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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刚察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刚察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现予印发。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年十一月
刚察县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3〕93号)精神,现就改革完善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实践中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责任难以完全落实,资源分散配置难以形成合力,整体行政效能不高。同时,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需要加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整合机构和职责,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有利于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抓紧抓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 
 二、加快推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管,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并加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不再保留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部门“三定”方案中具体明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县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将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和计生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县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划转相应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编制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根据职能划转后所承担的工作量确定,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同时,在整合基层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保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及时和广泛覆盖,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体系。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整合后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在部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高科学监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健全基层管理体系。重点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和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向乡镇派出食品药品执法监督机构。在农牧区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应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三、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
   )各级政府负总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的要求,进一步理顺部门的职责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和落实责任,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配套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配合本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实现社会共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承接好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职责,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农牧部门要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措施。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与农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农牧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与卫生和计生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卫生和计生部门提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卫生和计生部门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监管应立即采取措施。县食品药品监督监管会同卫生和计生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对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鸟岛工商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依法作出处理。
与县经济和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将县经济和商务部门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农牧部门。经济和商务部门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措施。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与县公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县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事项予以协助。
与县民族宗教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涉及清真属性方面的审批、管理和认证。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清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城管部门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
 四、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要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要求,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组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要与调整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同时进行。
   )协调配合,平稳过渡。改革过渡期间,食品药品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涉及改革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积极做好人财物划转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实现与新组建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严肃纪律,强化指导。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要协调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影响深远。以此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为契机,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加快构建符合县情和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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