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
自查情况的函
县财政局:
为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高部门决算编报质量,确保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按照《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的通知》(刚财〔2019〕294号)要求,我办于2019年6月21日至6月25日,组织开展了对2018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决算编制范围完整、与预算编制范围相一致,无漏报、瞒报、多报等情况;决算编制项目资金与预算批复一致,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等一致。
二、账表一致性情况。
单位性质与执行会计制度一致;决算数据总收入、总支出与会计账簿一致,无违规调整决算数据、隐匿收支结余等情况;会计核算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三公”经费支出真实无误;决算上报资产根据单位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分析填列;决算上报机构、人员信息根据编办及人事数据据实填列;非税收入上交国库金额真实,科目填报准确。
特此致函。
附表1:2018年度部门决算核查要点
附表2:2018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记录表
附表3:2018年度部门决算核查情况统计表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