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7〕12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交通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做好全县交通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交通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坎本才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仁 青 县交通运输局长
成 员:郭守洋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局长
索 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才让东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吉 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才让加 县交通运输局东片区负责人
赵克第 县交通运输局西片区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具体负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开展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在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公路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做好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开展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检测工作;做好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仁青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