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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9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排非本级预算资金
的通知
刚政办〔2025〕14号

县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青海省审计厅对2023年海北州政府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计报告》(青审财报〔2024〕52号)中反馈我县存在违规安排非本级事权支出、向非本级预算单位安排经费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安排本级事权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遵循预算法定原则财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预算安排必须以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明确预算资金安排权限县财政局作为全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工作。除县财政局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擅自安排非本级预算资金。县财政局加强预算资金审核,对非本级事权支出、非本级预算单位资金一律不得安排支出。

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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