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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刚察县“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
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刚政办〔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刚察县“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4


刚察县“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

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面查摆我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根据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北州“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建〔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国之大者”重大要求,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问题排查整改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全覆盖、无盲区”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民生导向,紧盯“举一反三”能力提升任务,以“大起底”的思维全面开展全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机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举措坚决防范“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三、工作机制

成立刚察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斌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本瓦玛选  沙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哈尔盖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仁太   泉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藏多吉  吉尔孟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跃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才让罗加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长

    朱生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国林   县农牧水利科技局局长

    却松尖措 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志杰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依托管网普查数据,聘请第三方摸清建成区排水管网底数排查是否存在污水收集管冈空白区是否存在雨污合流、管网混接错接接、管网老化破损等情况是否存在污水溢流直排影响周边河流水体和环境问题,厘清污水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二)加大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充分考量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需求,分期分批形成改造建设计划,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开展排管网病害检测,有效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新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混错漏接等管网改造和缺陷问题管网修复。改造完成的城镇老旧管网和设施要及时做好检验检测工作,未改造完成的制定建设和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共同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压紧压实各乡镇属地责任和第三方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承担污染物达标排放主体责任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内部管理,及时维修保养、更新设施设备,提高自行监测能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针对基层工作人员能力较弱的问题,加强培训力度,通过行业培训、交流参观、岗位大练兵等活动,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发现不了问题”的短板。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强化监督考核问效。按照《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将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拨付挂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屡不改或数据造假、故意损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综合用通报谈、警示曝光、经济处罚等有效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全面开展一次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的要求,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县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农牧水利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排水许可制度,鼓励机关企事业机关单位加快推进各自院落雨污管网分流体系建设,对分流不到位的新建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运行。发挥住建部门优势,把好排水管网建设的事前施工图审查关、事重质量安全监督关和事后的运营关,提升排水管网建设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

配合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的统筹推进、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切实推动典型案例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工作有效落实。

加快项目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立足实际紧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收集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以规划为依托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加大项目谋划报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补齐全污水治理领域内的各项短板压紧压实举一反三整改责任传导链条确保各项计划落到实处。

强化行业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污水收集处置盲区要早发现、早解决。持续对雨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开展整治从源头治愈水污染“顽疾”确保污水入厂,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解决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等长效管理措施消除存量控制增量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和推进相关信息广泛宣传排查整治成果和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刚察县“举一反三”能力提升任务推进情况一览表



附件1:

 

举一反三能力提升任务推进情况一览表

整改任务

具体存在的问题

当日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备注

1、全面提高生活污水收集效能

 

 

 

 

 

2、全面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全面提升设施运营监管水平

 

 

 

 

 

4、持续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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