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刚察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7日
刚察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巩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成果,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现就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以下简称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以下简称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省、州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要求,集中开展专项审核“回头看”和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管档责任,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更好地服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县人社部门管理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回头看”和档案造假专项治理。
(二)整治内容。
专项审核“回头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认定的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归档;对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档案材料存在涂改或涉嫌造假的,是否已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并归档;对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及相关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已查处并追责;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是否已进行补充收集;对档案整理分类不规范的,是否已进行完善等。
档案造假专项治理:是否存在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是否存在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是否存在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是否存在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是否存在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等材料,是否存在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等材料;是否存在篡改、伪造任免等材料;是否存在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是否存在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按要求、按计划、按步骤,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决定从人社、农牧、卫生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档案审核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永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吴志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索南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德格卓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尼玛才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张冬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曹学安 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干部
余海霞 县农牧和科技局干部
南措吉 县农牧和科技局干部
卓玛措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
李吉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
杨有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
赵春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习岗位
才松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习岗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尼玛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抽调人员做好现岗位工作交接,于5月6日正式到岗,抽调人员必须服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不得擅自以原单位有事为由离岗或推脱工作,全程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抽调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规章制度;对涉及审核本人、近亲属及其他有密切利害关系人员的档案要主动提出回避;对审核档案中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人事档案中的所有信息。
(二)强化督导检查。按照专项审核“回头看”和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决定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调查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永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党永福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志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郭守莲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马 丽 县纪委信访室主任、监察委员会委员
尼玛才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任
张冬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审核意见,负责调查核实档案造假,填写《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认定表》,对造假及调查核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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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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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