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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刚察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督重大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2017〕150号)的规定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和谐刚察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促进全县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应急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督促落实整改销号。

(三)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汛期、重要会议及环湖赛等重要时段、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前了解企业基本情况、检查重点及内容、确定检查方式、准确安排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及实效性。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一公开”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执法针对性、有效性

三、主要任务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辖区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依法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一公开”、检查计划安排、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将监督检查任务分解到每,并且明确负责落实责任人; 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督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力量及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监督检查力量

县应急管理局现有具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4人,执法检查车辆1辆,执法检查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4=10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占全年工作日60%。

1)重点检查安排: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安排48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安排:根据我工作实际,一般检查安排120个工作日

3)全年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40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24%。

3、非执法工作日。全年安排非执法工作日为160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16%

五、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安排

2019年,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行政区域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直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并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截止2018年底,监管的煤矿4座煤矿,非煤矿山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3家,烟花爆竹零售专柜店2,民爆器材经营单位1家,工商贸企业22家

1、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480个。具体安排为: 

1)重点监管的煤矿4处。年内每季度检查2,每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

4×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8=96(个)

2)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涉氨制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5处,年内检查4次,每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管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

15×3个监管检查工作日×4=180(个)

3)重点检查的非煤矿类生产经营单位6处,年内检查4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

6×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4=72(个)

4)重点检查的工商贸类生产经营单位22处,年内重点检查2次,监督检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需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

22×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2=132(个)

2、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60个,具体安排为:随机抽查。

 10处×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2=60(个)

3、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共计270个。具体安排为: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行政处罚立案、报批、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等工作,计划安排90个工作日。

2)参与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机动执法和参加一公开”执法等工作,计划安排90个工作日。

3)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工作,计划安排90个工作日。

4、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90个,具体安排为:

1)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各)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计划安排90个工作日。

2)病假、事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等工作,计划安排100个工作日。

六、重点检查事项 

(一)按照国家、省州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二)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监管检查以下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备案、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红线意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摆在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清政策、法律红线、底线,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精细精准推进工作,用心用脑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切实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无小事,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监管人员要坚持党性原则,对工作极端负责、勇于担当敢于叫停、敢于处罚、敢于曝光、敢于追责,要让对老百姓生命安全不负责的违法企业和其他违法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要具有坦然面对职业风险的胸怀和气度,依法履职、忠诚履职、尽职尽责,安全风险方可控,安监风险方可避。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素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干净担当。在日常监管中,领导干部要坚持“四不两直”,直面矛盾、解决问题;要完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要积极探索建立专家巡查常态化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建立专家巡查常态化。同时通过加强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有权不任性。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档。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

 

 

是否公开:宜公开

 

附件1:

刚察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录

一、矿山(煤矿、非煤矿山10家)

1、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塔尔煤矿

2、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

3、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煤矿先锋井

4、青海省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振兴煤矿

5、刚察县江海矿业有限公司沙柳河镇果洛村石料用石石灰岩矿

6刚察县三和新型建材砖厂

7、刚察翔安建筑有限公司伊克乌兰乡角什科秀麻村石料场

8、刚察恒兴建筑用料有限公司沙柳河建筑用砂石矿

9、刚察县沙柳河吉腾福利饲草料有限公司沙柳河建筑用砂石矿

10、海北强泰建筑工程用料有限公司砂石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2家)

11、中石油刚察县城东加油站

12、中石油刚察县城西加油站

13、中石油刚察县哈尔盖加油站

14、中石油热水加油站

15、中石油奥凯加油站

16、中石化刚察县城西加油站

17、中石化刚察县泉吉加油站

18、中石化刚察县哈尔盖加油站

19、中石化刚察县恒平加油站

20、中石化刚察县柴达尔加油站

21、青海省西海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22、刚察县吉尔孟中园加油站

四、民爆、烟花爆竹(3家)

23、刚察县民爆公司

24、刚察县双益超市

25、刚察县盐业综合经销中心

五、工商贸(煤炭洗选储运、制冷、光伏发电等22家)

26、青海百生洗煤有限公司

27、青海恒科煤业有限公司

28、青海东明商贸有限公司

29、青海义盛选煤有限公司

30、青海海润选煤有限公司

31、青海和信选煤有限公司

32、刚察嘉源洗煤有限公司

33、青海湟源盛鑫煤炭有限公司

34、青海江仓能源选煤有限公司

35、青海盛鸿物流有限公司

36、青海宝华矿业有限公司

37、青海中瑞奥凯洗煤储运有限公司

38、青海畅达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39、刚察县草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40、青海省一品畜牧产品有限公司

41、青海省华盛生态肉食品有限公司

42、刚察县逸兆新能源有限公司

43、青海华振新能源有限公司

44、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5、刚察无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46、刚察祯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7、海滨藏城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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