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全面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根据重大火灾隐患界定标准,决定对刚察县圣湖宾馆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刚察县消防大队2013年8月5日对刚察县圣湖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重大火灾隐患:
1、疏散通道数量不足,东侧疏散通道封堵
2、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第一条之规定,该单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现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督办整改期限
刚察县圣湖宾馆应在2014年5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核准销案,并摘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