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7〕77号
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017年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6月15日
2017年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放”的力度,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1、继续取消一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含金量。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实现政府权力再“瘦身”。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县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清理,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对取消中介服务实施效果开展“回头看”。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4、清理规范刚察县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
5、根据省上出台的《青海省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条例》和州上的实施意见,对取消和承接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相关部门制定监督办法和措施。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6、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7、对已放权事项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改进完善,确保放权事项落地显效。加强放权协同配套,推进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8、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9、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善相应体制机制,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管”的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0、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举报投诉和服务平台。政府各部门推动城管、文化、劳动监察、卫生计生、农牧、交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执法任性、重复检查等问题,降低执法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1、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12、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的3%,同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概率和频次。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13、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查。努力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4、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单位各部门在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20个工作日内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名称管理改革,加快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幅提高企业注册便利度;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行网上申请;推行简易退出程序,努力营造活而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6、推进职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7、完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8、积极探索科学审慎监管。监管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在监管方式、管理办法上不断创新,努力改进和加强监管,把监管的过程变为服务的过程,帮助群众解决发展难题,使市场包容有序、充满活力。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三、进一步优化“服”的力度,继续释放发展潜能
19、督促落实《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6﹞53号),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报县编办,县编办牵头审核编制《刚察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20、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把关公章”,在精减行政许可证件、证明材料、审批时限、年检培训等方面提出意见。探索推行“标准规范、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取代事前审批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职转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1、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应用、标准化建设和网络办事大厅建设,努力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力争实现省、州、县三级联动。积极推进审批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解决“信息孤岛”等政务服务短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幅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各种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各种审查与验收“单改综”,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督促各部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审批,巩固行政审批“零超时”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推广“一门式”、“一网式”经验做法,在巩固完善实体大厅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等相结合的审批模式。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由单纯的行政审批向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效能监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平台转变。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服务纳入平台。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5、丰富服务内容。依托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开通“简政放权”微信、微博平台,提供社保、纳税、民生、出行等丰富多样的服务信息。推行办事大厅手机版APP形成各类数据相互联动的政务服务数据库。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26、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将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所有信息全部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7、出台政务公开相关细则,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审批程序。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县(乡)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8、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目录制定。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29、努力清除阻碍就业创业的“藩篱”,同时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在政策宣介、法律咨询、场地和融资、用工与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好服务,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双创”和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四、切实抓好备项工作的督查落实
30、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按季通报各部门改革进展。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1、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常规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健全督查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政府督查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2、健全奖励惩戒机制,对照检查改革“任务书”和“时间表”的落实情况,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屡推不动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政府督查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