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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的《贯彻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贯彻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
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为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维护全县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根据2013年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关于〈2013年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通知》(北食药安委〔2013〕05号文)和《2013年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北食药安委〔2013〕3号文)和与州食安委签定的《201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办法: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全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部门监管分工机制,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配置,不断充实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力量。在现有基础上,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由县政府主管领导负责;不断完善成员单位和部门责任人参与的联合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实行和健全上级政府对下级、本级政府对监管部门的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做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瞒报漏报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或事件的人或集体进行责任追责。
不断加强执法设施设备建设和配置,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广泛应用电子设备、信息等技术,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现场稽查等效能,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在不断巩固、完善和充实县、乡(镇)、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两级责任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的基础上,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乡镇、社区和村(牧委会)重要职责,乡镇主管领导、村(牧委会)主任为乡镇、村(牧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每个乡(镇)设置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在村(牧委会)和社区至少要明确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实现岗位有人管,事务有人做,任务落实有实效。加大对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各级协管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以上的学习培训。不断充实和完善协管网络,配齐配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做到“四定”(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履行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四项职责,巩固乡镇、社区和村(牧委会)食品安全协管网络覆盖率100%的目标。再充实的协管员和信息员,要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村(牧委会)及社区要与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做好“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庆和 “环湖赛”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行为,开展违禁超标专项整治。以严密排查农牧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初级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造滥制、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为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药品包装材料、药品生产流通等为重点行业品种,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禽畜屠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流通及餐饮服务(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对涉及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加强案件查处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决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和责任追究。
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不断发展。我县尚处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起步阶段,县疾控中心和动物检验检疫部门,要依托本地资源,利用现有条件,力所能及的探索和开展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时通报监测数据,进而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提供依据。
四、加快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记录监管信息、质量事故信息、属于企业责任的举报投诉信息,一户一档,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分类档案;将执法检查记录如实地反馈到食品药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全面实现食品药品行业信用动态监管模式,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创造条件,择时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五、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积极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积极申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进一步提高全县药品经营、使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全县各族群众食品用药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已授牌的进行年度复查。积极推进食品“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六、加大宣传和科普教育力度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牧区“四进”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服务医改大局,继续加大对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的监管力度。在积极推进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抽验,减少集中抽验批次,提高随机抽验品种批次及频率,提高药品检验检测的合理性、有效性。建立现场检查、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配合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质量评价工作。
八、强化责任追究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通过约谈、集中培训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措施。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药品行业。积极稳妥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一步完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的制定、审批、备案和修订程序,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适时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整合、完善运作机制,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完善系统内的纵向信息报告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论监测和事件报告网络,保证处置效率。
九、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开展年度支出绩效评价,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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