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刚政办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6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18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6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印发

2018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实现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罚率达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行政许可规定期限办结率100%。按照国家、省、州、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防范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任务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辖区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依法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一公开””、检查计划安排、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将监督检查任务分解到每,并且明确负责落实责任人; 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督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力量及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力量。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3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在编人员5人,执法检查车辆1辆,执法检查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3=75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750-105-135=51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安排: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实际重点检查工作日为480,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64%。

2)一般检查安排:根据工作实际,一般检查安排30个工作日,占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4%

3全年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35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18%。

  4全年安排非执法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14%

  五、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安排

  2018年,将对行政区域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直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并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截止2017年底,监管的煤矿5座煤矿,非煤矿山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3家,烟花爆竹零售专柜店5,民爆器材经营单位1家,工商贸企业22家

  1、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480个。具体安排为:

  1)重点监管的煤矿5处。年内每季度检查2,每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

5×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8  = 120(个)

  2)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涉氨制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3处,年内检查4次,每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管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

13×3个监管检查工作日×4 = 156(个)

  3)重点检查的非煤矿类生产经营单位6处,年内检查4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6×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4= 72(个)

  4)重点检查的工商贸类生产经营单位22处,年内重点检查2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22×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2= 132(个)

  2、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30个,具体安排为:随机抽查。

 10处×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1= 30(个)

  3、其他执法检查日,共计135个工作日。具体安排为: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行政处罚立案、报批、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等工作,计划安排35个工作日。

  2)参与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机动执法和参加一公开””执法等工作,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3)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工作,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4、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05个,具体安排为:

  1)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各)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2)机关值班;病假、事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等工作,计划安排55个工作日。

  六、重点检查事项

  (一)按照国家、省、州、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二)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监管检查以下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备案、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重点,量化执法工作。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的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重点督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检查、督查、复查“三到位”。落实安全生产执法量化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密度。按照计划的要求,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安全检查的时间、任务和责任,精心组织好每一次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开展执法检查人员应有2人以上,且具有安全行政执法资格。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全面、记录详实,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按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责令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责任。同时,坚持本部门单独执法和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案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备案、安监内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执法过错追究及执法工作考核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确保执法效果和监管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刚察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录

一、矿山(煤矿、非煤矿山11家)

1、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塔尔煤矿

2、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

3、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先锋井

4、青海省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振兴煤矿

5、青海省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曲古沟二矿

6、刚察县江海矿业有限公司沙柳河镇果洛村石料用石石灰岩矿

7、刚察县三和新型建材砖厂

8、刚察翔安建筑有限公司刚察县伊克乌兰乡角什科秀麻村石料场

9、刚察恒兴建筑用料有限公司刚察县沙柳河(一)建筑用砂石矿

10、刚察县沙柳河吉腾福利饲草料有限公司刚察县沙柳河(二)建筑用砂石矿

11、海北强泰建筑工程用料有限公司砂石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3家)

1、中石油刚察县城东加油站

2、中石油刚察县城西加油站

3、中石油刚察县哈尔盖加油站

4、中石油热水加油站

5、中石油奥凯加油站

6、中石化刚察县城西加油站

7、中石化刚察县泉吉加油站

8、中石化刚察县哈尔盖加油站

9、中石化刚察县恒平加油站

10、中石化刚察县柴达尔加油站

11、青海省西海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12、青海省西海煤电有限公司热水加油站

13、刚察县吉尔孟中园加油站

三、民爆、烟花爆竹(6家)

1、刚察县民爆公司

2、刚察县双益超市

3、刚察县哈尔盖镇海涛百货商店

4、刚察县盐业综合经销中心

5、刚察县宇帆超市

6、刚察县忠旺百货超市

四、工商贸(煤炭洗选储运、制冷、光伏发电等22家)

1、青海百生洗煤有限公司

2、青海恒科煤业有限公司

3、青海东明商贸有限公司

4、青海义盛选煤有限公司

5、青海海润选煤有限公司

6、青海和信选煤有限公司

7、刚察嘉源洗煤有限公司

8、青海湟源盛鑫煤炭有限公司

9、青海江仓能源选煤有限公司

10、青海盛鸿物流有限公司

11、青海宝华矿业有限公司

12、青海中瑞奥凯洗煤储运有限公司

13、青海畅达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14、刚察县草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15、青海省一品畜牧产品有限公司

16、青海省华盛生态肉食品有限公司

17、刚察县逸兆新能源有限公司

18、青海华振新能源有限公司

19、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刚察无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21、刚察祯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2、海滨藏城购物中心

相关解读
 
首 页 | 刚察农牧网
版权所有:刚察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C) 2007 www.gangcha.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10003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2240001
联系:刚察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0970-865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