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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刚察县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农牧和科技局制定的《刚察县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3日

 

 

 

 

刚察县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以及青海省农牧厅编制的《青海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2017-2020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支持创建刚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园区建设,在更广领域集中政策资源,加快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加速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土地草场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促进产业转型、产品创新、品质提升,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重构和功能升级,创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引领新消费,提高农牧业供给质量和效益。吸引和集聚土地、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现代要素,加快改革举措落地,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通先进生产力进入农牧业的通道,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农牧业农牧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源。为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开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创业创新提供“演练场”和“大舞台”,为农民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构建利益联结、共享机制提供有力保障。依据我县农牧产业现状特制定本建设管理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重大意义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是新时期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一)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引领我县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新平台。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有利于在更高标准上促进农牧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重构和功能升级,促进产业转型、产品创新、品质提升,创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引领新消费,提高农牧业供给质量和效益。

(二)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培育农牧业农牧区经济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有利于在更深层次上吸引和集聚土地、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现代要素,加快改革举措落地,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通先进生产力进入农牧业的通道,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农牧业农牧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源。

(三)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探索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开辟新途径。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有利于在更大范围上发挥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为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开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创业创新提供“演练场”和“大舞台”,为农民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构建利益联结、共享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四)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新载体。有利于在更广领域集中政策资源,加快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加速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土地草场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示范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以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任务,以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农牧业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牧业发展先行区,为农牧业农牧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兼顾,因地施策,强化政府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多种有效建设模式。

二是以农牧为本,创新发展。立足资源禀赋,突出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牧业多种功能,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坚决防止非农异化,不能成为少数加工企业的工业园。

三是多方参与,农民受益。坚持城乡统筹,倡导开门办园、“有边界,无围墙”,发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注重吸引多元主体、全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建设。坚持为农、贴农、惠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让农民分享产业园发展成果。

四是绿色发展,生态友好。发展绿色产业,创设绿色政策,推广绿色模式,大力推行农业节水,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率先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污水、废气排放达标,垃圾有效处理。

(三)创建目标

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2-3家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我县“三农”发展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农民收入增长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三、创建条件及建设任务

(一)创建条件。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应达到以下条件:

1、发展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园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突出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的发展内涵,突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产业园专项规划或方案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园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各项指标区域领先,现代要素高度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体制机制创新活力迸发。主导产业集中度较高,占产业园总值的50%以上。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覆盖,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入园企业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构建股份合作等模式,建立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关系,实现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

(二)建设任务

1、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将园区建设成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农畜产品加工集群和优势品牌,将刚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

2、围绕科技创新,将园区建设成生产要素集聚的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金融支持有力、设施装备配套的现代技术和装备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3、围绕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将园区建设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演化升级,将产业园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的融合发展区。

4、围绕适度规模经营,将园区建设成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的孵化区。

5、围绕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园区建设成现代农牧业示范核心区。加快农牧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效益兴农、竞争力提升,树立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我县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四、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刚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我县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的创建和管理,成立刚察县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组长: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哈尔盖镇人民政府、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泉吉乡人民政府、吉尔孟乡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协调日常事务。统一负责创建工作,及时安排创建工作前期工作费,开展前期规划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及时完成。

(二)强化创建指导。县农牧和科技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产业园功能定位,突出以规模种养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集聚,突出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体制机制,突出以新理念新办法新机制建设产业园。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科学编制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园建设布局。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遴选推荐刚察县农畜产品产业园,鼓励积极争创。

(三) 加大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应加大对创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的支持力度。统筹现有渠道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向园区适当倾斜,形成集聚效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鼓励地方创新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

五、优惠政策

为加快我县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我县农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根据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需求,对取得县级及以上的现代农业园区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优先安排园区建设用地。将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专门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向园区倾斜。

(二)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对于园区中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优化园区周边交通路网。优先争取将通往园区及各基地公路的项目,减轻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压力,为园区创建提供较好的交通环境。

(四)保障园区建设电力供应。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步伐,优化全县农村电网供电结构,提升供电能力,保障园区建设。要制定合理的供电方案,积极争取将园区企业及基地合作社用电电价按照农业用电标准执行,规范服务行为、畅通服务渠道,为园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五)优先安排支农项目资金。对符合农牧业扶持政策立项条件的园区及其经营主体,优先实施农业基础建设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优先安排节水示范和科技推广项目。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相结合,在园区实施贷款贴息项目。对园区中建设标准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持续扶持。

(六)园区建设与扶贫开发结合。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产业化扶贫工作中,进行资源整合,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在园区建设中,侧重吸纳本县贫困人口进园务工;本县贫困村(贫困户)可以股份合作制形式参与园区产业项目建设,财政扶贫资金和金融部门支持资金可作为贫困村(贫困户)资本金,加入园区产业开发,享受利润分成;对于带动贫困人口多,扶贫效果好的园区企业,可优先评定为扶贫龙头企业,享受有关扶贫开发优惠政策。

(七)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园区内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在创建名优商标、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帮助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内省州级龙头企业从金融机构新取得一定贷款,且用于技改或扩建项目的,给予贴息支持。优先支持申报省、州科技项目。

(八)优先安排物流项目补助。对园区的物流项目和冷链物流项目由发改部门优先安排国家、省财政补助。

(九)全面优化园区金融服务。积极稳妥搭建融资平台,积极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搭建融资平台,解决新型市场主体融资难题。积极支持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优先考虑信贷支持。做好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估,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建立金融机构和涉农部门定期联系和合作协调机制,及时组织对接、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十)鼓励园区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园区各企业、合作社延伸观光、休闲、旅游、采摘多种旅游休闲功能,建成有历史、地域、民族特色,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园区。鼓励园区积极参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示范创建活动。

(十一)鼓励科技人员进园创业。鼓励各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进园区、搞服务、创新创业,按照有关政策优先评选科研成果,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在园区建立农牧特色产业孵化基地,鼓励技术人员、农牧区种养能手、大学生、退休人员入园创业,培养新业态、新技术农牧产业,加快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十二)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完善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县政府对园区加强考核,并对发展好的企业、合作社给予奖励。统筹涉农项目,以项目带资金,集中用于园区建设,发挥资金集聚优势。

(十三)支持园区专业队伍建设。从省州科研单位聘请专家教授,与县农牧各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指导园区的规划编制、决策咨询等工作;定期到园区授课、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难题。鼓励园区与科研、教学和技术推广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园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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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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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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