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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刚察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方案》的通知
刚政办〔202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刚察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0

 

 

2024年刚察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4〕17号)文件要求,我县被确定为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样本县。为高质量推进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找出当前乡村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运用好评价成果,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为乡村建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牧区人居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县乡(镇)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刚察县乡村建设评价统筹协调工作,成立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斌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建宁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员:本瓦玛选   沙柳河镇政府镇长

     哈尔盖镇政府镇长

      才仁太    泉吉乡政府乡长

洛藏多吉   吉尔孟乡政府乡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马跃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候念农    县财政局局长

才让罗加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国林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安永熙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逯科章    县教育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长

朱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郎什姐   县民政局局长

张春林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德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旦增尖措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达哇俄塞   县应急管理局长

乔玉飞    县统计局局长

李处尖木措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吴天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潘海鹏    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主任

王海钧    国家电网刚察县供电公司经理

郑国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三、评价范围

根据历年评价村数量,将我县剩余12个行政村全部纳入乡村建设评价范围,即沙柳河镇红山村、河东村,哈尔盖镇果洛藏秀麻村、塘渠村、察拉村、切察村,泉吉乡新泉村,吉尔孟乡向阳村、日芒村、环仓贡麻村、秀脑休麻村、秀脑贡麻村。

四、明确部门分工

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主管部门及专家团队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问卷调查、村景采集、实地调研并配合县市政服务中心收集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等现场评价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农民收入、政府财力、就业发展、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政府财力方面的数据。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提供全县耕地流转面积、县城农机合作社数量等数据;负责提供县域地表水监测、水质的断面个数占县域监测断面总个数的比例数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建设、乡村风貌特色、环境宜居、住房服务、市政设施服务等方面的数据收集汇总。

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至县、镇处理的自然村占比等方面的数据收集汇总。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提供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牧区宅基地审批等相关数据资料。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及乡村振兴示范村数据信息。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县城医院数、开展远程医疗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占比等数据。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县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等数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县城、乡村道路及县域运输服务相关数据。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全县教育服务及师资力量等相关数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全县年度培训乡村建筑工匠、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数据。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县域地表水水质优良占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占比、生态红线保护区占比的自然村等数据。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县城常住人口数与县域户籍人口数的比值、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等数据。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县域覆盖5G移动信号行政村数量等数据。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提供县域历史建筑数量等数据。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县域设有消防队乡镇数量等数据。

县邮政管理负责提供县域有寄递物流服务站行政村数量等数据。

国家电网刚察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县、乡村电网覆盖等数据。

县精神文明办负责提供文明村创建及评定等数据资料。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全县残疾人状况等相关数据。

五、实施步骤

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分筹备启动、组织培训、数据采集、成果提交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5月7日-10日)。制定刚察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培训会会议议程,准备会务工作。

(二)组织培训阶段(5月10-11日)。组织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刚察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安排部署暨培训会,进行乡村建设评价培训工作。

(三)数据采集阶段(5月12日-6月30日)。配合第三方评价机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评价,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采集本单位所有指标数据,并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四)成果提交阶段(7月1日-16日)。全面开展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近年来乡村建设工作成效的一次集中自查和检验,按照省州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评价工作进度的时效性、流程的规范性、效果的准确性。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各项数据和所需资料,实地调研无缝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各乡镇确定一名主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迅速开展培训安排,集中时间、精力和人力,全力以赴开展评价工作,并2024年7月16日前将乡村建设评价指标数据上报。各部门确定一名数据上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主动认领指标,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于7月5日前由主要领导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

(三)认真采集信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确保提供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严格执行评价方案,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1.问卷调查。在4个乡镇开展村民问卷调查,在4个乡镇的所有村开展村干部问卷调查。2.村景采集。组织在4个乡镇选择12个行政村开展村景采集。3.实地调研。4个乡镇12个行政村开展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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