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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0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城镇管理局关于县境内环境卫生责任
区域划分的通知

刚政办〔2017〕53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城镇管理局关于县境内环境卫生责任

区域划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省州驻县各单位:

县城镇管理局拟定的《县境内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的报告》已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县境内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

为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级卫生县城”,确保各单位及网格的环境卫生责任到人,经实地踏勘,结合实际,将县城及县境内315国道划分为六个环境卫生区域:

一、 第一区域(县城内)

原粮食局(位于西大街),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

二、 第二区域(网格管理区域)

1、胜利桥河道左右(南到末尼林卡路,北到 瓦颜路延伸段),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2、原托儿所(瓦颜路北侧、看守所东侧、县幼儿园西侧中间区域),责任单位:县武警中队。

3、原中学家属区(东至县完小、南至学苑路、西至公贡麻市场、北至热水路),责任单位:教育局。

4、原公检法家属院(东至北大街、南至西大街、西至吉尔孟路、北至瓦颜路,除电信局以外),责任单位: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

5、原派出所家属区(位于交警大队西侧至玉馨苑东侧中间区域,西到沙柳河路,东到交警队,南到315国道,北到学苑路),责任单位: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妇幼保健站。

6、原政府家属院(位于沙柳河镇政府北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

7、原罐头厂周边(西到电力巷,东到恩乃巷,南到末尼林卡路,北到315国道),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8、变电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责任单位:变电所

9、原小学家属院(位于幼儿园南侧、公贡麻市场路西),责任单位:公安消防大队 。

10、瓦颜路家属院(瓦颜路北、汽车站对面),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11、原农牧局和农机管理站家属院及周边(东到哈尔盖路,南到末尼林卡路,西到泉吉南路,北到315国道),责任单位:农牧和科技局及下属各站、场。

12、原信用联社家属院(原信用联社家属院、广场对面),责任单位:农村信用联社。

13、友谊林公园(位于西大街中国石油路东侧、末尼林卡路北侧),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原老兽医站家属院(西大街路南侧、友谊林公园东侧、末尼林卡路北侧),责任单位: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瓦颜路延伸段路南(南到315国道,东到三期供暖公司,西到江仓路,北到瓦颜路),责任单位:援建对口支援办公室。

16、瓦颜路延伸段路北(东至吉尔孟路、南至瓦颜路、西至江仓路、北至果洛藏贡麻村大门,除果洛藏贡麻村外),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藏医院。

17、潘保西路南侧(东至沙柳河路、南至热水路、西至公贡麻村大门、北至潘保路,除单位和家属区),责任单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18、末尼林卡路南(东至变电站、南至恩尕村、西至延河新居、北至末尼林卡路),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19、潘保路西两侧(智美新区B区北侧,养鸡场南、果洛藏贡麻村),责任单位:武装部。

20、老窑洞农家院周边(人工湖东侧、老窑洞北侧,东到电力巷,西到人工河),邮政局。

21、南环路两侧,责任单位:县民族中学。

22、青年林和刚北干渠,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23、地税局、工商局、保险公司院后,责任单位:地税局。 

24、释藏林卡周边(东至江仓路、南至沙柳河大桥、西至沙柳河、北至江仓路),责任单位:民族宗教事务局、佛教协会。

25、三期供暖换热站周边,责任单位:三期供暖公司。

26、哈尔盖路南段(东至年钦夏格尔日路,南到末尼林卡路,北到315国道),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27、泉吉南路到恩乃巷(南到末尼林卡路,北到315国道)责任单位: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8、新市场院内(老电影院对面),责任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9、果洛新村小区,责任单位:沙柳河寄宿制小学校、县完全小学。

30、三角城种羊场公租房周边,责任单位:移动公司。

三、第三区域(游牧民定居点、县城周边村庄)

1、雍润花园(气象局后面):沙柳河镇政府。

2、智美新区(县中队后面):沙柳河镇政府。

3、果洛扶贫小区(原智美B区及鸡场西侧):沙柳河镇政府。

4、扎玛新区(雍润花园东侧):沙柳河镇政府。

5、圣湖佳苑(A区民中后面、B区供暖二期前):沙柳河镇政府。

6、恩乃小区(一期供暖东侧):沙柳河镇政府。

7、潘保小区(农事点改造区):沙柳河镇政府。

8、瓦彦新宅(太阳能板房):沙柳河镇政府。

9、河东新村、尕渠村、潘保村、红山村、恩乃村、果洛藏贡麻村责任单位:沙柳河镇政府。

四、第四区域(315国道)

1、153公里800米处至哈尔盖至羊场交界处(315国道两侧50米)哈尔盖责任区。

2、哈尔盖至羊场交界处至185公里处(315国道两侧50米)羊场责任区。

3、185公里至185公里200米处,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区。

4、185公里200米到400米处,汽车站责任区。

5、185公里400米到600米处,卫生监督所责任区。

6、185公里600米到800米处,公路运输管理所责任区。

7、185公里800米到186公里处,玉馨苑供暖公司责任区。

五、第五区域:(315国道)

牵头单位为沙柳河镇政府(189公里处至197公里国道两侧50米)。责任单位如下:

1、189公里至189公里3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烟草公司责任区。

2、189公里 300米至189公里6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森林公安局责任区。

3、189公里600米至189公里9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就业服务局责任区。

4、189公里900米至190公里2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纪检委责任区。

5、190公里200米至190公里5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组织部责任区。

6、190公里500米至190公里8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政法委责任区。

7、190公里800米至191公里5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残疾人联合会责任区。

8、191公里50米至191公里3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监察局责任区。

9、191公里300米至191公里55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责任区。

10、191公里550米至191公里8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气象局责任区。

11、191公里800米至192公里5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沙镇责任区。

12、192公里50米至192公里3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电信公司责任区。

13、192公里300米至192公里55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法院责任区。

14、192公里550米至192公里8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公路段责任区。

15、192公里800米至193公里5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统战部责任区。

16、193公里50米至193公里3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国税局责任区。

17、193公里300米至193公里5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宣传部责任区。

18、193公里500米至193公里7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总工会责任区。

19、193公里700米至193公里9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县党校责任区。

20、193公里900米至194公里1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中石油责任区。

21、194公里100米至194公里3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中石化责任区。

22、194公里300米至194公里6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农业银行责任区。

23、194公里600米至194公里9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财政局责任区。

24、194公里900米至195公里2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责任区。

25、195公里200米至195公里5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检察院责任区。

26、195公里500米至195公里8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妇女联合会责任区。

27、195公里800米至196公里1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县团委责任区。

28、196公里100米至196公里4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审计局责任区。

29、196公里400米至196公里700米处(315国道两侧50米),统计局责任区。

30、196公里700米至197公里处(315国道两侧50米),公安局责任区。

六、第六区域(315国道)

1、197公里处至198公里(315国道两侧50米),收费站责任区。

2、198公里至212公里(泉吉大桥)(315国道两侧50米),路南,黄玉农场责任区。

3、198公里至212公里(泉吉大桥)(315国道两侧50米)路北,伊克乌兰乡政府责任区。

4、212公里处至泉吉与吉尔孟乡交界处(315国道两侧50米),泉吉责任区。

5、吉尔孟乡交界处至布哈河大桥(315国道两侧50米),吉尔孟责任区。

6、伊克乌兰境内,伊克乌兰乡政府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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