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和州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建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和提案。另有政协委员建议13条,供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为认真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是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政府工作,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渠道。办理工作是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议提案工作的成效。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断健全办理工作领导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特别是对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北政办〔2018〕37号)要求办理。
二、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做好领办交办和答复公开工作
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核对,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建议提案,请在收到建议提案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提出转办意见,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各承办单位要依法稳步推进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复文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适当公开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同时,积极探索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开,增强公开效果。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和三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和二次会议中的B类建议和提案进行再次办理,请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代表委员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提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对以往办理条件不具备、现在条件成熟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再次办理,力争办结一件销号一件。
三、密切协作、搞好配合,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要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电话联系、网络调研、邀请座谈、登门走访等方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整个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办前征求意见、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回访问效、办结公开,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分别答复代表委员。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及时将办理情况报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答复。各单位在做好办理工作的同时,对涉及的类似问题要“举一反三”,注意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注重推动问题解决。
四、规范办理,准确复函,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各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务必于今年8月10日前办结。在办理过程中,要成熟一件、办理一件、及时答复一件,避免全部办结后集中答复的做法。要规范答复行文格式,答复函应以承办单位名义答复,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不得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答复内容要从实际出发,直奔主题,力戒空话套话、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针对性答复。建议提案办结后办理复文在寄送代表委员的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分别为:8652403、8652505、8651107)。所有答复意见均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结果分类标识(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和公开形式(标注“公开”或“不公开”,未标注的视为公开)。因州对县目标责任考核的需要,请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务必在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未公布办理结果的后果自负。各承办单位在办结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于8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协办公室。办理工作总结应包括:(1)承办建议提案的特点,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2)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创新做法;(3)办理过程中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沟通情况;(4)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等。
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周 本 8652505
附件:1、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格式)
2、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3、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B类清单
5、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B类提案清单
6、州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表
7、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表
8、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B类意见
9、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B类提案
10、州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11、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12、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建议
2020年6月23日
————————————————————————————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各承办单位,档。
————————————————————————————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1
〔办理结果标记〕
〔是否同意公开〕
刚察县××局
×××字(20××)×号
———————————————————————————
关于州第十四届人大×次会议第××号
建议答复的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2020年×月×日
抄送:,州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2
〔办理结果标记〕
〔是否同意公开〕
刚察县××局
×××字(20××)×号
————————————————————————————关于州政协十四届×次会议第××号
提案答复的函
×××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2020年×月×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附件3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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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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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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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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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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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的意见:
2、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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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人大代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寄承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
附件4:
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表
建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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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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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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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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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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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领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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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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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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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B类清单
建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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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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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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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承办单位
|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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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领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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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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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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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理顺青海湖景区景地合作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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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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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2号
|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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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 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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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狮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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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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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青海湖水体面积增大淹没湖滨草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建议
|
董富奎
|
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2号海北州人大常委会
|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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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延寿
贡宝东智
毛 霞
|
巴 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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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6
|
关于从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固定政策的建议
|
尼玛卓玛
|
海北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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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
贡宝东智
毛 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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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28
|
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移民的建议
|
苏东曲
|
海北州海晏县政府
|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
黄延寿
贡宝东智
毛 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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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表
建议编号
|
案由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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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承办单位
|
责任人
|
县政府
领办领导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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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5
|
关于合理解决公路沿线养护取料问题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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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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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湟源县青藏公路70号
|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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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宝东智
|
巴 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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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83
|
关于推进青海湖景区管理与发展的提案
|
潘彩霞
|
海北州教育局
|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才 旦
|
吉狮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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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34
|
关于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提案
|
王跃荣
|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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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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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5
|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提案
|
韩德辉
|
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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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跃明
李旦忠
|
巴 特
吉狮卫
|
|
2020046
|
关于扶持我省民间救援组织的提案
|
民盟青海省委
|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1号省政协办公楼10楼
|
县应急管理局
|
李国林
|
吉狮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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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B类提案清单
建议编号
|
案由
|
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承办单位
|
责任人
|
县政府
领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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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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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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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生态旅游推动青海经济转型发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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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雯
|
海北州政协
|
县文体旅游广电
|
才 旦
|
吉狮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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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95
|
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移民的提案
|
吉美才让
|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45号
|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
黄延寿
贡宝东智
|
巴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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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海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建议编号
|
建议题目
|
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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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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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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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领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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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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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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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促进基层文化服务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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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顺林、王振龙
|
门源县阴田乡政府北山乡政府
|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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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 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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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狮卫
|
重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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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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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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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世海
|
刚察县人民政府
|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
贡宝东智
|
巴 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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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3
|
关于将刚察县鲁援生态饲料加工有限公司打造成为环湖地区“抗灾保畜”饲草料储备调运基地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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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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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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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黄延寿
|
重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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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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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建病死牲畜集中焚烧点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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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才仁多保
公保才旦、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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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哈勒景乡
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村委会
甘子河乡政府
甘子河乡托华村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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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立案提案
提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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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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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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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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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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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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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领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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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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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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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制的提案
|
陈 强、李海业
|
海北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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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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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宝东智
|
巴 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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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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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藏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提案
|
拉科、王桂庆
|
海北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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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
马跃明
|
吉狮卫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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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海北州西海镇等四个城镇纳入全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示范试点的提案
|
马丽雯、王桂庆
|
海北州政协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仁 青
|
巴 特
|
|
12
|
关于加快实施布哈河河道治理二期工程的提案
|
秦士福、宁可先
|
刚察县政协
|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黄延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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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关于提升我州特色小镇建设品质的提案
|
雍 新
|
海北州第二高级中学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仁 青
|
|
16
|
对于发挥青藏铁路站点对州内经济发展、全域旅游等的辐射带动的提案
|
陈强、李海业
|
海北州政协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马跃明
|
吉狮卫
|
|
24
|
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实施生态移民政策的提案
|
张争先、马如成
|
海晏县政府
|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
黄延寿
贡宝东智
|
巴 特
|
|
26
|
关于挖掘文化元素、力促文旅结合,提升我州旅游资源品质的提案
|
梁 军
|
门源县政协
|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
才 旦
|
吉狮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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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关于推动海北州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
|
潘彩霞
|
海北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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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关于建立海北州学校校舍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新长效机制的提案
|
张宗盛、杨德
|
海北州政协
|
县教育局
|
李成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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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关于大力树立生态保护典型人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提案
|
李洪宝、高占忠
|
海北州政协
|
县生态环境局
|
李旦忠
|
巴 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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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关于在我州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提案
|
李顺忠、索超
|
海北州政协
|
县生态环境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李旦忠
张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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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关于规范出租草场的提案
|
东智卓玛、才郎南木拉
藏哇·龙都尖措
|
刚察县政协
|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草局)
|
贡宝东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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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提案
|
雍新
|
海北州第二高级中学
|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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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角扎西
|
张世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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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关于加强社区“两委”建设,全力推进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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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复云
|
门源县直属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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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关于提高公安辅警薪酬待遇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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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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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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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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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勇
吉 太
|
张世英
巴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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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B类意见
编 号:184003
建议代表:昝春芳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2
建议题目:关于进一步理顺青海湖景区景地合作机制的建议
内 容:青海湖作为我省的王牌景区,我们长期坚持“四统一”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未建立稳妥的景地有效合作机制,让群众切实参与收益分红、利益共享,实现景区发展与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双赢”的目标,矛盾问题长期积蓄,造成景区与周边群众争利,造成“事权”与“治权”的不统一、不对等,导致环湖地区的群众增收缓慢,个别群众为谋生计铤而走险成为“两违”的主体,致使环湖地区私搭滥建和私开旅游通道等问题屡禁不止、不断反弹,成为影响整体景观效果的人为“屏障”。
建议:1.坚持以保护为主,保护、开发和利用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合理、科学地开发其旅游资源,杜绝和纠正强行随意分割整体,进行碎片化开发的行为。2.在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完善的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的停车场、观景台、自行车道等具备旅游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同时,科学规划和布局乡村旅游点,建设一批高标准、功能完善的自驾车、团队食宿、人文体验的特色民宿,露营区,较好的解决环湖客流高峰期日趋严重的住宿业供需不平衡的问题。3.明确管理主体,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的混乱现象,引导当地群众有计划的参与,并使其成为利益的主体部分,切实解决好牧民群众通过参与、发展旅游业增加收入的问题。
编 号:185002
建议代表:董富奎
通讯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2号海北州人大常委会
建议题目:关于解决青海湖水体面积增大淹没湖滨草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建议
内 容:入冬以来,刚察、海晏县的报告和群众反映,近年来青海湖水体面积增大淹没湖滨草原,并由此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据调查,我州刚察县哈尔
盖镇、沙柳河镇、伊克乌兰乡、泉吉乡和海晏县甘子河乡、青海湖乡、金滩乡、三角城镇共8个乡镇环湖,地属青海湖东北岸,受青海湖水体增加影响近年来逐步显现。从全面排查、测量情况看,一是环湖草原淹没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已经显现,需要高度关注并采取积极措施。截止2018年1月8日,除海晏金滩乡、三角城镇外,2县6个乡镇16个行政村459户群众承包的98446.51亩草原因青海湖水位变化被淹没,其中:因青海湖水位上涨直接淹没57867.51亩,因青海湖水体面积和区域降雨增加致地下水位上涨,沼泽地草原地下水涌出量增加,致使冬季结冰覆盖无法利用40579亩(集中在海晏县甘子河乡热水、俄日、达玉村,2016年冬出现,2017年入冬后加重,牧民反映自草原承包以来从未有过这种情况),涉及群众1733人。同时因水淹、结冰,使海晏县甘子河乡3个村305间房屋及泉吉乡、青海湖乡、甘子河乡335间羊棚、94个羊圈受损。二是环湖乡镇利用湖滨草原形式、占有草原面积以及湖岸地形不尽相同,所以局部问题十分突出,需要尽快给予支持。海晏县甘子河乡那卡地区多为沼泽,地下水位上涨,致地面结冰覆盖草原,造成俄日、热水、达玉等3个村104户389名群众不同受灾,受损房屋305间(其中项目房179间、自建房126间)、羊棚328间、羊圈81个,草原淹没面积达到42769亩。刚察县泉吉乡年乃索麻村(紧邻鸟岛)湖滨草原平缓,现湖水从草原承包时期的湖岸向南延伸2公里以上,有些牧民家前几年安装的网围栏立柱因转场来不及拆除,在冰面依稀可见,全村冬春草原在湖滨33户牧民承包的20636亩淹没在湖水中。以上4个村居住在湖滨的群众因冬季草场淹没面积大,在座谈、入户时,普遍反映“生态保护我们支持,青海湖水涨了我们也高兴,可现在草原淹了,有些人家淹的还多,生活现在还行,可现在牛羊过冬成了大问题”“党和政府政策好,眼前头生活还没大问题,牛羊过冬的草是头等的大问题,这是最要紧的,不然往后会很困难”“青海湖水这几年连着涨,说不定明年淹的更多,今后我们咋办”,很是焦虑,急切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尽快给予支持。其余乡、村或为春季草场(主要是刚察哈尔盖镇公贡麻村、亚秀麻村,沙柳河镇潘保村、果洛藏贡麻村、兴海村),或户均占有湖滨草原较少,尚未出现较大问题。目前,各级党委、政府都很重视这个问题,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还有17户群众租赁草场应对牲畜过冬牧草不足问题,州农牧部门也向省农牧厅报告了相关情况。据州气象局衔接省气象部门资料,2005年至2017年青海湖水位一改以往持续下降的态势,不断增长,10余年间青海湖下社水文站年平均水位累计上升1.66米,2017年9月27日卫星遥感监测结果表明:青海湖面积为4497.01平方公里,是2010年以来的最大值,与2016同期相比,扩大45.56平方公里;与历年(2001~2016年)同期相比,扩大172.87平方公里;与水体面积最小的2004年9月的4244.5平方公里相比,增加了252.51平方公里。2015--2017年,青海湖在海晏县境内的水体面积分别为607.23、585.95、647.71平方公里,在刚察县境内的水体面积分别为1423.21、1446.1、1458.4平方公里,即与2015年相比,2017年我州境内水体面积增加了75.67平方公里,合113505亩。这种情况,与环湖群众反映的“青海湖水位上涨大约在2010年开始,2015年以后,特别是2017年非常明显”的说法一致。近年来青海湖水体面积持续扩大,反映了流域地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以及退耕还林、草原禁牧、人工增雨等措施取得成效,流域植被、湿地恢复明显,注入青海湖的河流流量不断增加。但青海湖水位增高、水面扩大,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尽快做出安排,进一步落实好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新思路。
我们梳理汇总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以下建议:一、推进建立青海湖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类的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早列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拉姆萨尔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保护区,也是全国八大鸟类自然保护区和七大国际重要湿地之一,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也是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绵延的天然屏障。青海湖水位增高使环湖群众承包草原淹没,并因湖水矿化度高,淹没后的草原即使湖水退去也不能在短期内生产牧草,群众生产受损。为妥善处理好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更有效的保护湿地资源,建议省林业厅牵头,全面调查环湖草原淹没等情况,统筹考虑淹没前区域畜牧业生产能力、单位草原产出水平、群众生活水平、转产或转变生产方式难度、湖水继续上涨或阶段性变化的可能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时限,明确补偿面积按实际淹没为准,论证建立基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尽快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并以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力度推动建立青海湖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对因生态保护而使生产经营活动受限、造成损失的权益人给予补偿。二、保障环湖草场被淹没群众的生产生活。在地方持续关注这部分群众的生活问题,及时保障群众吃、穿等生活必须的同时,建议省农牧厅从农牧业救灾资金中划拨部分专门支持环湖草场淹没群众稳定生产,或在支持青南牧区的抗灾保畜资金、物资中划拨,形成长效机制,以稳定群众生产生活。
三、积极推进解决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群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青海湖自然保护区范与青海湖景区区域重叠,我州在此范围内群众水、电、路、住房、畜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受自然保护区、景区管理相关法律、政策限制,一直以来严重滞后于区域内其他群众,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建议省发改委继续协调省有关部门结合推进“湖长制”,把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重点,统筹解决。同时,要密切关注甘子河乡那卡地区因水位变化带来的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积极争取并实施新的饮用水水源工程。
编 号:195006
建议代表:尼玛卓玛
通讯地址:海北州委
建议题目:关于从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固定政策的建议
建议内容:海北州是青海湖和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二级支流大通河、中国第二大内陆河黑河、河西走廊内流水系第三大河流石羊河的水源涵养地和发源地,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和河西走廊生态水系安全,以及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生态地位极其重要。随着祁连山国家公园的正式建立和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的加大,被这“一园一湖”两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全州90%多区域的海北,保护生态的责任更重,如何科学处理好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关系是海北各级党政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加之近年来青海湖水位的持续上涨,使得湖边农牧民的草场大片淹没,保持这些农牧民的收入不减、生活水平不降的压力急剧增大,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需要海北的攻坚克难、创新作为,另一方面也需要从省委、省政府乃至国家层面给予倾斜的支持帮助。
建议:一是结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结合青海实际健全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适当提高海北境内被“一园一湖”特别是青海湖覆盖的草原、湿地、河流、土地等生态领域的补偿标准,在财政转移支付中提升生态补偿因素的占比,并形成为长效机制,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二是在“一园一湖”两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的区域内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政策,实施辖区内农牧民一户一名生态管护员政策全覆盖,并能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三是指导支持海北这个生态价值提供地区,通过市场化机制建立与生态受益地区的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督促海北把生态环境保护好,持续生态产品和服务。
编 号:195028
建议代表:苏东曲
通讯地址:海北州海晏县政府
建议题目: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移民的建议
建议内容:海晏县地处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区。近年来,随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的深入实施,青海湖周边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加之降雨(雪)量逐年增多,青海湖水位随之上涨,水域面积不断扩大,致使环湖周边草场大面积被淹没,受地质季节性变化,群众住房受损严重。据统计,湖水淹没区达4.38万亩,涉及海晏县2个乡镇5村114户426人,大部分群众赖以生存的房屋、羊棚等生产资料严重受损,近4万头只牲畜饲草料紧缺,畜牧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群众年人均收入减少2968元,严重影响了环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对此,海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州层面反映,恳请对环湖周边群众草场淹没区域给予政策倾斜和相应生态补助。2018年省级层面对整个青海湖流域湖水淹没区15122亩、每亩以80元标准给予了生态补助,我县也通过实施民政救助政策的措施进行了解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环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但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环湖周边水域面积逐年扩大,淹没草场面积每年以2万亩的速度持续增加,此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建议:从省级层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继续落实好湿地保护政策的基础上,将该地区包括刚察县的沿湖淹没区域进行生态移民,并考虑后续产业和发展问题,彻底解决该地区生产生活问题。
附件9
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 案 号:2020225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合理解决公路沿线养护取料问题的提案
提 案 人:杨永强
通讯地址:西宁市湟源县青藏公路70号
内 容:交通基础设施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和重要导向。如今公路交通已逐步从建设期向养护期转变,保持公路路况良好、维持技术等级是当今交通事业发展的重心。只有保持公路良好的通行状况,才能不断巩固提高建设效益,确保广大民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公路养护必须要以一系列的条件满足为基础,其中公路养护用料是重要和必备的条件之一,养护料场是关键所在。本提案旨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重视并合理解决公路沿线养护取料难问题,以此全面提升全省公路服务能力。
一、我省公路发展现状。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国省干线升级改造,我省公路交通实现了快速发展,里程不断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突破8万公里,高速公路达到3328公里,国省干线达到11160公里,县乡道31030公里,等级公路近4万公里。实现了所有市州通高速,所有县级行政区通二级公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提档升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近年来,随着生态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化,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物流业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公路养护工作所肩负的责任愈来愈重,养护取料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一是目前青海生态立省、生态强省,及“一优两高”战略的实施,相关砂石采挖政策紧缩,现有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维持和提质增效已是举步维艰;二是随着通车里程不断增加、路面等级的提高和费改税后公路养护资金的捉襟见肘,使公路基础设施建成后的运行、养护困难日益显现、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我省青南、海北地区海拔高、基础条件差,公路抗灾能力弱、保通难度大,公路两侧路域环境差,自身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四是国省干线沿线无固定料场,取料困难,公路养护单位取料只能依靠前期建设单位料场取料,然而公路建设期料场均为临时用地,建设完成后被恢复或封堵,市场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砂料场被关停,导致砂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养护成本,甚至在后期面临无料可取的尴尬局面;五是公路养护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的认识错位,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是生态环保的重要环节得不到认同,公路养护工作得不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特别是青海湖和祁连山生态保护区,取料异常困难,在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时,因为受生态环保责任的影响,养护料场征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个别地方政府规定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影响了养护工作的进展。
三、相关建议。一是充分认识到公路养护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公路养护与生态环保之间无较大的冲突和矛盾,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公路养护工作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二是地方政府支持和理解公路养护工作,养护料场划定由国土部门牵头,对新建公路由建设单位在工可阶段做好料场需求规划。对已建成的公路按照养护半径,提出料场需求,国土部门依据政策,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解决永久性养护料场问题;三是公路养护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所用砂石料与矿产类资源区别对待,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四是料场征用时,做好环评报告,落实好后期生态恢复资金;五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广养护用料循环再生技术,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做到低碳环保节能养护。
提 案 号:2020183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推进青海湖景区管理与发展的提案
提 案 人:潘彩霞
通讯地址:海北州教育局
内 容:在青海省各类景区中,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景区有很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每年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成为青海省全域旅游中最靓丽的名片之一。青海湖景区地跨海南和海北两个藏族自治州三县12个乡镇。为了整合环湖旅游资源,提升青海湖在国际国内的形象,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对青海湖景区进行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对规范青海湖景区的旅游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景区地跨两州三县12个乡镇,受传统行政区划的影响,景区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管理,形成块块分割的格局。这种块块分割的体制,表现为景区的管理缺乏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有关方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在旅游资源开发和行业管理,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等重要问题上协调难度大,难以共同打造旅游精品品牌。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04名,面对面积为4952平方公里的景区的保护、规划、管理利用显得力不从心,导致对青海湖开发利用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二是由于实行“四统一”的管理原则,青海湖景区的开发利用上没有兼顾自然保护区内世居农牧民的利益诉求,造成管理局与世居农牧民的利益夺战。世居民利用景区资源,从事旅游开发的建设项目的创收行为,环湖违规宾馆、餐厅、“野景区”林立,收费项目混乱无收据。景区周边饭菜价格高,草原植被破坏大,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村容村貌缺乏统一规划,严重影响了青海湖的整体形象,对发展全域旅游业都造成了一定影响。三是景区旅游文化缺少精品品牌,满地都是廉价的藏式手链,佛珠、唐卡复制品、玻璃手镯,甚至有摊贩哄抬价格,欺骗游客。景区内导游专业水平不高,服务质量较差。
建议:一是全面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开展青海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协调好青海湖景区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实施公园美化提升工程。实施公园共建共享工程,探索出台“一户确立一名护林员、一户培训一名实用的技能人员、一户扶持一项持续增收项目”等系列惠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有效调动世居农牧民群众保护生态、建设公园的积极性。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国家公园管理经验,鼓励海南、海北二州参与公园的管理,以实现青海湖国家公园的共同管理和长远发展。二是加强旅游景区行政管理工作和监督。青海湖景区的经营管理不仅需要有完善的体制、法律保驾护航,更需要完善的监督体系,建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监督体系的完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地方层面的政策法规、公众舆论、媒体监督、行政手段结合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监督等方面进行监督体系的完善。三是深入实施青海湖文化旅游项目优先与产业带动、体育休闲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文化节会引领、文旅产品创新提升、舞台艺术剧目引领、文旅人才提升、智慧旅游建设等七块战略,产生优秀的文化产业品牌效应,将青海湖文化旅游打造成为全省的支柱性产业。四是在人才吸引方面,建议政府实行多元化人才吸引政策,不但考虑高端人才引进政策,也同时考虑优质服务经验的基层技能性人才的吸收引领政策。从政策层面,保障景区配套服务人才的供应。
提 案 号:2020134
类 别:社会法制
案 由:关于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提案
提 案 人:王跃荣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内 容:
一、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必要性。我省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寒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所有困难和特点,受到复杂多变气候因素和活跃的地质运动等孕灾因子的双重影响,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破坏程度大,历来有“三年一小灾,五年一中灾,十年一大灾”之说,局部性的灾害更是年年发生。近年来,我省级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干旱、雪灾、风雹、洪涝、地震等灾害多发频发连发,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反复性、难以预见性越发凸显。据统计,2018年全省8个市(州)39个县(市、区)273个乡镇的71.96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8.47亿元。社区是社会基本单元,社区居民是各种灾害最直接的相关者。从世界范围看,社区在防灾减灾救灾中扮演着特殊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以社区为中心的灾害管理已经成为全国减灾的重点。有计划地提升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是减轻人员伤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目的就是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进而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减灾委的有关要求,自2007年开始,已连续12年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截止到2018年底,全省共有150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省整体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城乡发展不
平衡。受经济基础和基础设施等客观条件的影响,现有的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部在城市社区进行,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基本未开展创建活动,而受灾影响较重的恰恰是农村地区。二是社区减灾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从我省创建工作实际看,政府没有专项创建资金支持,创建资金由社区自行筹集,导致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建质量大打折扣。三是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总体看,我省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主观能动性作用发挥不够,减灾救灾工作过分依赖政府,群众“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如,牧区加大牛羊出栏率是冬季降低雪灾损失的重要方法,但牧发惜售的问题突出,有时需要政府反复做工作。
三、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建议。一是高度重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创建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各级政府虽然是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责任和权力机构,但应对自然灾害需要各方配合,协同作战,特别是要发挥好社区群众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社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才能保障政府作用发挥。二是设立专项资金保障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利用专项资金保障社区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培养专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从根本上提升-26-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结合农牧区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抓示范社区创建。针对部分农牧区防灾设施落后,防灾基础薄弱的现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抓好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对偏远农牧区和易受灾地区,通过异地搬迁等措施,改善农村不设防的现状,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提 案 号:2020125
类 别:生态保护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提案
提 案 人:韩德辉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内 容: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国家环保局(总局)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2000年以来,原环境保护部在生态示范区工作基础上,推动开展以生态省、市、县、乡镇、
村、工业园区为抓手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2013年,经中央批准,“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命名了三批共17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5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初步形成了点面结合、多层次推进、东中西部有序布局的建设体系,示范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是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我省从2009年开始,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为抓手,按照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和村),构建了工作体系、制定了量化指标、出台了管理规程。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目前,全省共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8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711个,湟源县和贵德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但还存在着工作激励机制不明确,能力支撑比较弱,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不足等问题,造成我省创建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为此建议:一是建议省财政部门考虑设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专项奖励资金,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以及成效巩固。目前,我省对予已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的以奖代补资金是从省级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列支,2020年后省级财政不再支出省级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创建工作奖励资金就无来源,这样会造成各地创建工作积极性不高,创建地区发展不平衡,创建成效巩固不明显等问题。二是建议各地建立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涵盖多方面内容的工作,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有详细的指标体系,涵盖范围广,涉及多个部门,并且明确的申报、评估和考核要求。只有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形成强大合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才能有力提升。三是建议各地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理念和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上,落实到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和交通、水利、农牧、林业、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各方面,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保证规划连续性,把握发展节奏,实行分类指导,示范引领,有层次分步骤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
提 案 号:2020046
类 别:教科文卫体
案 由:关于扶持我省民间救援组织的提案
提 案 人:民盟青海省委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1号省政协办公楼10楼
联系电话:0971-6302425
内 容:近年来,民间救援力量在洪涝灾害、雪灾、干旱、地震和其它遇险的各项应急救援活动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是值得倡导和扶持,又需要积极引导和规范的社会行动。但从民间救援组织的活动来看,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如救援的政策体制机制不健全、民间救援组织经费来源不足、民间救援组织缺乏系统高层面指挥引导等问题,因此,完善民间救援组织发展,是社会救灾与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此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援的有关政策法规、支持措施、监督办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救灾、救援工作。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本地财政等有关部门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民间救援人员的保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民间协作联系。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民间救援组织的长期联系,在政府救援机构投入救援的同时,也应要求民间救援组织共同参与,增加救援力量,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形成政府应急体系和民间救援组织共同治理、分工合作的局面(例如:协调其他业务部门,如:消防、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地震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定期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学习和演练,切实做到联勤联动)。三是进一步给予民间救援支持。政府部门对民间救援组织的人员物力、财力投入等予以支持和提供保障,给予一定的经费援助和设备援助,提高救援能力。对参与救援表现优秀的民间组织和个人积极给予奖励。四是进一步做好救援组织培训。一是组织民间救援队伍参加各地开展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以及抗震、消防、民政等部门开展的救援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的配合协调性。二是规范民间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及资质认证体系,组织对紧急救援队和志愿服务队伍等民间救援力量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技能,成为社会救援的中坚力量。三是加大民间救援组织的宣传,协助联系相关单位群体,支持民间救援组织做好日常向民众的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同时,要营造良好氛围,为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活动空间。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B类提案清单
提 案 号:20180252
类 别:经济
案 由:以生态旅游推动青海经济转型发展的提案
提 案 人:马丽雯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随着祁连山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祁连山地区的经济发展亟需转型,发展旅游是重要出路,但存在如下问题:
(一)保护与利用的政策不够明确。青海地区发展旅游的优势在生态,同时,也受到生态保护的限制。比如,祁连山的黑河大峡谷、仙米国家森林公园、岗石卡雪峰、拉洞峡、寺沟等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是当地旅游发展的主要招牌。由于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不明确,涉及林地、草原和土地使用建设手续难以办理,优势资源得不到利用,当地农牧民群众无法享受到旅游业带来的收益。
(二)旅游基础设施滞后。现有的基础设施难以支撑日益增长的旅游市场需求,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模小、功能少,档次低、服务差,旅游保障服务功能不够健全,旅游商品种类少、质量差,品种不丰富,不能满足游客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要,特别是旅游旺季,交通、住宿、餐饮等供需矛盾突出。
(三)“旅游六要素”尚未建立起来,没有形成完整的旅游生态系统。目前,仅基本完成了“旅游六要素”吃、住、行的三个需求点。游、娱、购的旅游项目还没有建立起来。在旅游商品方面,还无法达到让游客旅游消费最大化,依靠乡村休闲旅游,将土特产品包装成旅游商品销售带动农牧户发家致富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州县财政投入跟不上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旅游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落实困难,旅游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特别是景区的发展主要依靠自然风光,缺乏深度开发和特色打造。
(五)旅游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我州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督、旅游法庭、旅游质监执法等工作和队伍建设尚不健全。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旅游人才,缺乏熟悉州情、素质较高、职业道德优良的导游人才,市场营销团队发展滞后,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无序开发、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并且有欺客宰客、服务缺位、强制消费等现象。
建议:一是明确祁连山地区产业发展定位。随着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原有的依靠矿产资源开发的产业结构必须转型,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势在必行。为此,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祁连山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明确胜利旅游可利用范围,让当地政府在有章可循的情形下,科学发展生态旅游业。二是在开放旅游限制方面。青海省尚有16个非开放区,1个限制性开放地区,涉及青海2个市、15个县(海北州全境属于非开放区),限制了旅游业的发展。建议国家对海北州重新评估,适度放宽入境游客限制,以吸引国内外游客,拓展入境游客市场,促进旅游业发展和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打造。三是合理利用青海湖旅游资源。海北州西海镇是青海湖最近的城镇,近年来,通过打造中国原子城,在旅游服务方面有了一定的基础。青海湖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重要湿地,不宜在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修建旅游服务设施,为保护和利用好青海湖,建议把西海镇打造成为青海湖旅游的综合服务基地,建设西海镇旅游基础设施,使西海镇成为青海湖旅游的游客集散中心,为游客提供一条龙服务,在青海湖边不再设立宾馆等旅游基础设施。并且,修建环湖自行车车道,鼓励游客在游青海湖时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四是进一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结合西部大开发政策,对青海生态旅游的发展予以倾斜,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打通青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壁垒,形成以铁路、公路和航空相结合的旅游立体交通体系。在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修建高铁线路,提高旅游环境,减少散客带来的环境压力。修建祁连县至海晏县的高速公路,实现全州高速全覆盖,助推旅游发展。五是健全旅游机构。建议设立州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建立由旅游、交通、城建、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组成的旅游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推进综合整治、联合执法。
提 案 号:2019195
类 别:生态保护
案 由: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移民的提案
提 案 人:吉美才让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45号
内 容:海晏县地处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区。近年来,随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的深入实施,青海湖周边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加之降雨(雪)量逐年增多,青海湖水位随之上涨,水域面积不断扩大,致使环湖周边草场大面积被淹没,受地质季节性变化,群众住房受损严重。据统计,湖水淹没区达4.38万亩,涉及海晏县2个乡镇5村114户426人,大部分群众赖以生存的房屋、羊棚等生产资料严重受损,近4万头只牲畜饲草料紧缺,畜牧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群众年人均收入减少2968元,严重影响了环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对此,海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州层面反映,恳请对环湖周边群众草场淹没区域给予政策倾斜和相应生态补助。2018年省级层面对整个青海湖流域湖水淹没区15122亩、每亩以80元标准给予了生态补助,我县也通过实施民政救助政策的措施进行了解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环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但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环湖周边水域面积逐年扩大,淹没草场面积每年以2万亩的速度持续增加,此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建议:从省级层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继续落实好湿地保护政策的基础上,将该地区包括刚察县的沿湖淹没区域进行生态移民,并考虑后续产业和发展问题,彻底解决该地区生产生活问题。
附件10
州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编 号:20104
建议代表:申顺林、王振龙
住址或单位:门源县阴田乡政府北山乡政府
建议题目:关于积极促进基层文化服务建设的建议
内 容:由于受地域限制和多年来形成的思维认知惯性与农村工作特点,乡风文明建设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乡风文明建设投入大、见效慢。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的精力和投入侧重于经济工作,对乡风文明建设思考和谋划偏少,加之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出现重抓经济建设、轻乡风文明建设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制约了文明乡风的培育。今后,我们想通过利用城乡文化阵地建设平台,对群众进行经常性的时事政策、文明礼仪、思想道德、农技农经、科普、公民意识、法律法规等培训,增强群众的文明素养、理论水平、国家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规则观念、科技技能等,普遍提升群众的文化素养。同时,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道德规范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保护好优秀文化遗产,传承地域文明。建议通过上级财政和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乡风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推进文化大院、文体活动室、电子阅览室、农牧家书屋、文体活动广场等文化阵地的建设,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乡文化阵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文旅产业发展和公共文旅服务,形成文化产业发展带动乡风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编 号:20302
建议代表:晁世海
住址或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建议题目:关于建立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
制的意见建议
内 容:据青海省气候中心发布最新数据显示,近年来,受全球变暖、高原干旱气候及降水变率大等因素影响,青海湖湖水面积达到4583平方公里,较2000年遥感卫星数据4256.04平方公里增加326.96平方公里,连续19年呈上升态势,水位共上升2.55米,其中仅2018年上升0.48米。作为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青海湖面积的持续扩大,有利于增加周边大气湿度,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遏制青海湖东西两岸草地沙漠化趋势和维护青海湖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并对柴达木盆地、三江源、祁连山等地区均有较大影响。随着青海湖的水位持续上升,致使刚察县环湖北岸共有4个乡镇18个行政村的490户农牧民群众永久性失去基本生产生活资料、12.23万亩草场受损,严重影响到了环湖周边农牧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正常出行等活动。为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并切实加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我县委托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对青海湖北岸水位持续上涨进行了自然灾害评估,并编制完成了《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刚察区域生态保护与牧民安置规划(2020—2027)》,涵盖了湿地恢复和保护、退牧还草、草原管护员设置、河道综合整治、绿藻水华治理、退牧还湿补偿安置、安置社区建设、后续就业技能培训、村集体经济壮大培育、专业合作社培育等十项工程。该规划总投资15.29亿元,其中:生态牧民安置工程总投资10.82亿元,共涉及18个行政村1546户(包括已受影响的严格保护区20户、一般保护区470户,以及即将面临水位上涨影响的一般保护区1056户);生态保护工程总投资4.47亿元。规划实施后,不仅能极大改善环湖北岸周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更能有效保护青海湖北岸草地、湿地、河流等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鉴于此,建议:一是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制纳入省州规划当中。二是以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在《规划》实施上给予资金、项目方面的大力支持,切实有效解决环湖周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短板问题。
编 号:20303
建议代表:晁世海
住址或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建议题目:关于将刚察县鲁援生态饲料加工有限公司打造成为环湖地区“抗灾保畜”饲草料储备调运基地的意见建议
内 容:畜牧业是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是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为从根本上解决畜牧业发展和牧民群众增收的瓶颈难题,刚察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在农牧业建设中将饲草料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作为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关键节点,通过积极争取山东省援建资金和省州农牧主管部门的支持力度,于2012年投资370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30亩、年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的鲁援生态饲料加工生产基地,并于2013年8月正式投产运营,先后被评为“农牧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全省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荣获“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位列青海省饲料生产10家企业名录之一。同时,畜牧业作为刚察县传统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海北州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不断在推动绿色有机农牧业发展、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农畜产品结构等方面集中发力,“刚察青海湖牦牛、刚察青海湖藏羊”地理商标通过国家认监委有机转换产品认证,全县“三品一标”达到14个,并全面启动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体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有力推动了刚察畜牧业向绿色有机方向发展。但由于目前市场上各种自制、劣质饲草料品种繁多,不但不能有效提供家畜所需的营养物质,而且对家畜品质产生较大危害,对我县有机生态畜牧业发展冲击较大。
建议:一是从州级层面加强与省财政、农牧、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力度,将刚察县鲁援生态饲料有限公司提升改造为全省环湖地区“抗灾保畜”饲草料储备调运基地,并在防灾减灾饲草料储备、畜牧业生产抗灾保畜等专项切块资金安排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二是将刚察县鲁援生态饲料有限公司打造为全州牦牛藏羊品种保护饲草料基地,确保高原生态有机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
编 号:20404
建议代表:杨勇、才仁多保、公保才旦、红卫
住址或单位:海晏县哈勒景乡政府、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村委会、甘子河乡政府、甘子河乡托华村支委
建议题目:关于修建病死牲畜集中焚烧点的意见建议
内 容:经过深入走访了解,近年来由于病情、灾情的原因,在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牲畜死亡,草原、路边、河边以及水源附近,随处可见扔弃的牲畜家禽死尸。因扔弃的病尸出现牲畜疾病再传染的事例屡见不鲜。虽然一部分牧民购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死亡赔付后建议深埋,这种处置方式对于生态环境、土质土壤、疾病传播等方面带来了的安全隐患。因此处理牲畜家禽死尸也就成为了广大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大难题。为能及时处理死尸病尸,做好预防工作,避免疾病传染。
建议:一是根据各乡镇实际,选择适宜地点,建设死亡牲畜家禽焚烧炉一处。(每乡镇一处或每村一处)。二是建成后,在管理、使用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保障人员、工资、安全管理等能够正常运转。
附件11
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2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建立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 案 人:陈强、李海业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据青海省气候中心发布最新数据显示,近年来,受全球变暖、高原干旱气候及降水变率大等因素影响,青海湖湖水面积达到4583平方公里,较2000年遥感卫星数据4256.04平方公里增加326.96平方公里,连续19年呈上升态势,水位共上升2.55米,其中仅2018年上升0.48米。作为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青海湖面积的持续扩大,有利于增加周边大气湿度,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遏制青海湖东西两岸草地沙漠化趋势和维护青海湖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并对柴达木盆地、三江源、祁连山等地区均有较大影响。随着青海湖的水位持续上升,致使刚察县环湖北岸共有4个乡镇18个行政村的490户农牧民群众永久性失去基本生产生活资料、12.23万亩草场受损,严重影响到了环湖周边农牧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正常出行等活动。为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并切实加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刚察县委托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对青海湖北岸水位持续上涨进行了自然灾害评估,并编制完成了《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刚察区域生态保护与牧民安置规划(2020―2027)》,涵盖了湿地恢复和保护、退牧还草、草原管护员设置、河道综合整治、绿藻水华治理、退牧还湿补偿安置、安置社区建设、后续就业技能培训、村集体经济壮大培育、专业合作社培育等十项工程。该规划总投资15.29亿元,其中:生态牧民安置工程总投资10.82亿元,共涉及18个行政村1546户(包括已受影响的严格保护区20户、一般保护区470户,以及即将面临水位上涨影响的一般保护区1056户);生态保护工程总投资4.47亿元。规划实施后,不仅能极大改善环湖北岸周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更能有效保护青海湖北岸草地、湿地、河流等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建议:一是请州政府协调省财政厅将淹没(或冲毁)草场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建立补偿长效机制。二是请州政府协调省发改委在《规划》实施上给予资金、项目方面的大力支持,切实有效解决环湖周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短板问题。
第4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取消藏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提案
提 案 人:拉科王桂庆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州各县先后争取并实施了一批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藏区项目,县域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改善,有效解决了涉及广大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问题,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藏区项目多数对地方财政提出配套要求,且配套数额较大,占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目前各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属于典型的“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吃饭”财政,除去各项刚性支出后,可用于项目配套资金的财力明显不足,大部分配套资金难以到位,既影响了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质量,也制约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项目的规范验收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
建议:请州政府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考虑藏区县级财政实际困难,免除藏区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第7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将海北州西海镇等四个城镇纳入全省高原美丽城
镇建设示范试点的提案
提 案 人:马丽雯、王桂庆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近年来,州委、州政府按照省委部署,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和地域优势,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各城镇基础差、底子薄,全州城镇列入全国及全省美丽城镇、新型城镇、特色城镇等各类国家级、省级建设试点数量较少,全州11个城镇发展不平衡,在全省叫得响、有特色的城镇数量不足,竞争力不强,影响和制约着全州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建议:请州政府协调省上将我州海晏县西海镇、门源县浩门镇、祁连县八宝镇、刚察县沙柳河镇4个基础设施好、发展条件较为成熟的城镇纳入全省高原美丽城镇示范试点,并给予相关政策、机制、项目、技术、经费等全方面的扶助支持,指导示范城镇修订完善相关建设规划,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品质。
第12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加快实施布哈河河道治理二期工程的提案
提 案 人:秦士福、宁可先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布哈河发源于祁连山脉支脉,是青海湖盆地水系中最大的河流,也是青海湖湟鱼繁殖的主要河道。其发源地海拔4350米,入湖处海拔3200米,落差1150米,干流总长286.2公里,大致呈西北一东南流向,年径流量8.18亿立方米,占青海湖入湖总径流量的51%。其中在刚察县境内全长43.5公里,河床最宽达到1.2公里,流经刚察县吉尔孟乡环仓贡麻村、日芒村和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注入青海湖。长期以来,布哈河受夏季突发性暴雨影响,经常洪水泛滥,呈现出来势汹、历时短、强度高的特点,对青海湖湟鱼洄游产卵繁殖环境造成极大危害,还严重威胁到河道左岸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环湖国(省)道和青藏铁路沿线的安全。2016年在省发改、水利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投资5189万元实施了刚察县布哈河河道治理一期工程,对我县吉尔孟乡环仓贡麻村、日芒村和泉吉乡年乃索麻村3个行政村沿途遭受洪水灾害较为频繁的16.5公里河岸进行了重点治理。为保障青海湖湟鱼洄游产卵繁殖通道通畅,确保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及交通路道沿线安全,我县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了布哈河河道治理二期工程,目前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目前项目资金未落实。
建议:请州政府协调省水利厅协调落实项目资金6805.22万元,确保我县境内布哈河流域剩余17.9公里河岸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第14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提升我州特色小镇建设品质的提案
提 案 人:雍新
通讯地址:海北州第二高级中学
内 容: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是中央制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这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州的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进程较慢,在文化营造、特色产业、基层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1、在规划建设上方面存在一定偏差,发展定位不清晰,没有结合区域特点进行量身定制。忽视营造小镇特有人文历史、文化内涵挖掘不够、发展特色不鲜明,追求“大而全”形象较为明显,普遍重视建设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等硬件,而忽视了特色小镇的功能提升和可持续发展。2、创新方面不够。建设特色小镇需要调动政府、企业、村民等的积极性和智慧。3、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存在不协调现象。一是有些小镇产业功能较强,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但居住、教育等生活配套功能相对缺失。二是有些小镇房地产业发展较快,但忽视了培育实体经济。
建议:1、要进行科学的规划,要有长远目标。建设特色小镇既要充分展现小镇特有的自然风貌、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要素,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又要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开发边界和建设强度,科学规划居住、生产、教育等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特色小镇更具生命力和影响力。2、特色小镇要有政策方面的优惠保障。可根据发展基础,先期重点建设一至两个特色小镇。对特色小镇则要加大土地、项目等和政策方面的优惠。3、发挥特色小镇产业支撑功能。产业是实现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要优先发展一至两个最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夯实小镇发展后劲。4、要不断挖掘小镇特色文化。充分挖掘小镇的历史文化,将乡村特有的各种民间文化元素融入特色小镇建设的全过程中,使特色小镇成为记住乡愁、唤醒历史记忆、弘扬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
第16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对于发挥青藏铁路站点对州内经济发展、全域旅游等的辐射带动的提案
提 案 人:陈强、李海业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青藏铁路经过海晏县和刚察县,虽然设有两个站点,但均为会让、过路站点,也不经过西海镇(“两弹”研制基地、“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金银滩和海北州州府所在地),对拉动我州青藏铁路沿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不明显。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一优两高”发展战略,海北州在生态、旅游、资源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为使我州搭乘“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铁路节能、环保、低碳和运量大、乘坐舒适、不受天气影响等特点,增强对全州经济社会和生态旅游等的拉动作用,让铁路把海北更多的景点、乡镇串起来,在打造海北生态文明、全域旅游新格局中将起到重要作用。
建议:州政府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协调省上有关部门对青藏铁路海北州海晏县线路改线,增设西海镇站点,将海晏县三角城镇、西海镇、刚察县哈尔盖站串联改造扩能升级,优化青藏铁路在生态旅游、全域旅游上的资源配置,满足多方位观光、旅游、投资的体验需求。增强青藏铁路对海北境内沿线站点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推动跨区域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等的融合发展,方便藏区人民群众出行和物流配送,进一步提升海北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24号
类 别:民生
案 由: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实施生态移民政策的提案
提 案 人:张争先、马如成
通讯地址:海晏县政协
内 容:近年来,随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的深入实施,青海湖周边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加之降雨(雪)量逐年增多,青海湖水位随之上涨,水域面积不断扩大,致使环湖周边草场大面积被淹没,受地质季节性变化,部分群众住房不同程度受损,据统计,湖水淹没区达4.38万亩,涉及海晏县2个乡镇5村114户426人,大部分群众赖以生存的房屋、羊棚等生产资料严重受损,近4万头只牲畜饲草料紧缺,周边牧民群众减畜减产,群众年人均收入减少2968元,严重影响了环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对此,海晏县高度重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州层面反映,恳请对环湖周边群众草场淹没区域给予政策倾斜和相应生态补助。2018年以来,在省级层面对整个青海湖流域湖水淹没区5122亩、每亩以80元标准给予了生态补助,我县也通过实施民政救助政策的措施进行了解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环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但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环湖周边水域面积逐年扩大,淹没草场面积持续增加。
建议:一是请州政府协调省上相关部门统筹考虑环湖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持续稳定,充分借鉴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的成功经验,将环湖区域涉及群众实施整体生态移民工程。二是借鉴西藏等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模式,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全力保障环湖区域群众生产生活。
第26号
类 别:科教文卫
案 由:挖掘文化元素、力促文旅结合,提升我州旅游资源品质的提案
提 案 人:梁军
通讯地址:门源县政协
内 容:在全域旅游背景下,我州旅游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如何赋予已有的及新开发的旅游资源文化底蕴,增添旅游魅力、提升旅游资源价值,持续增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后劲。目前,我州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以地域文化、历史文化等为支撑的旅游产业基本处于起步初始阶段,我州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宗教寺院文化挖掘和宣传力度程度不一,工作尚不够深入,符合我州旅游业的地域特色不够鲜明、内容不够丰富。
建议:一、要健全机制,整合现有的政协文史委、统战民宗部门、文旅局、州志办、文联、档案馆、纪念馆等相关部门正在供职和曾经工作过且熟悉知晓州情历史的文人、学者以及一些离退休老同志,组建专门队伍,利用一至两年时间,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旅游景点文化资料,并与省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有关工作,广泛进行研讨,共同挖掘文化资源。二、整合各相关机构现有的旅游景点文化元素资料,将碎片化、条块化的资料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并从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宗教寺院文化、民族习俗、非遗传承等各方面拓宽发掘面,多方征集资料、填充文化元素,丰富其内涵、增添旅游资源文化底蕴。三、多措并举、增加“包装”、推介投入,高起点打造相应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并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导游词相关内容,开辟旅游资源新看点和新亮点。
第28号
类 别:科教文卫
案 由:关于推动海北州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
提 案 人:潘彩霞
通讯地址:海北州教育局
内 容:青海省“十三五”规划的25个重点项目中,我州天境祁连文化产业园、达玉部落藏民俗文化旅游服务基地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并在持续推进刚察县、祁连县文化旅游融合的发展示范点建设。近年来,全州上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开始推进,成功举办了门源油菜花文化旅游节、祁连山草原风情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但是目前仍然存在文化产业观念转变不够、文化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短缺、人才匮乏、宣传不到位和精品缺失等问题。
建议:一、充分发挥海北文化产业具有的明显优势。以独特的气候特征为依托的体育事业、民族歌舞演艺、民间工艺美术品加工业销售、藏医药文化产业、民族文化旅游服务业等是海北文化产业的特征所在,围绕此类产业打造文化品牌,逐步加强与传媒产业结合。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以文化资本优势为依托寻求与经济优势地区合作是海北文化产业发展的必要途径。建议将农村、农牧区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对接。通过发挥农牧民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优势,鼓励农牧民参与文化产业的-61-发展,这样既能推动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又能使农牧民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的同时得到发展机遇和空间。二、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扶贫与旅游结合等方面的先进的做法,结合海北存在的问题,突出地方区位优势,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展四季全时全域旅游。三、文化、旅游、体育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机体,三者缺一不可。建议政府在已有的旅游业基础上,打破行业界限,着力发展景区建设品牌宣传。可以打造精品文化节,发展节庆旅游,推动民族演艺业和旅游业的结合,深挖旅游市场价值,开发旅游产品,研发生产祁连玉、唐卡、剪纸藏毯、刺绣、普氏原羚纪念品等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这些纪念品不要单一的做成传统产品,要有独特的前沿的设计理念,才能适应市场,这样才能有更大的空间。大力推进体育文化两个产业相互融合、渗透。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注入海北文化内涵,在开幕仪式、服装设计、赛事活动、内容设计、奖牌纪念品、宣传广告各环节融入海北文化要素,使海北特色文化和地域风光成为体育品牌的有机组成部分。四、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行业,需要政府依靠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支持其发展。建议以特色县文化资源,特色产业内容为依据,建立独特文化产业集成。五、通过组织培训,将一些擅长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唐卡制作等手工技术人才转化为文化产业的创意人才。建议政府从多方面让民间企业参与进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让企业把自己的文化品牌做好、做大、做强。六、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让互联网走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来。
第30号
类 别:科教文卫
案 由:关于建立海北州学校校舍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新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 案 人:张宗盛、杨德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为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海北州从2009年起,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调整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初中校舍工程、现代推进工程、藏区建设项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职能力提升工程等,累计投资19.9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校舍72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总面积达78.41万平方米,十年内增加校舍70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面消除,仪器设备达到标准化,办学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北州通过州县两级政府举债办教育,在全省率先完成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所欠债务至今尚未全部清偿。全州绝大多数校舍于2010-2013年间建成并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设备也于2011-2013年间完成。随着时间的推移,校舍屋面漏水、墙皮脱落、盥洗间防水破损等问题逐渐突显,各学校设施设备旧损、老化,急需更新补充。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势必对校舍造成更大损坏,甚至影响校舍安全。有些设施设备无法维护更新,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带来。如:全州近年来共配备电子白板1230套,目前因老旧破损,无法使用的有801套,占全州电子白板总数的65%,且这些设备因更新换代原厂家已经停产,配件无处购买,导致无法维修,学校只能拆除原电子白板后重新做普通黑板。初步统计,目前我州校舍维修需资金近6000万元、设施设备维护更新需资金近4000万元。
建议:由州政府协调争取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更新长效机制。1.按照省级50%,州县50%的比例,建立中职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更新资金;2.按照省级60%,州县40%的比例,建立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更新资金;3.按照省级60%,州县30%,学校10%的比例,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更新资金;4.按照省级60%,州县40%的比例,建立学前幼儿园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更新资金。每年的资金额度,按学校类型分别以固定资产的2%核定,或者按如下程序确定:维修维护项目分轻重缓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先由各学校(幼儿园)上报需求,县级审核,州级复查审定后按照学校类型分别汇总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再逐年、逐项解决。
第36号
类 别:生态环境保护
案 由:关于大力树立生态保护典型人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提案
提 案 人:李洪宝、高占忠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目前我州在保护生态环境问题上还存在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人们生态保护观念意识仍不够强。由于人们的生态环保观念和意识并不是很强烈,造成的二次污染比比皆是,也成为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大难点。二是宣传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仍没有起到全面而深入人心的作用,致使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和清楚政府的环保措施,更谈不上全力支持。三是目前的生态生活环境还没有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污染依然是民心之痛、民生之患,必须增强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整治力度,而且需要人们全力参与进来,树立绿色文明和谐美丽的生活观念,让生态环保成
为大家的自觉行动,共同享受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实惠。
建议:1.树立生态环保典型人物。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承载着时代的主流精神和价值取向。树立典型和榜样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先进典型这面旗帜起到示范、引领和导向的作用,建议在全省选取、树立一批典型的生态环保人物,以碑立传,入教材,入学校,入寺院,入企业,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等形式,召唤更多的人崇尚环境保护模范人物,学习环境保护先进典型,从而可以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营造一个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加大对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我州的生态宣传目前还处在较为笼统的状态,仍缺乏一种借鉴和示范性。充分利用生态环保典型人物的事迹和模范作用,让典型人物深入群众中,通过具体的人和事进行生态环保宣传,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有亲近感,其宣传效果会倍增。通过树立一批生态环保典型人物,必将对全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起到提升士气、鼓舞斗志的正向激励作用,也会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注入一股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37号
类 别:生态环境保护
案 由:关于在我州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提案
提 案 人:李顺忠、索超
通讯地址:海北州政协
内 容: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举措,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就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白色污染一次性塑料用品来说,已经到了“势不可挡”的地步。一次性塑料用品充斥着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次性餐具、免费塑料袋等等,农贸市场、超市、餐馆、商铺等地随处可见。虽然一次性的塑料制品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在方便的同时却带来了长久的近乎不可逆的危害,因为塑料的分解时间最少也是300年!可想而知,它在一定时间和条件积累下,对农作物、动物、人类乃至地球都造成了巨大的甚至无法挽回的伤害。
建议:保护好国家生态屏障,除了政府大的方面的举措之外,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手,从改变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开始,从治理离不开生活中的白色污染做起。首先,要从完善改进制度方面入手,做到源头约束,制订全州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体系,同时还要用一些更加具体而有效的措施约束人们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其次,要鼓励倡导甚至奖励人们使用布袋子和其他非一次性消费品。再次,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让每一位公民深刻意识到白色污染的严重后果。
第38号
类 别:社会法制
案 由:关于规范出租草场的提案
提 案 人:东智卓玛、藏哇·龙都尖措、才朗南木拉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现在有不少牧民群众自己不愿意放牧,将草场以每亩170-180元高价出租给外来的商人进行牛羊育肥,造成出租的草场不分春夏秋冬无休止、超负荷载畜养殖,将植被啃食殆尽,连草皮都踩踏成黑土滩,草场严重受损。
建议: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依法依规,制止这种乱象,教育引导牧民群众向草蓄平衡、保护生态的方向发展。
第40号
类 别:社会法制
案 由: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提案
提 案 人:雍新
通讯地址:海北州第二高级中学
内 容:随着社会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社区的功能越来越重要,居民对社区的管理、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区已成为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越来受到普遍关注,门源县城市社区的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跟不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进程。
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强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2、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一是政府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区组织建设;二是探索市场多元化融集资金。充分发挥和利用计划、财政、民政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资金集中起来管理和使用,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3、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水平。发展社区文化、体育事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医疗计生保健中心,贫困人群、残疾人帮扶中心,老人护理、家政服务中心等,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社区便民服务多样化。4、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治理结构。
第41号
类 别:社会法制
案 由:关于加强社区“两委”建设,全力推进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
提 案 人:李复云
通讯地址:门源县直属机关工委
内 容: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社会治理的核心和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的难题。当前,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社区常住人口及退休人员、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以门源县浩门镇4个社区管理人数为例,每个社区平均管理4000多户1.2万多人以上的居民,最大的气象社区管理达到7300多户2万余人。针对社区规模不断扩张的实际情况,原有的社区治理工作在组织体制、工作机制、服务群众等方面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群众对安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凸显,服务居民、协调矛盾方面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问题。如:社区事务逐渐增多,管理主体有时出现错位现象;社区人员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者缺乏,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与其付出的劳动相比偏低;社区服务功能还较为薄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度不够,志愿者、公益性和互助性组织培育滞后,居民齐抓共管参与程度不高等等。为了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基层群众社区归属感和满意度。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治理工作。(一)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治理组织体系。以党建为统领,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区域化党建、以居委会为主体的协商共治、
以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城社区治理新机制。引入“街巷吹哨、部门报道”的工作理念,组建区域融合型党组织,把辖区内各领域的组织资源统起来,构建辖区各领域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大格局,打造“机关+社区”党建“共同体”。完善规范社区单元网格,提升网格员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多网合一”,建设全科式网格。将党建、警务、应急、消防等各类网格整合为“一张网”,实现“一网多能、一网兜底”和服务群众“零距离”同时,可在条件成熟的网格建立“网格党小组”,通过将驻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党员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吸纳进入网格治理序列,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二)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社区居委会、帮联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多方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服务承诺,加强评议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在每个居民小区制定和规范事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小区居民自治章程、小区公约、居民行为准则等,提倡党员中心户担任楼栋管理员,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民主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兼任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员。推进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小区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鼓励支持金融、电信、供电、供水等公共事业单位在小区设立便民服务网点。职能部门经常性开展政策、文化、卫生、法律、科技、信息等进小区活动等。(三)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基础。一是增加人员配备。当前,浩门镇4个社区每个“两委”班子只有7名委员,政府安排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也是20多人,不仅承担着大量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也承担着许多政务事务,人员少,工作量大,建议在换届选举中,按照社区大小,适当增加委员职数,探索将优秀社区工作者纳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建议除社区“两委”成员外,增加专职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开选聘。二是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目前,我县各社区委员月平均工资只有5000多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800多元,报酬福利偏低。建议出台社区工作者报酬福利待遇有关政策,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工资结构,实行工作业绩的定量考核,使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城镇职工工资水平。
第42号
类 别:社会法制
案 由:关于提高公安辅警薪酬待遇的提案
提 案 人:张有泉
通讯地址:门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内 容:辅警作为公安队伍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协助民警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扎根一线,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辅警工资待遇偏低,且在西海镇无固定住房,每月支出房屋租金等必需生活费用后几乎没有结余,导致我州辅警队伍严重不稳定,流动性大,给我州公安机关的辅警管理造成一定的困扰,也严重影响公安日常工作的开展。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绝大部分辅警工作在执法执勤一线,无论暴日烈晒还是寒冬冷雨,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辅警和民警一样奋战在工作岗位上,承担着异常繁重而危险的工作任务,但是他们的工资待遇却无法与付出相对应。尤其是部分特殊岗位的辅警人员,承担高强度、高风险的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在物价不断上涨、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等待遇不断提高的社会大背景下,辅警工资待遇明显偏低,付出与回报失衡的问题日益显现。目前,新招录辅警工资为2200元,扣除需要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272.8元、失业保险17.05元,医疗保险76.54元,辅警每月实发工资仅为1833.61元。
建议:为确保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的稳定,增强辅警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1.在原有工资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公安辅警工资发放标准。2.参照在职民警取暖费、加班费、执勤津贴的发放标准,合理确定辅警人员发放标准;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标准发放精神文明奖励工资、年度目标考核奖、民族团结奖励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3.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为辅警办理“五险一金”,所需经费(含个人承担部分)全额列入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12
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建议
第1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协调门源县域内军属耕地和军产归县级管辖的建议
提 案 人:李洪才、刘启云
通讯地址:门源县委
内 容:目前,门源县县域内涉及军属耕地和军产共15块宗地,其中军属耕地8宗5156.35亩,军产7宗8.65万平方米。军属耕地和军产的部队共有7家,分别为:海北军分区、兰州军区、兰空部队、生产兵团84506部队、原84553部队、96842部队和州武警支队。现军属耕地和军产因所属部队已撤离等原因,均已闲置或撂荒。部分军属建设用地及地面附着物,处在已获批的《门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随着我县城镇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建设相关规划的实施和城市建设进程,加之县城区域内军属耕地的撂荒和地面附着物的年久失修,影响了市容市貌,且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军属耕地撂荒,周边群众有抢种苗头,虽经多次劝导,这一苗头暂时得到遏制,但从长期来看,存在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建议:州政府协调省上相关部门对驻军警部队在门源的遗留军产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第2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协调将浩门农场移交属地管理的建议
提 案 人:李汉珠、梁军
通讯地址:门源县政协
内 容:青海浩门农场始建于1955年10月,是一家集监狱、企业职能为一体国有农业企业,现隶属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管理。自浩门农场组建以来,其在服务监狱劳教事业发展的同时,为门源农牧业发展、百里花海景区开发、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受特殊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和影响,浩门农场在融入地方发展战略、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等方面存在诸多体制弊端,加之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不仅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壮大和职工利益的保障,也对当地发展特色农牧业、旅游景区改造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带来了诸多不便。特别是近年来,浩门农场基于企业自身发展利益,扩大青稞种植面积,逐年减少油菜种植面积,对素有“世界十大绝美花海”之一美称的“百里油菜花海景区”建设造成了很大影响,导致景区吸引力不断下降和旅游产业发展萎缩,影响了大美青海的旅游形象。
建议:当前,国家正在深化司法体制和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监狱与所属企业的管办分离。为促进浩门农场和门源经济的更好发展,维护和打造好“门源百里油菜花海”这一青海知名的旅游品牌,请州政府与省上相关部门协调,将浩门农场从浩门监狱分离,整体移交门源县管理。
第3号
类 别:经济
案 由:关于应对市场畜产品价格过低问题的建议
提 案 人:切杨仁增、切措吉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当前,牧区的牲畜产品羊毛、皮张在市场上价格过低,甚至无人问津。皮、毛交易是个传统交易,是广大牧民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它的市场价格浮动直接影响群众的生活水平,现在
这一块的收入基本为零。
建议:希望政府通过精准扶贫这个大好政策和有利平台,想方设法招商引资,拓宽牧民群众的牲畜产品交易渠道,让广大牧民群众增收,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
第4号
类 别:民生
案 由:关于提高寺院民管会主任补助的建议
提 案 人:切布藏、班玛拉杰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全州各个寺院民管会主任的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公事出差、参会、学习频繁,个人垫付的各类费用入不敷出,繁忙程度不亚于村委会主任。
建议:提高寺院民管会主任工作补助标准,应当和村委会主任同等待遇。
第5号
类 别:民生
案 由:关于在刚察县泉吉乡“曼池”地区搭建网络信号塔的建议
提 案 人:切措吉、万玛吉、旦巴尖措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现在是网络信息社会,网络信息与广大农牧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刚察县泉吉乡“曼池”地区的扎苏村、宁夏村、切吉村大部分地区村民接收不到网络信号。
建议:相关部门在“曼池”地区的(曼池卡岗)搭建一处网络信号塔,信号覆盖该地区村社,使广大牧民群众满足上网需求。
第6号
类 别:民生
案 由:关于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村申德社牧民草场过少问题的建议
提 案 人:东智卓玛、才朗南木拉、藏哇.龙都尖措
通讯地址:海晏县政协
内 容:从祁连县迁返至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村申德社的牧民,人均草场面积只有60亩,勉强维持生活,经过几十年的人口发展,现在很多牧民群众因草场受限,生活遇到困难。周边其他村社人均草场面积达500-600亩。
建议:希望政府部门深入调研,解决这一现实问题。
第7号
类 别:科教文卫
案 由:关于加强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建议
提 案 人:土旦盖里尼玛、郭麦俄项三旦尖措、班玛拉杰、切布藏、东智卓玛、切措吉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藏语言文字对藏族自治州来说是广大藏族群众广泛使用交流的主要文字,是藏族群众了解掌握国家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主要途径,但我州对民族语言文字在政治和社会生活当中使用情况不如人意,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缺乏、力量不足。在我州每年的州、县两会上才能看到、听到部分文件报告的藏语言文字,但存在很多错别字,翻译不规范,印发错误等问题。
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引起重视,依据《海北藏族自治州条例》、《藏语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建议州、县局室配备精通双语工作人员,对面向广大群众的公文、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等材料进行藏文翻译。
第8号
类 别:科教文卫
案 由:关于加强藏语文学发展交流的建议
提 案 人:切布藏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我州是以藏族为主体的自治州,辖区内有不少藏文学识较高、爱好藏语文学的人士,有发表自己的见解、交流思想的愿望。
建议:州文联加强这方面工作,创建藏语文交流平台,让广大藏族群众、干部、学生传承和发扬民族语文,为建设新海北宣传鼓劲;对出版藏语文学专辑、地方民族历史、传统文化的作者和人士给予资金上的帮助。
第9号
类 别:科教文卫
案 由:关于加强乡镇兽医站功能和作用的建议
提 案 人:旦巴尖措、切措吉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目前,各乡镇的兽医站对牧区牧民群众的服务很不到位,兽医站工作人员把每年的畜疫防治药品从上级部门领取后交给各村社的社长就完事了,没有跟踪监督和指导,群众对药品和针剂功效的使用剂量咨询时不予指导甚至不能指导,群众只能凭感觉用药,就产生药死的、过量的、用错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不必要的损失。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兽医站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措施的落实。
第10号
类 别:生态环境保护
案 由:关于寺院周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 案 人:土旦盖里尼玛
通讯地址:刚察县政协
内 容:牧区的寺院都坐落在草原,与牧民群众紧邻,牲畜时常穿行在僧舍和经堂之间,牛羊粪便满地,有碍观瞻,僧侣们天天捡拾,但收效甚微。
建议:为进一步整治寺院周围环境,使卫生清洁达标,希望政府主管部门给寺院落实基础设施项目,把寺院周边用护栏网围起来,这样既安全又卫生好管护。
第11号
类 别:生态环境保护
案 由:加强市区环卫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
提 案 人:雍新
通讯地址:海北州第二高级中学
内 容:近几年来,我州不断加大市政投入,投放了一批环卫设施,购置了一大批垃圾桶和垃圾箱,加大垃圾清理力度,市区环境卫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环卫设施布局不合理、乱丢垃圾、建筑垃圾围城及环卫管理滞后等一些不足。
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卫意识。结合新时期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城管部门要拓宽宣传思路,与电视台合作,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在新闻媒体上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市民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形象的报道,构建立体、多元、互动的宣传格局,扩大城管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添置先进的垃圾运输车,改善部分环卫运输车沿路撒漏、污水渗漏的现象;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三是提高环卫工人待遇,调动环卫工人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垃圾管理处罚力度。对乱倒垃圾行为依规处罚,实行垃圾属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第12号
类 别:生态环境保护
案 由:关于设置旧衣物回收、捐赠点的建议
提 案 人:尕什吉
通讯地址:祁连县政府办公室
内 容: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衣物购买日益频繁,很多人喜欢追求新颖款式,加之网购的便利性,一些不时尚、微旧衣物淘汰量增大、淘汰速度快。但目前没有集中回收或捐赠点,
多数人喜欢自行焚烧处理。这不仅给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污染,也是资源的极大浪费,与倡导的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回收循环利用的发展要求相矛盾。
建议:1、州县府所在地合理设置集中回收或捐赠点;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使绿色、低碳生活深入人心。
第13号
类 别:社会法制
案 由:关于在行人红绿指示灯处进行交通疏导的建议
提 案 人:尕什吉
通讯地址:祁连县政府办公室
内 容:交通文明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驾驶员和行人自觉遵守,才能安全有序,构建交通文明。目前,对机动车通过设置的红绿灯、限速及抓拍等交通管控措施,基本上处于可控状态,但仍有不少行人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现象严重,事故较多。为确保行人行车双方安全,还需要在行人红绿指示灯处安排志愿者开展交通疏导工作,促使群众逐步养成交通文明行为习惯。
建议:1、交管部门加大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2、在各行人红绿指示灯处安排志愿者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监督行人和车辆文明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