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上报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4日 消息来源:

2021年,刚察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县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和优化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的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监督和指导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形成合力。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公布上一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制定《刚察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部署要求,对全县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第十七届刚察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权力运行配置。进一步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项目审批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相关业务事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监管模式由传统监管向信用监管转变。按照“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第一时间发布各部门认领的所有事项。为方便企业、群众上网办事,以省政府审改办核准的目录为准,将829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截至目前,我县已认领跨省通办事项60项,政务服务大厅已受理办结10400项,未出现投诉及差评,在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2.0系统)共梳理录入行政事项5122条(其中行政许可164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奖励26项、行政裁决10项、公共服务385项、其他行政权力281项、行政检查82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处罚3894项);在政务服务平台中梳理录入行政事项829条(其中行政许可114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确认53项、行政裁决10项 、公共服务374项、行政收费18项、其他行政权力224项、行政奖励15项)。政务服务平台已横向展示24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纵向联通国家、省、州、县四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可办率达8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加快完成“一网通办”平台升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实现“一个窗口提交、一个流程办理、一次发放到位”,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至1.5个工作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天内,极大释放了改革红利。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网通办”平台、电子签名等市场监管领域的广泛应用。深入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成立“审批破冰”工程领导小组,编制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全县在线监管平台(二期)政府投资项目立项15项,企业备案4项,办结率达100%。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青海省观若律师事务所达成一致,聘请6名法律顾问,实行每一季分赴39个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和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实现了我县31个行政村、8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健全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法律顾问团团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团长,聘请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顾问,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司法为成员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处置重大资产过程中,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纠错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法律顾问累计审查各类决策文件52件,提出意见建议531条

(四)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扎实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积极践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把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备案”五关,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共审核发布规范性文5件,登记备案率为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2021年审查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及时向省司法厅备案。

(五)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了全县26个执法单位主体及执法人员统一录入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其中补录行政执法人员239名,考试报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40人,并组织完成刚察县2021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参加人数180人次,组织开展了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3场次,参加人数200人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第三方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2020年度已办结的96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评,其中抽取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劳动监察三种执法类别行政执法案卷19卷由第三方(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评查,通过以合法性和规范性为评查标准的百分制评查,对不合格案卷要求及时整改。先后组成以政法、市监、公安、司法等部门为成员的执法协调小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监督所等26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转型发展和重新定位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思考和研究,制定了《刚察县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贯彻意见的工作方案(草案)》,积极承接全县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严格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政府形象。2021年涉府应诉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案件经复议后诉讼败诉。着力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人民、行政、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80个,聘用人民调解员396名,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24万元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7件,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6件,调解成功率达99%。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双普法”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网络学法用法考试,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校普法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负责人,成立刚察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法律八进”工作,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7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3.1万册,受教育群众达800余人次。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利运行廉洁阳光自觉接受多方监督。完善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民生保障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坚持抓住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主要环节,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固定政务公开专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等制度。增强组织监督保障,健全各级各部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实时定期巡查和重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单位缺乏专业法治人员的问题依然存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县级中心专职调解员原则上达到3-5人,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少于2人”的要求,我县目前已设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但由于人员缺乏,工作开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三、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持续推动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等立法项目。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持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稳步提升解纷水平和治理效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零距离”服务。

()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落实政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职责。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机制作用,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检查考评力度

 


中共刚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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