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7〕59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199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艺术素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刚察县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哈文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周 毛 县政府教育督学
李 秀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尕玛才让 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黄延寿 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马斌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旦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志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志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永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德格卓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冯春平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秦孝莲 团县委副书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李秀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替,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县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协调解决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开展体育美育活动工作,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对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情况汇报。。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人才培养长远战略目标的高度出发,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和学生体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主动研究解决涉及青少年体育美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联席会议规则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的召开具体由召集人哈文秀同志负责组织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召集人不在时,由副召集人李秀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就会议决定事项以通知、工作简报、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