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刚政办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6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刚察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刚政办〔2017〕88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刚察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17〕34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设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助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刚察县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乡(镇)、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乡(镇)、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各乡(镇)、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等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程序等。2017年底前,县发展改革、教育、经信、公安、民政扶贫、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经信、农牧、卫生计生、税务、市监等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强化政策解读

(一)做好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县政府重大政策法规、规划方案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和影响县内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县政府网站负责在政务公开一栏中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并积极公开省州相关政策解读。

(二)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制度。

2017年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网站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二)把握舆情回应重点。重点了解涉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和县政府部门部务会议定事项的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及时发布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县政府网站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明确网站功能定位,使政府网站成为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在立足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新信息传播方式,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合办专栏专版,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形成传播合力,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请各乡(镇)、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将宜公开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相关解读
 
首 页 | 刚察农牧网
版权所有:刚察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C) 2007 www.gangcha.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10003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2240001
联系:刚察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0970-865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