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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刚察县2023年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刚政办〔2023〕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刚察县2023年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1


刚察县2023年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

输出地引领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海北州2023年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刚察县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部共同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年度输出地引领区建设有力有序有效,为实现刚察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五年创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奋力谱写建设农业强国的刚察篇章。

二、主要目标

(一)夯实输出地打造的基础。粮油播种面积稳定在11.9万亩,粮油总产量达到1.2万吨;牛、羊存栏分别稳定在25.26万头、76.43万只;牛、羊出栏分别达到7.39万头、31.82万只,肉类、奶类总产量分别达到1.43万吨、0.33万吨。持续推进生态农牧业“八个一”配套工程和牛羊养殖万千计划,加快沙柳河镇、吉尔孟乡2个万头牦牛养殖基地建设,完成吉尔孟乡秀脑公麻村、泉吉乡宁夏村、伊克乌兰乡亚秀麻村、哈尔盖镇果洛藏秀麻村规模化养殖场新(改)建项目,加快2个千只藏羊标准化生产基地和2个生态牧场建设项目申请认证注册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5个,绿色有机农牧业认证产品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改善农牧业产地环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7万亩。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残膜回收率均达到90%。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农牧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快转变,产地环境不断优化。

(三)增强农畜产品输出能力。发展乡村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聚力打造刚察区域公用品牌,高原特色农畜产品输出渠道不断拓宽、能力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2023年,刚察县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重点是完善农牧业生产、经营、产业技术支撑、市场营销、科技服务六个体系,突出绿色发展、主体培育、产业融合、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人才聚合六个引领。

(一)完善农牧业生产体系,突出绿色有机发展引领

1.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全面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保优质、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整治,确保14.1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3.01万亩永久性基本农田确保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3.9万亩以上,粮食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分别达1.8万亩和10.1万亩,总产量分别达到0.3万吨、1万吨以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遥感监测成果,对耕地“非粮化”上图入库,加大整治情况跟踪调度,实时保持账实相符。严格用途管制,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生产。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信息上图入库,形成全县农田建设“一张图”。协同推进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农田水利设施综合效益。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其中:刚察县0.2万亩(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区域种植结构调整,建立青稞油菜良种繁育基地0.2万亩。(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培优品种。实施种业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保、育、繁、推”四级良种繁育体系,建好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新建一批种子基地、种畜繁育场、繁育基地,确保农牧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升品质。推广绿色高效种植养殖技术、病虫害生物防控技术,启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畜禽规模养殖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农机规范化管理试点,推进智能农机和牧业装备提档升级,加大植保无人机防控力度。推广牦牛“三增三适”、藏羊“两年三胎”高效养殖、优质饲草种植等增产增效技术,提高农畜产品品质。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畜牧业提质增效行动,以个一”生态农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配齐饲料加工企业、活畜交易市场、屠宰加工企业、农畜产品冷连物流中心、有机肥加工企业、青稞油菜精深加工企业、农牧业良种繁育基地等加快万头牦牛养殖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省级试点县工作继续实施“粮改饲”项目,饲草种植面积达1万亩以上。强化畜间布病免疫、监测、净化,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保持100%。(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积极创建输出地先行示范县,全力打造输出地先行示范样板持续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7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5万亩,加大草原有机认证力度,逐步扩大有机草原面积推进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建成并运营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创新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构建绿色技术支撑体系。(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严查种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加强生产监管服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有机肥质量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和例行监测,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加快推进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监管、检测、执法“三同步”。(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农牧业经营体系,突出主体培育引领

9.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省级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达标创优争先、强链补链、一体化经营。开展常态化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加快生产。建立龙头企业牵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牧民跟进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省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组建省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有关金融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全面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牧业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兼并重组,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打造以龙头企业为引领、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社为载体,分工协作、融合发展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突出抓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社创建,遴选2个农牧民合作社进行能力提升改造,培育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家。聚焦农牧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有序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面积达到0.5万亩以上。(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金融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农牧业产业体系,突出产业融合引领

11.推动农畜产品初加工。鼓励和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进行农畜产品初加工,优化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干燥、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工艺,减少产后损失,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引导扶持有加工产业园、乡镇有基地、村有车间工坊、户有增收项目(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金融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提升精深加工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乳制品、青稞、油菜、牛羊肉等特色产品精深加工。突出青稞、油菜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研发功能性产品、高端产品。加强牦牛藏羊高端系列产品和预制菜研发,提升精深加工能力。(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有关金融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持续推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构建“5+8+N”农牧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式融合发展的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强化对口支援帮扶,提升产业协作层次,引导山东企业到刚察投资兴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有关金融部门;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14.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产前、产中、产后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施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畜产品为重点,建设和命名一批基础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强的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试范点建设。(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突出科技创新引领

15.加快发展智慧农牧业。强化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涉农部门数据信息大融合、大整治、大共享。开展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强化科技推广与服务。完善科技人员联点包乡包村机制,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包县联乡联村科技服务工作组、联县督导组三支队伍服务“三农”围绕产业重点,面向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开展培训完成高素质农牧民教育培训5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基层农牧队伍的技术水平。实施“农牧远程智慧培训工程”,推进鲁青高原生态农牧远程智慧服务平台运用,依托山东援青“三地一站”建设,对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家教学库资源,实现远程在线交流、沟通和技术服务。(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培育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县、乡(镇)劳务中介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和“创业导师”。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到农村牧区创业。规范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引导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优秀年轻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农牧业市场营销体系,突出品牌建设引领

18.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导电商、物流、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农村电商。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快递网点、农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末端网点,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电商体系。(牵头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加快市场物流设施建设。培育一批现代物流运营主体,支持物流企业向专业化物流服务平台转型。建设区域性农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发展经纪人队伍,强化产销对接。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云仓总部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与发达省州线下线上融合对接。(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打造品牌。实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营销战略,着力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品牌体系。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力度,申请注册一批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知名商标,新增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5个。聚力打造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召开发布会,举行品牌授权仪式。鼓励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品牌宣传、保护和推广工作,提升品牌影响力。(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建立输出长效机制。支持品牌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各类知名展会,持续扩大产品知名度。持续开展“千牛万羊进山东”活动,拓展产品市场渠道,提高销售市场规模,增加农牧民收入。(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2.打造宣传推介“窗口”。进一步借助“青品进鲁”“海北优品进山东”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积极融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三地百柜”建设,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城市设立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专卖店、体验店等营销专柜,拓宽农畜产品营销渠道,提升营销能力。(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突出人才聚合引领

23.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智力引进、人才引进,进行科研攻关、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科普宣传、咨询服务等全面提升农牧产业科技支撑水平。(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4.实施农牧产业技术研发。组建对口支援农牧科技创新团队,开展牦牛、藏羊、青稞、油菜等农牧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探索开展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全面巩固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全面稳定合作关系,推动校(地)产学研合作,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农牧一线转化。(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5.推动高端人才集聚。组建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专家智库,业务领域覆盖青稞、油菜、藏羊、牦牛和牧草五大农牧领域,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形成运转协调的政府决策运行机制。整合现有农牧资源,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健全资源公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输出地引领区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亲自谋划、靠前指挥,要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县负总责、乡镇为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要早部署、早落实,列出“时间表”“任务图”,明确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工作责任化、责任清单化,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二)合力推进。要牢固树立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集中力量逐项攻坚、精准施策,力争取得新突破。各牵头部门对所牵头工作任务落实负总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牵头推动落实,务求实效。各配合单位要履职尽责,共同推进。

(三)强化保障。要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整合涉农资金、衔接资金和对口支援帮扶资金等,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输出地引领区建设要严格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要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推动“银企”合作,扩大融资规模。

(四)狠抓调度。要强化检查督导,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络、互促共进的工作局面,实行强调度、硬督查、严考核。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实行每周一上报、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每半年一总结。严肃通报机制,重点通报工作做法和存在问题。

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别于9月13日、11月10日和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县委农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了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农牧和科技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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