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刚察县“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刚察县“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
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查摆我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根据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北州“举一反三”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建〔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国之大者”重大要求,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问题排查整改,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以“全覆盖、无盲区”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民生导向,紧盯“举一反三”能力提升任务,以“大起底”的思维全面开展全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机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举措,坚决防范“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三、工作机制
成立刚察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任 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斌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本瓦玛选 沙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旦 哈尔盖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仁太 泉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藏多吉 吉尔孟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跃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才让罗加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长
朱生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国林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却松尖措 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志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依托管网普查数据,聘请第三方摸清建成区排水管网底数、排查是否存在污水收集管冈空白区、是否存在雨污合流、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管网老化破损等情况、是否存在污水溢流直排影响周边河流水体和环境问题,厘清污水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二)加大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充分考量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需求,分期分批形成改造建设计划,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开展排水管网“病害检测”,有效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新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混错漏接等管网改造和缺陷问题管网修复。改造完成的城镇老旧管网和设施要及时做好检验检测工作,未改造完成的制定建设和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共同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压紧压实各乡镇属地责任和第三方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承担污染物达标排放主体责任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内部管理,及时维修保养、更新设施设备,提高自行监测能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针对基层工作人员能力较弱的问题,加强培训力度,通过行业培训、交流参观、岗位大练兵等活动,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发现不了问题”的短板。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强化监督考核问效。按照《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将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拨付挂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或数据造假、故意损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经济处罚等有效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全面开展一次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的要求,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县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排水许可制度,鼓励机关企事业机关单位加快推进各自院落雨污管网分流体系建设,对分流不到位的新建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运行。发挥住建部门优势,把好排水管网建设的事前施工图审查关、事重质量安全监督关和事后的运营关,提升排水管网建设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的统筹推进、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切实推动典型案例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快项目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立足实际,紧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收集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以规划为依托,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加大项目谋划申报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补齐全县污水治理领域内的各项短板,压紧压实举一反三整改责任传导链条,确保各项计划落到实处。
(三)强化行业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污水收集处置盲区要早发现、早解决。持续对雨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开展整治,从源头治愈水污染“顽疾”,确保污水入厂,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解决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等长效管理措施,消除存量、控制增量,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和推进相关信息,广泛宣传排查整治成果和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刚察县“举一反三”能力提升任务推进情况一览表
附件1:
举一反三能力提升任务推进情况一览表
整改任务
|
具体存在的问题
|
当日整改进展情况
|
完成情况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全面提高生活污水收集效能
|
|
|
|
|
|
2、全面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
|
|
|
|
|
3、全面提升设施运营监管水平
|
|
|
|
|
|
4、持续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