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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1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0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刚政办〔2017〕59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199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艺术素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哈文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周  毛      县政府教育督学

李  秀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尕玛才让    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黄延寿      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马斌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旦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志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志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永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德格卓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冯春平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秦孝莲      团县委副书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李秀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替,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县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协调解决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开展体育美育活动工作,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对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情况汇报。。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人才培养长远战略目标的高度出发,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和学生体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主动研究解决涉及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联席会议规则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的召开具体由召集人哈文秀同志负责组织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召集人不在时,由副召集人李秀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就会议决定事项以通知、工作简报、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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