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由县公安局拟定的《刚察县“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刚察县“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发动各行业系统,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两节”、“两会”和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胡绍军任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韩明春,县消防大队队长崔荣峰、教导员马仲英任副指挥长,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单位为成员的全县“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崔荣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两个确立”,即确保冬春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两会”期间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社会面不发生较大火灾。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坚决落实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机构列管单位,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监管职责,依法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治理”行动,即:
冬防1号行动(即日起至12月10日),治理重点为餐厅、酒店等餐饮场所;
冬防2号行动(12月11日至12月23日),治理重点为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九小”场所等;
冬防3号行动(12月24日至1月31日),治理重点为“两会”会场、代表驻地、人员密集场所等;
冬防4号行动(2月1日至3月1日),治理重点为春节、元宵节期间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共聚集场所,大型节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等;
(二)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检查
1、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及物业管理部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全面排查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和“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3、集中排查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两会”周边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
1、组织广电、宣传以及各类媒体,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牧区、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要整合资源,开拓思路,在城市醒目位置和交通要道树立消防公益广告牌;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组织消防、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安监等部门结合《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宣贯实施,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当前我县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量剧增,春节、元宵和“两会”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经济文化活动频繁,火灾防控难度加大。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人民欢度佳节和“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节点,发挥部门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盯住春节、元宵节、“两会”等关键时段,建立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发挥部门联动合力,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春节、元宵节及 “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时巡防看守,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三)规范管理,构建“全覆盖”网络。依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发动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四)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患。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三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控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销案;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消防安全。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参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基本常识;继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六)全面练兵,强化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对辖区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实地熟悉和排查;要强化执勤车辆装备配备,加强值班备勤和现场驻点保卫,落实消防车辆和消防水源的防冻、保温、防滑措施,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器材和保障物资,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