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刚察县接收运营莘县援建蔬菜种植 智能温室大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11月5日
刚察县接收运营莘县援建蔬菜种植智能
温室大棚实施方案
为接管好、运营好、维护好山东省莘县援建蔬菜种植智能温室大棚,进一步提高我县蔬菜自给率,丰富农牧民群众“菜篮子”,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三十二次会议确定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援建大棚概况
2016年10月,聊城市委书记徐景颜到刚察县调研对口支援工作时,提出了全面对接脱贫攻坚工作,建立聊城市的县(市、区)对口帮扶刚察县各乡镇的援建工作新机制。莘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发挥“中国蔬菜第一县”的产业优势,在刚察县设计建设了15座具有观光旅游、蔬菜种植示范作用的智能温室大棚。2017年7月项目正式开工,总投资430万元,用地36亩,大棚单座长50米,室内跨度11米,卷帘电动化、温控自动化和水肥一体化,是国内比较先进的智能温室技术。目前,援建蔬菜大棚由山东援建方负责运营管理。
二、总体目标
围绕援建项目总体效益这一核心,以接收接管援建蔬菜大棚为基础,以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为方向,推行“委托管理、公司经营”的经营方式,推进蔬菜大棚生产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和保值增值,扩大蔬菜大棚经济总量,提高援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周边农牧户受益蔬菜产业发展,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同时,通过让专业队伍做专业事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加快我县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促进良种良法推广引用,带动周边农牧民群众科学种植,推动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和“菜篮子”工程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蔬菜大棚接收和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决定成立刚察县移交运营莘县援建蔬菜种植智能温室大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耀伟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巴 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宏 县对口支援办公室主任
金永清 沙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宣 勇 县财政局局长
黄延寿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索南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生祥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才让东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官角扎西 县市场和安全监管管理局局长
尕扎西 县司法局局长
马斌林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渠玉平 县审计局副局长
索南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索南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协助运营企业与农牧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县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援建办、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援建方完成蔬菜大棚固定资产登记,明晰往来账目,接收援建方财务审计及技术资料等档案;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资质审查;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运营协议合法合规性审查;县司法局做好司法公证。
四、资产档案接收和企业筛选
(一)固定资产接收。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全盘接收蔬菜大棚固定资产。县财政局牵头,县援建办、县审计局配合,对援建大棚全部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入账,并收集援建方财务审计档案资料。县城乡和住房建设牵头对建设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并出具验收意见,特别注意的是全面掌握大棚给水、供电等详细情况,同时收齐收全援建大棚建设图纸资料。上述资料由牵头单位收集后抓紧交县农牧和科技局按项目档案资料保存有关办法保存。
(二)技术资料接收。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县援建办协助,全面接收蔬菜大棚水肥供给、电动卷帘、温度控制等种植技术档案资料的造册登记,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大棚已种蔬菜种类、管理措施、药肥使用计量等技术档案资料,便于后续企业尽快接手运营。
(二)企业筛选。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发布竞选公告,由县移交运营莘县援建蔬菜种植智能温室大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运营企业准入资格联合审查组,按照准入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运营主体。
五、企业经营期限与运营管理模式
1.经营期限:为保障运营企业经营利益,经综合考虑我县人口基础、蔬菜供应现状等因素,运营期暂定5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移交前期所有费用由莘县负责解决。
2. 运营管理模式:蔬菜大棚为国有资产纳入县农牧和科技局固定资产账,运营企业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县农牧和科技局与入选企业签订具体运营管理协议,确保蔬菜大棚固定资产保值。鉴于我县人口基数、气候条件和蔬菜产供现状,为扶持壮大运营企业规模,探索总结高寒地区蔬菜种植农艺措施,解决剩余劳动力,第一个运营周期企业无偿使用,营销收入企业自行支配,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同时,考虑蔬菜种植技术含量高、工序复杂且劳动强度大的因素,为确保援建蔬菜种植大棚正常运营和技术提升,由县援建办牵头,县农牧和科技局配合协调沟通援建方,请求在蔬菜种植技术指导方面给予援助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准备工作,使工作有效衔接,环环相扣,确保活动的高效安全。
(二)竞选工作的各项事项,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成员单位做好负责工作的办理,对重大问题、疑疑难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抓好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抓紧落实职责分工内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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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武装部,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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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