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省州驻县各单位:
县财政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拟定的《刚察县2017年整合涉
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刚察县2017年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
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推进和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6﹞4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进一步实施好“九个一批”脱贫计划和行业配套方案,深入推进涉农及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国家扶贫开发纲要中提出的三保障”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两确保”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州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坚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与到村到户精准扶持相结合, 建立健全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共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扶贫政策向贫困地区聚焦、贫困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确保提前两年实现整体脱贫。为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必备条件。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我县作为涉农及相关资金整合试点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前提下,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
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2017年在全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增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统筹整合安排项目。整合优化各类涉农及相关资金,统筹使用,把脱贫攻坚同全县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联动起来,集中财力向全县12个贫困村倾斜。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围绕“九个一批”脱贫行动计划,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全力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及相关资金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优势互补,集中投入的原则。将各级安排的性质相近、用途一致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产业项目投入的方向、支持环节和工作机制,使各项资金互相匹配,形成合力,引导各类要素向贫困村集聚。
(四)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以脱贫项目为平台,以贫困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政策反应协调机制。创新工作管理模式,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加大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和责任跟踪问效,提高联动助推发展。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建立涉农及相关资金归类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作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四、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涉农项目资金性质,除各种直接补贴农牧民的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救济资金以及上级有明确规定使用范围的资金外,其他所有涉农项目资金纳入整合范围。
(一)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二)省级资金:农牧业发展资金(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和草原管护员的岗位报酬除外)、草原植被恢复费、水利发展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省级配套资金)、水资源费、林业发展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扶贫开发资金、供销改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供销社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现代物流服务网络)、美丽乡村建投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乡村旅游发展资金等。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三)市(州)级资金:省级安排下达到市(州)、由市(州)安排下达到县的涉农资金,市(州)本级财政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具体资金范围由市、州进一步明确)。
(四)县级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发达省区援青涉农资金、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
五、使用范围
扶持全县2017年7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930户、2296人脱贫,涉及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和科技局、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刚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18个部门和单位。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事业特别是贫困村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资产收益脱贫、教育脱贫、医疗脱贫、社会保障脱贫等八个方面及住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电商扶贫等攻坚行动计划方面。
六、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一)整合资金
根据2017年全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及各成员单位的项目计划,规划整合涉农资金25497.2万元(其中国家及省级财政23554万元,州级财政资金3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37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32万元)。涉及环保、农林、水利、住房建设、经济商务、电子信息、民族宗教、农牧、科技、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畜牧兽医、草原监理等部门共计30个项目。
(二)项目规划
1、环境保护、林业项目工程
总投资1216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216万元。建设天然林保护等2个项目。
2017年环保、林业项目整合表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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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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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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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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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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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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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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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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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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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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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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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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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森林项目刚察县湿地保护和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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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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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面积20.22万亩、建设钢架结构宣传牌4座、警示牌10块、拉设水泥立柱网围栏3500m、补播牧草18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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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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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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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奖励资金及湿地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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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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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迁飞补偿2.9万亩、科普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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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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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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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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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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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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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
1216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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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项目工程
总投资17801.98万元,其中,国家资金6122万元,省级资金11669万元,县级资金10.74万元。建设乌哈阿兰河防洪工程等6个项目。
2017年水利项目整合表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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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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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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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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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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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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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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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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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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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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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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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哈阿兰河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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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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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315国道泉吉大桥上、下游段乌哈阿兰曲河道6.511km(上游2.512km、下游3.999km),Ⅳ等防洪工程13.007km(左岸6.499km、右岸6.507km),配套建筑物3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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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
|
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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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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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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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克乌兰渠草原节水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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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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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干渠一条长8406m,配套支渠4条4069m,配套斗渠18条长8524m,配套建设跌水42座,分水口4座,便桥4座,农口421座,斗门19座,车桥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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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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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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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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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拉村草原节水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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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干渠一条长7522m,支渠2条长2320m,配套斗渠18条长8524m,配套渠系建筑物49座,其中维修引水口1座,分水口16座、车桥3座,便桥2座、牲畜饮水1处、2m跌水4座、农口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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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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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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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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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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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机井220眼,水源地保护1处,维修管道18.3km,土井53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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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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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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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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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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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哈河防洪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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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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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从上游天峻县与刚察县河道分界处开始往下游修建至吉尔孟布哈河大桥,修建防洪堤长度为7.50km,第二段从吉尔孟河汇入布哈河处开始修建至鸟岛布哈河大桥往下游修建8.55km处结束,修建防洪堤长度为14.1km,两处共计修建防洪堤长度为21.60km,防洪堤结构采用护坡式蜂巢网箱结构和直立式蜂巢网箱结构。本项目河道岸边修建8座丁字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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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1
|
|
6800
|
|
10.74
|
|
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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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达沟排洪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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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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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矩形C25混凝土排洪渠13.8km,车轿4座,网围栏27.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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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3
|
|
4393.24
|
|
|
|
小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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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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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
|
11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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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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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425万元,省级资金675万元,州级资金38万元,县级资金112万元。建设住房500套。责任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经济商务和电子信息工程
总投资1092.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60万元,自筹资金532万元。建设基层供销社等9个项目。
2017年经济商务和电子信息项目整合表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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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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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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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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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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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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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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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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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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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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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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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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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吉尔孟乡基层供销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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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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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以现有设施条件为依托,改造建设总面积为793平方米,其中改建农资经营部210平方米;改建农资仓库180平方米;地坪190平方米,防滑地板砖213平方米;仓库和经营部建筑结构为混砖结构。促进吉尔孟乡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供销社统一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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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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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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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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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泉吉乡基层供销社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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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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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新建经营用房330平方米,2层,560平方米,砖混结构场地硬化200平方米,购置货柜8个,计量设备2套,6KG背光平盘计重秤精确0.1克,钢制大门门头1套,标识标牌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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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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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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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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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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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沙柳河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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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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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饲料仓储100平方米、草棚100平方米、羊舍960平方米(4栋,240平方米/栋)、运动场2000平方米(4处、500平方米/处);新建道路地坪900平方米。购置设备饲料喂槽、饲草粉碎机51个/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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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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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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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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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沙柳河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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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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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总投资57万元,其中改建繁育羊暖棚3处*200平方米;育肥羊圈800平方米;饲料仓库200平方米;兽药房1间*60平方米;牛羊饮水设施饮水1套;办公室2间*30平方米;供销社统一标示等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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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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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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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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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哈尔盖镇切察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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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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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建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用房50平方米,主要用于日用消费品销售、烟花爆竹销售、通信等代理用房。2改建农村居民生活服务用房70平方米,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含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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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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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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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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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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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吉尔孟乡环仓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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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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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建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用房85平方米,主要用于日用消费品销售、烟花爆竹销售、通信等代理用房。2改建农村居民生活服务用房75平方米,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含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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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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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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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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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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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泉吉乡新泉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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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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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建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用房85平方米,主要用于日用消费品销售、烟花爆竹销售、通信等代理用房。2改建农村居民生活服务用房75平方米,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含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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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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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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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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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牧源畜牧有限公司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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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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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分割车间148.48平方米、屠宰车间200平方米、储存库172.5平方米、速冻库125平方米等,配套购置压缩机2台、切肉机2台。项目建成运营后,年销售冷鲜肉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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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
|
|
100
|
|
|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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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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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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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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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三级服务平台、搭建10个村服务网点、将打通物流信息链及建立刚察县本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10个村级服务网点为、沙柳河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尕曲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果洛藏贡麻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哈尔盖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果洛藏秀麻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环仓秀麻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泉吉乡电子商务服务点、扎苏合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年乃麻电子商务服务点及伊克乌兰电子商务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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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
100
|
|
|
400
|
小计
|
|
|
|
1092
|
0
|
560
|
0
|
0
|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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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万元。民族文化特色基础建设和保护。责任单位为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6、扶贫开发项目
总投资2137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137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建设产业发展到户资金等3个项目。
2017年扶贫开发项目整合表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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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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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
合计
|
国家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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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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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到户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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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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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生产母羊、牦母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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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
837
|
|
|
|
|
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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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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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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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宾馆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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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300
|
|
|
|
|
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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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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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生产母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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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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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2137
|
1137
|
0
|
0
|
1000
|
0
|
7、农牧和科技项目工程
总投资192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90万元,省级资金80万元,县级资金250万元。建设生态保护等8个项目。
2017年农牧和科技项目整合表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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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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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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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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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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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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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高原鼠兔90万亩,高原鼢鼠10万元,退化草地治理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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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8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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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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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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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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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路面维修654平方米、围墙154米、场地硬化地坪6160平方米、门卫用房40平方米,大门1座、园区标志性建筑物1座、供水管网改造(DN150管网470米,消防井3座,检查井6座及人行道恢复)、供暖管网改造(DN250管网450米,DN150管网250米,检查井10座及人行道恢复)、新建管理用房及仓储用房561.6平方米,钢结构二层,以及场地硬化200平方米室外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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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
500
|
|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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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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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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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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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肥推广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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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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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刚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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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作物种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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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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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类品种繁育1000亩,小油菜良种繁育5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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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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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农牧机械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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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松整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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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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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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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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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刚察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
2017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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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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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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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刚察县草原监理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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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鼠害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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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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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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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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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草原监理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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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虫害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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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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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
30
|
|
|
|
小计
|
|
|
|
1920
|
1590
|
80
|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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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整合办法
(一)合理编制方案。编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时必须将省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州级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发达省区援青涉农资金、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一并纳入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资金安排要结合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在保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的前提下,对接全省农业产业和重点项目规划布局,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结合实际科学安排资金,突出脱贫成效。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依据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安排方案确定的项目类别,组织乡镇、单位、经营主体在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申报项目,由县级部门进行初选。初选确定的项目,县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县级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一般为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超过50%,同时邀请项目实施乡镇干部和村民代表列席,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通过评审的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在项目乡、村、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示,对无异议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对多数群众持反对意见的项目重新选项。方案一经批复,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须重新报批。
(二)细化部门预算。每年部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对涉农部门预算进行会商,根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八个一批”脱贫计划,合并同类项,集中预算资金,明确重点投向,同时进一步缩减支农待分配资金,所有能分解的项目要在年初预算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盘活涉农存量资金,对明确结余的项目存量资金收回财政调整安排到精准扶贫项目中统筹使用。
(三)坚持规划引领。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要根据全县“十三五”规划以及各部门行业规划和围绕“九个一批”脱贫行动计划,按照行业投资政策导向,每年2月份,安排部署各乡镇、贫困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根据本村实际,精心调研,加强与各涉农相关单位衔接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编制具体脱贫项目计划,以乡(镇)政府文件上报整合办;整合办组织各涉农相关单位对各贫困村上报的项目计划进行合格性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计划,由整合办安排各部门制定本年度精准扶贫具体项目资金整合计划和项目建设方案上报州整合办,审核不合格的项目计划退回重新编制。州整合办对各县提交的年度捆绑项目及资金整合开展论证评审,编制完成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并建立涉农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策与形势变化及时予以调整和充实,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及时与各部门加强沟通,按照年度整合方案及项目建设方案,主动与省、州有关部门对接项目,完成前期可研、投资评审、申报立项等工作,待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以整合办正式文件明确各部门当年投入到精准扶贫的项目名称、投入资金量、建设周期、增收目标、建设效益、脱贫人口等。
(四)统一申报程序。严格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各县每年将年度要实施的精准扶贫项目及投资区域打捆,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提出安排意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系统集成脱贫计划。制定年度整合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整合资金支持范围、扶持政策及标准,以及项目验收、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等制度。各部门向上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时,按“各乡(村)编制脱贫项目计划→县各部门编制年度整合涉农项目申报方案→县整合办审核→州整合办审核→州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州整合办审核→州整合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
项目批复立项后,按照全县年度脱贫项目整合方案统一组织项目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协调责任,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接受检查验收。
(五)规范拨付程序。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在本部门办理报账手续。项目主管部门要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明晰资金流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款项要直接拨入物资供应商或工程实施单位,整合资金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按招标合同支付资金,项目开工预拨项目资金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后累计拨付项目资金的90%;待项目竣工验收1年后,经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复核,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方可拨付项目剩余资金。其他项目按项目实施前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拨款。
(六)完善协商机制。积极建立健全涉农各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为开展好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要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将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总责、发改部门以规划统筹为主、财政部门以资金管理为主、涉农部门以项目管理为主、审计监察部门以监督为主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双组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和科技局、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刚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解决资金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制度性联系整合协调会议及时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同级扶贫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县、乡两级统筹使用涉农资金能力,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县政府的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健全“围绕规划,额度下达,明确方向,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模式,资金下达到县后,由其按照统一规划、目标任务和管理要求,遵循整合原则,结合实际,将各级财政资金捆绑起来统筹使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创新建管机制。进一步创新利益链接机制和“农民自愿、农民主体、竞争立项、公开透明”的民办公助机制以及“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扶贫项目建设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对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要明确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强化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探索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贫困户生产经营资本的实现方式,扶持发展扶贫专业合作社,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让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让贫困农牧民长久、持续受益。
(四)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一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按本县地方财政收入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并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到位。二是突出财政涉农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涉农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发挥涉农资金规模效益。制定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支持精准扶贫。三是发挥贫困户开发建设的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优化村民“一事一议”机制,鼓励贫困户积极出资出力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四是创新投入机制与融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纳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五是强化与金融部门横纵融合,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多放贷,推进“授信池”业务,加大信用贷款力度、发展互联网金融扶贫等方式,切实发挥金融资金撬动作用。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从规划编制到项目竣工验收的整合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管关口前移,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机制,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加强各级、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监督力量。细化和分解管理职责和监督责任,把项目审批、资金整合、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各个管理区域的工作措施和管理职责融合对接。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实现项目及资金管理的全程在线监控和无缝对接监管,防止以资金整合名义挪用涉农整合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项目规范高效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并及时通报。进一步推进项目管理的阳光化、规范化进程,继续完善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监理制、公告公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等管理方式,积极主动接受贫困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对项目规划、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实施等全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深化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绩效评价制度,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完善前期论证、中期检查、后期综合评价的考评体系,对整合资金的安排、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七)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对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对整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以宣传,为开展整合涉农资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