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哈尔盖镇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哈尔盖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建设工作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强化领导,不断增强依法执政水平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增强。完善和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工作方案和普法计划,细化了“法律八进”工作机制,顺利通过了“七五”普法验收。二是组织网络进一步得到健全。坚持自治、德治、法治为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好党支部引领和牧民组织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牧区稳定、和谐、发展的最终目标。三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打造“阳光政务”,更新制作了镇政府工作人员去向牌,将具体的人员、岗位、办事范围、联系方式以及去向等向群众“亮出来”,并规范村级运行,深化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每月月底对各项重点事项、财务支出等情况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完善制度,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德瓦尕宝”村级调解模式,以创新为抓手,通过长期的探索和总结,初步建立了一个“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制度。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级维稳网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所得的各类维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全镇维稳工作的最新动态。二是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积极有效的稳控措施。坚持每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矛盾苗头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期,成功率100%。
三、加强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深入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单位等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着重在全镇范围内对机关干部、村(居)民、在校学生等层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环仓秀麻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普法宣传7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3期,悬挂横幅12个,全民学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行为更加规范。二是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通过干部学法网、法治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干部职工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
四、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我镇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推动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