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7〕37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和委员就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提案。经州、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提案审定委员会审核,转交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共计19件。为认真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认真,严格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格式给代表、委员作答复。建立签发人制度,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一领衔代表、委员。并附寄《征询意见表》和《办理工作联系单》,征求代表或委员对本部门办理工作的意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并提出合理意见和要求的,承办单位收到反馈意见后应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答复。对因政策及其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办理的建议事项,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
以正式公文用纸,编排文号、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单位电话号码。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办理的情况,在答复的右上角注明办理结果类别:建议或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A”;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标“B”;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标“C”;不能解决或留作工作参考的,标“D”。
二、加强协调,按期办结
在办理工作中,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答复意见的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务必于2017年8月9日前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同时将答复函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各一式三份。各承办单位务必于2017年10月20日前答复县政协委员提案,同时答复函抄送县政协办汉文60份、藏文45份,县政府办一式三份。给村、社藏族代表的答复函必须要用藏汉两种文字形式予以答复。办理结果的藏文翻译事宜由藏语文办公室具体负责。
如各承办单位认为建议和提案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请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0日内将建议、提案原件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提出转办意见,以便重新确定承办单位。
附:1、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2、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5、办理工作联系单
6、代表意见建议及委员提案
7、代表委员意见提案
人大办公室联系人:马文林 8652403
政府办公室联系人:严贵成 8652505
政协办公室联系人:孙 志 8651170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