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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拟定的《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6月23日

 

 

 

 

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34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0〕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主管部门: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四)建设单位及法人: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黄延寿;

(五)建设地点:刚察县;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实施大学生服务合作组织试点项目;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农作物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封湖育鱼;畜牧良种补贴;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农作物种子工程;实施粮改饲业务培训;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动物防疫经费补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14项。

(七)建设期限:一年(2020年)

(八)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3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60.8万元)。

二、编制依据

(一)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19〕2148号);

(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341号);

(三)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362号);

(四)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0〕91号);

(五)青海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牧业切块资金管理的通知》(青农财2017〕79号);

(六)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5〕40号)。

三、指导思想

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特色经济这条主线,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重点,大力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大良种引进、繁育和品种改良力度,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化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目标

以保护农牧业资源、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创新农牧业体制机制、培育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为抓手,着力推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牧业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畜牧良种数量和质量,建立农牧业资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投资120万元实施基础农机推广改革与建设(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羊产业、牛产业和油菜产业,推广藏羔羊半舍饲养殖技术规范、放牧牦牛精准补饲育肥技术、油菜田化学除草技术和油菜田绿色防虫技术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专家技术支撑以及农技人员培训等

(二)投资110万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其中:中央财政补贴9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0万元)。20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产品共15大类34个小类108个品种,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牧草生产加工、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投资77.5万元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1.5万元)。按照2020年度我县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共培训3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0人、自主培训250人(现代创业创新青年、产业扶贫带头人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专业服务型),根据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民规范开展认定工作,并颁发资格证书,培训内容主要以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第二版)、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手机应用(精编版)、农牧业生产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藏羊高效养殖技术、畜禽疾病防治实用技、农机使用与维修、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等为主。

(四)投资34.56万元实施大学生服务合作组织试点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为刚察县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和2个专业合作社选派驻村驻社服务大学生12名选派的大学生要结合实际,积极发挥懂经营、善管理的优势,把握好市场变化,提高合作社开拓市场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帮助合作社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规范农牧民合作社运行,不断拓宽合作社发展领域,提高合作社整体经营水平。共聘用12名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每人2400元/月,合计34.56万元。

(五)投资2.2万元实施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在全县5个乡镇3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自行调查时的资料印刷、会议培训、信息采集费等方面。

(六)投资15.04万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其中:10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完成蔬菜480个、水果240个和食用菌240个、生鲜乳80批次、畜禽产品200个、规模养殖场200次监测任务;5.04万元用于全县范围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七)投资15万元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组织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面积8万亩;绿色防控融合示范0.45万亩;应急防控0.2万亩。

(八)投资20万元实施封湖育鱼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维修、保养及燃料费用、横幅、宣传材料、临聘人员工资、修建拦鱼坝等费用。

(九)投资100万元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完成推广2周岁高原型牦牛种公牛300头和1周岁高原型藏羊种公羊500只,其中,种公牛每头补助2000元,种公羊每只补助800元,种公牛必须符合《青海高原牦牛》(DB63/277-2005)品种标准,公羊必须符合《青海藏羊》 (DB63/039-2005)品种标准。

(十)投资8万元实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我县畜禽品种遗传资源调查,调查的品种主要包括环湖牦牛、高原型藏羊、高原型牦牛、大通马四个地方品种,遗传资源调查的重点以地方品种为主。调查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及分布、产区自然生态条件、品种来源及发展、群体数量、体形外貌描述、生产性能、繁殖性能、对品种的评估和品种照片等。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按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手册》相关要求执行。调查数量随机选择品种调查点,每乡镇为一个测定点,每乡镇普查5户以上,调查点要有代表性,调查点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调查鉴定年龄段;环湖牦牛、高原型牦牛、高原型藏羊以初生、周岁、成年为主,大通马主要调查年龄以成年为主。测定点每个品种的测定数量;环湖牦牛和高原型牦牛:公畜各20头以上,母畜各40头以上(全县鉴定不少于600头);高原型藏羊:公畜30只以上,母畜100只以上(鉴定不少于650只);大通马:成年公畜4匹以上,成年母畜6匹以上(鉴定数量不少于50匹)。

(十一)投资9.5万元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实施农业种子工程1000亩(麦类良种繁育300亩、小油菜良种繁育700亩),青稞良种繁育田按90元/亩标准补助,小油菜繁育田每亩补助97.14元

(十二)投资5万元实施粮改饲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青贮饲料的相关培训观摩、测产、饲草品质检测、技术指导等。

(十三)投资30万元实施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建设牧草生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面积1万亩,对项目实施地块进行了全程机械式播种、施肥、收获。每亩作业补贴24元。其余6万元资金用于宣传材料、宣传品、现场观摩等费用。

(十四)投资90万元实施动物防疫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通过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按要求做好无疫区建设相关工作;抓好包虫病、布病、候鸟禽流感和地方性动物疫病防治,创建畜间包虫病防治示范县;完成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两场”监管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强化调运畜禽及畜禽产品监管,保障产地检疫报检点正常运转;强化兽药行业监管,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做好兽药质量及残留抽检,落实兽药减量化使用,规范抓好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按要求做好动物疫病强制扑杀和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防疫档案资料;保障防疫车辆运行,核发全县8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及信息上传补助,村级防疫员包虫病防治工作交通补助及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费用,县级兽医实验室升级改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以及动物防疫工作绩效考核奖励等。

六、项目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领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项目承担单位按批复的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为局属各相关单位,并由各具体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质、资金负直接责任。

(二)规范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5〕40号)、《青海省农牧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农牧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青农财〔2006〕287号)执行,项目资金必须按照批复内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

(三)执行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与中标单位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合同条款必须全面具体、表述准确。

(四)严格实施项目。严格按照方案和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投资预算。

(五)加强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归建设单位所有,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登记、移交等手续,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六)落实报备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年底将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情况,报备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七、方案执行程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承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分管责任人和专职干事,确保农业发展资金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方案评审。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组织项目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超过50%,同时邀请项目实施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列席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三)项目公开公示。通过审定的项目由县级相关涉农部门在项目区(乡、村)进行公示,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相关涉农部门依据专家评审及领导小组审定意见修改后,上报县政府批复。

(五)落实项目报备。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在项目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州农牧和科技局报备,主要报备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及批复(会议纪要)。

八、效益分析

(一) 通过技能培训有效提升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农业技能,促进我县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进全县生态畜牧业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为发展环湖特色农牧业提供人才支撑。

(二)畜牧良种补贴有利于促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有效带动本品种选育进程,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本品种选育养殖技术,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本地第一产业渠道,加大畜牧改良力度、提高牲畜个体生产性能、加快畜群周转、提高出栏率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从而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购机补贴对刚察县农牧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起到了推广和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农牧民积极性,推动深松等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饲草料、粮油增产和农牧民增收。同时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改良土壤结构、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以做好口蹄疫、禽流感、包虫病和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防止疫情的发生、感染和蔓延,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全县家畜不受疫病侵害,减少各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有效降低养殖风险,减少养殖户经济损失,增加养殖户经济收入。

(五)通过选派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讲诚信、职业化的大学生管理人才驻村、驻社参与乡村振兴、参与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全面完成股份制改造、整体能力得以提升,为提高整个刚察县整县合作社提质增效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构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和新优品种的推广应用,缓解品种退化、老化和缺乏新优品种等制约农业增收的问题,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使农业生产稳步增产增收,改变作物增产过分依赖化肥农药的传统模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附: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批复表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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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刚察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模

建设内容

合计

责任单位

基础农机推广改革与建设

 

 

主要用于羊产业 、牛产业和油菜产业 ,推广藏羔羊半舍饲养殖技术规范、放牧牦牛精准补饲育肥技术、油菜田化学除草技术和油菜田绿色防虫技术等农业技术,对全县160户科技示范户进行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专家技术支撑及农技人员培训等。

120

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农机购置补贴

 

 

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31台(套)以上。

110

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高素质农牧民培训

300

按照2020年度我县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3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0人、自主培训250人(现代创业创新青年、产业扶贫带头人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专业服务型)。

77.5

县农牧民就业技能培训中心

大学生服务合作组织试点

12

年内新录用、续聘大学生12人,其中:2018年1人,2019年7人,2020年合作组织4人。每人2400元/月,合计34.56万元。

34.56

县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

31

对区域内实有农村、牧区宅基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并按时上报调查成果。

2.2

县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

 

 

10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完成蔬菜480个、水果240个和食用菌240个、生鲜乳80批次、畜禽产品200个、规模养殖场200次监测任务;5.04万元用于全县范围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15.04

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农作物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

万亩

8.65

组织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面积8万亩;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面积0.45万亩;应急防控面积0.2万亩。

15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封湖育鱼

 

 

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维修、保养及燃料费用、横幅、宣传材料、临聘人员工资、修建拦鱼坝等其它费用。

20

县渔政管理局

畜牧良种补贴

头/只

800

推广2周岁高原型牦牛种公牛300头和1周岁高原型藏羊种公羊500只,其中,种公牛每头补助2000元,种公羊每只补助800元,种公牛必须符合《青海高原牦牛》(DB63/277-2005)品种标准,种公羊必须符合《青海藏羊》 (DB63/039-2005)品种标准。

100

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主要用于我县畜禽品种遗传资源调查,调查的品种主要包括环湖牦牛、高原型藏羊、高原型牦牛、大通马三个地方品种,遗传资源调查的重点以地方品种为主。调查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及分布、产区自然生态条件、品种来源及发展、群体数量、体形外貌描述、生产性能、繁殖性能、对品种的评估和品种照片等。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按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手册》要求执行。

8

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十一

农作物种子工程

 

 

实施农业种子工程1000亩(麦类良种繁殖300亩、小油菜良种繁殖700亩)

9.5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十二

粮改饲

 

 

主要用培训观摩、测产、饲草品质检测、技术指导等

5

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十三

实施牧草生产全程机械

 

 

主要用全县建设收草生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面积1万亩,对项目实施地块播种进行作业整地、收获两个环节每亩作业补贴24元。其余资金用于印刷、宣传材料、宣传品、现场观摩等。

30

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十四

动物防疫经费

 

 

一是用于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按要求做好无疫区建设相关工作;三是抓好包虫病、布病、候鸟禽流感和地方性动物疫病防治,创建畜间包虫病防治示范县;四是完成下达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六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两场”监管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强化调运畜禽及畜禽产品监管,保障产地检疫报检点正常运转;七是强化兽药行业监管,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做好兽药质量及残留抽检,落实兽药减量化使用,抓好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八是要求做好动物疫病强制扑杀和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防疫档案资料;九是保障防疫车辆运行,全县8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及信息上传补助,村级防疫员包虫病防治工作交通补助及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费用,十是县级兽医实验室升级改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等十项主要工作。

90

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合计

 

 

 

 

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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