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刚政办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0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哈尔盖镇亚秀玛村特色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哈尔盖镇亚秀玛村特色养殖产业发展项目

建设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6〕20号,为了实施好我县哈尔盖镇亚秀玛村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亚秀玛村位于县政府西北部,土地总面积为238.55平方公里;全村辖4个生产合作社,拥有可利用草场31.83万亩(其中:冬春草场17.66万亩,夏秋草场14.17万亩);耕地9978.43亩。全村共3691536,其中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8%,劳动力688人。全村经营各类牲畜37795头(只、匹),其中:牛7907头;羊29400只;马488匹。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7239人。

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10月,是以牛羊养殖及销售为主,以个体经营为辅的服务组织。最终形成了“村“两委”+专业合作社+联合经营小组+牧户”的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

二、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哈尔盖镇亚秀玛村特色养殖产业发展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3、项目建设单位:哈尔盖镇亚秀玛村

4、项目经营单位:刚察县哈尔盖镇亚秀玛村生态畜牧专业合作社。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6、建设地点:刚察县哈尔盖镇亚秀玛村生态畜牧专业合作社(三村一线20公里处旁)。

7、建设期限:20191-20199

三、建设方案

(一)建设方案。棚址选择:棚址选在地势平坦、背风、向阳、干燥、坐北朝南、交通方便地段。此外,还应考虑电力、通讯、草地资源等因素。建筑要求以经济、实用、耐用为原则,就地取材。

  (二)建设规模。项目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1处,建设牛棚480㎡,畜圈308㎡,围墙430m,(扶持贫困户67户、239人)。

  (三)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建设牛用暖棚1幢、480㎡,注:红砖墙体高为高2.5m,拱形棚1.5m,上下二四圈梁,三米间隔构造柱,钢筋为12mm,彩钢与阳光板间隔建设。棚内分隔栏为80mm钢管栅栏300㎡,地基:基槽深60CM,60CM院墙:高1.8m,总长430m,牛圈:高1.4m,总长308m,均为小红砖砌体,防疫室20㎡,办公室40㎡,消毒室20㎡(彩钢建设),消毒池20㎡等配套设施。牛舍门:牛舍的门通常在舍前端,门应做成双推门(向外开),坚固耐用,不设门槛,门采用50×30×1.5㎜(厚)方管和1㎜铁皮,用自攻钉加固。防止牛群出入拥挤。通风设施:屋顶开6个通风口,安装无助力风机(直径100㎜以上)进行通气,山墙开2个通风口(30×40㎝)羊用暖棚2幢、共240㎡,注:红砖墙体高为高2.0m,拱形棚1.5m,上下二四圈梁,三米间隔构造柱,钢筋为12mm,彩钢与阳光板间隔建设。棚内分隔栏为80mm钢管栅栏300㎡,地基:基槽深60CM,60CM

(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申请州级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占总投资%

(元)

(万元)

一、特色产业工程

 

 

 

 

 

暖棚(牛)

平方米

480

370

17.76

 

暖棚(羊)

平方米

240

320

7.68

 

畜圈

平方米

308

200

6.16

 

围墙

430

200

8.6

 

贮草棚

平方米

100

300

3

 

消毒室

平方米

20

300

0.6

 

防疫室

平方米

20

800

1.6

 

网围栏

2000

7

1.4

 

办公室

平方米

40

800

3.2

 

合计

 

 

 

 50.00

 

四、综合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项目区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势,为广大贫困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可改善项目区生产条件。使亚秀玛村贫困户具有长期稳定的一份收入,实现可持续脱贫。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保障亚秀玛村特色养殖产业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高规格的哈尔盖县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规划评估体系,完善利于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确保规划有序进行。

(二)资金保障。充分把握国家、省政策机遇,加大投入,努力提高农牧业装备水平。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实施监测和分析工作。

  (三)政策法治保障。寻求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出台的法规或政策的支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注重项目的工程质量,为保证项目落地生根提供政策法治保障。

(四)后续管理。项目建成后,村两委通过合作社必须继续对养殖场进行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养殖场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养殖业规模发展。同时对市场联系,搞好营销网络建设,条件成熟时可与外部营销企业达成订单生产,使区域养殖早日走上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轨道。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相关解读
 
首 页 | 刚察农牧网
版权所有:刚察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C) 2007 www.gangcha.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10003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2240001
联系:刚察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0970-865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