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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刚察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刚政办〔2017〕73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刚察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现将《刚察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刚察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行业主管部门齐动员,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灭火应急处突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高全县社会面火灾控能力,确保全县夏季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坎本才让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闵家智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

(一)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二)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三)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有关部门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督促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有关地区、部门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目标,减少小火亡人,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以上社区达标。

(五)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按照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统一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电工监管,推动单位落实电气线路、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严格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协调有关部门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六)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专项治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全县旅游旺季特点,重点开展宾馆、饭店、市场、景区等“涉旅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同时,继续加强全县“两未”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重点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未经消防部门验收(验收备案)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6月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地区、分行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工作通告,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列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社会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以上社会单位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县政府督查室、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行动是当前全面彻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社会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加强调度指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乡镇、各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县政府督查室、公安消防大队要联合相关部门适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或行业部门,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乡镇、各部门612日前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工作总结。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乡镇、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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