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7〕6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了解情况、协调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对于保证政府系统政令畅通、促进政府机关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2016年信息报送情况来看,各乡镇、部门信息报送严重滞后,普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写与不写一个样、多写少写一个样、被采用和不被采用一个样的消极思想观念,致使本乡镇、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不主动、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低;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报送信息任以工作会议、领导动向、常规工作动态为主,没有按照信息报送的格式和要求深入分析和挖掘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经验性的信息和特色的信息少,缺乏高度、广度、深度和力度;三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信息约稿不重视,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按时保质报送,甚至出现敷衍了事、拒不上报,造成信息报送工作被动。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使政务信息工作真正发挥服务领导决策的基础性作用,指导整体工作的重要渠道作用,以及对整体工作状况、重要工作进展、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掌控作用和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建议的通道作用。要制定计划、强化措施,明确重点,注重时效,提高质量,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围绕中心,明确政务信息报送重点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上报:贯彻落实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要经济指标完成、经济运行态势、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作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重大活动、获国家省州奖励情况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三、改进方法,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一是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措施,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为政府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提供服务。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信息的采编、核实工作,确保上报的信息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切忌以偏概全,主观臆断。二是要坚持喜忧兼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既要报送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也要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民生、治安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在问题类信息的报送上既要注意反映宏观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努力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也要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和呼声,努力为领导把握大局、作出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要把握信息时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有强烈的信息意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凡需要县政府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都要及时编报政务信息。特别是对涉及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展示工作成效。对于有重大价值的重点稿件,信息员可以与县政府综合办公室加强联系和沟通。
四、严格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时调整选配1至2名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并于1月16日前将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报送县政府综合办公室。
(二)完善运行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上报信息审签、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日常重要动态信息报送等系列制度,对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严格责任制,确保信息质量。各乡镇、各部门每周报送县政府办政务信息原则上不少于2条。同时,由县政府办进行约稿的,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篇幅及时完成政务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信息报送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人:豆本加,电话:8652505
(三)严格目标考核。实行信息得分通报制度,县政府办每季度根据县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刚办字〔2017〕7号)文件精神对各乡镇、部门的信息采用情况进行评分达标并通报,对报送信息不认真、不及时和失真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采用分值作为年度目标考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