位,县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工作的领导主题,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本辖区乡镇、社区居委会的力量,进行调查登记,了解情况,以先登记、再收缴、后置换的工作方式,做到一户不漏,不留死角,坚持 “打”“防”结合,“堵”“疏”并举,严防境外有害卫星电视信号在我县的渗透与传播,确保卫星电视节目的内容安全和传输安全。
(三)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基础工作。各地要从保障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县实现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先行区出发,采取各种方式,切实加大宣传疏导力度,将开展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等讲清、讲透,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城镇、农牧区用户充分了解政策,分清是非,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入户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县广电部门依据登记做好统计和建档工作,同时做好置换工作。
(四)加强技术服务,做好信息交流。在全县各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协调省广电局、省广电网络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适时抽调技术骨干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同时做好信息沟通交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促进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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