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7〕106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博爱一日捐”
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青海省“博爱一日捐”捐募组委会《2017年度全省“博爱一日捐”捐募救助活动的呼吁》、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州“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度全县“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主题
“人道助医,爱心捐赠”
(二)活动时间
2017年8月9日启动,9月30日结束。
(三)募捐范围
全县各行政、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武警部队,省州驻县各单位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爱心人士。
(四)募捐形式
“博爱一日捐”活动呼吁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企业以团体身份每年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开支。各部门、单位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有二级单位及分支机构的单位或企业要将募捐活动向下延伸并负责组织实施。若有意向性募捐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明确捐款意向(捐款意向:受灾群众救助、特困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其他救助等项目),县红十字会根据捐款意向,实施救助。捐款请直接汇入募捐账户,并将捐款花名册及现金缴款单交至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便于公示和入账管理(现金缴款单上要注明“捐款单位名称”,捐款花名册要盖单位公章)。
(五)捐款用途
捐款重点用于对全县城乡特困学生的博爱助学救助,因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
(六)捐款管理
捐募资金由县红十字会依法统一管理和使用,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红十字会捐赠信息网站等公示平台,向全社会公布捐款接收和分配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刚察县红十字会捐赠信息查询网站:
http://hbgc.qhredcross.org.cn
二、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这项公益活动的社会意义,积极协调和支持募捐活动。
(二)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信息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免费刊播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为“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积极组织动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募捐活动。
(四)县红十字会做好募捐款物的组织、接受、公示等服务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募捐救助活动进展情况。
(五)根据《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税〔2001〕314号)规定,落实好募捐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审计部门对博爱一日捐接受的捐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捐款接收单位:刚察县红十字会
地 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开 户 行:刚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学苑路北)
捐款帐号:82010000000128427
联系人:卓玛措 龙磊林
联系电话:0970-8652474
手 机: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