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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全县“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全县“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季度是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旅游消费的黄金季,也是抓好各项工作的关键期,为深化拓展一季度“百日攻坚”成果,确保年度各项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根据省州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二季度在全县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州县两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树牢攻坚意识、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以扎扎实实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工作落实,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是“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延伸和拓展,各乡镇、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工作重心放在稳定经济增长上,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发展上,把主攻方向放在提高供给质量上,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质量效益提高互促共进。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策倾斜,聚焦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努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支持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三是聚焦聚力国家战略。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发展思路,完善区域发展政策,构建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

三、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抓好经济形势综合分析,形成《关于二季度全县经济形势分析和下一步重点工作举措》。开展“十三五”规划、支持藏区发展规划等中期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退役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就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3.关注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按期分析价格指数、农副产品价格运行趋势,针对价格异动提出建议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4.制定印发《刚察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推进河湖流域水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分解落实省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落实责任单位,设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督查检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6.制定《刚察县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金融机构

7.制定年度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计划,开展支出绩效评估检查,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量。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8.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工作,聚焦重点难点推进脱贫项目,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刚察县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刚察县扶贫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刚察县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做好迎接国家级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9.强化项目统筹调度和督促推进,明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竣工验收及决算时限,切实保障各类项目全面开复工。同时,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协调援建方下达年度项目计划,落实资金,督促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对口支援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0.做好与中央及省州保护督察的衔接沟通,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绿盾2018行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1.完成河长制中期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落实《刚察县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加快做好村级河长公示牌设立。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12.扎实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原现代农业和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推进种植结构逐步向粮经饲三元结构协调发展,巩固农牧业生产经营发展良好势态。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3.强化企业“四库机制”落实力度,一企一册、精准帮扶,提高产销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定期协商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4.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进度,做好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企业清理工作,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5.开展房地产去库存成效评估,落实好我县保障房租赁政策。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6.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和反行政垄断检查。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17.分解年度全县投资目标任务,完善重大项目专题协调推进机制,通过垫支和提前拨付方式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实物工程量投资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8.安排解决成矿带重大问题的关键项目,配合开展省地勘基金项目设计论证。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19.开展“三品”专项行动,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0.按照《刚察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完成“互联网+旅游+文化”项目,配合省州有关单位做好青海湖生态之旅,促进旅游与文化、产业、扶贫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21.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试点推进农牧区卫生厕所改造与粪污治理。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政府

22.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落实有关统计整改事项。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审计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23.贯彻落实《青海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培育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及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项目,储备一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24.落实《青海省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方案》,分解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各乡镇政府

25.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贯彻落实《青海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26.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配合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国家级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7.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按照《青海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配合省州相关单位做好祁连山生态红线和青海湖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8.按照《青海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29.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实施,争取国家批复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规划。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30.实施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抓好国家湿地公园、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1.加紧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同时,积极做好二期工程项目申报和确定工作。

牵头单位: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政府

32.全面实施年度植树造林工程,保证植树造林面积和成活率。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33.落实就业提升行动,实施10个重点培训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34.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全面改薄、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持续跟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35.积极抓好医改工作,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开展第30个全国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深化医改工作调研。

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6.配合做好环湖赛、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筹备工作。加大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加快发展休闲产业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37.全力实施年度民生工程,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统筹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切实做好职业年金保值增值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38.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中期检查准备工作,完成2017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回头看。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9.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复工,落实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4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合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布法律援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4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和制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非法散装汽油“清零断根”行动,推进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把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建设智慧警务室。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42.做好汛期值守和备灾救灾工作,推进农房保险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和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监管,安排部署汛期公路保通保畅。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各乡镇政府

43.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系列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切实筑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44.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全县乡村振兴规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开展乡村振兴与高原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职能整合调研。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5.加快申报省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抓好高原美丽乡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6.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推进全县清产核资、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经营性资产股分量化,积极推进农垦、供销社等改革,开展涉农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集体经济“破零”工程。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乡镇政府

47.推进全年“农村扶贫公路”建设,督促中央预算内项目全部开工。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48.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居民户籍身份证管理创新、“掌上户政”微信服务平台创建、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49.推进全县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省级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各乡镇政府

(九)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50.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开展人员、机构、职能化转调整等调查研究,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干部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5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有关政务公开、职能转变、行政审批等职能优化整合调研。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52.推进供水、供电价格改革,制定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意见,启动实施车改方案。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53.做好“藏毯展”、“青洽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等国内外展会参展准备工作,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54.扎实做好5·19 中国旅游日青海分会场启动仪式和高原海滨藏城4A级旅游景区揭牌仪式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特别强调

(一)对照上述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对“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督查考核,同时积极协调、互相支持、加快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5月11日上午10时前,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会战黄金季”工作方案,结合第二季度工作实际,将工作落实情况由第一牵头单位汇总后(纸质版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并签字盖章,并拷贝电子版)一并报县政府,对逾期不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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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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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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