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把讲法治与讲政治结合起来,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紧扣《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着眼五年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遵循。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方面、全过程。按照政府全年学法计划,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议开展日常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建设考核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作为法治建设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强化统筹推进,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化简政放权,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监管便利化、规范化。一是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程审批”“青松办”等重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明确审批事项,严格办结时限等,提升审批工作效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互联互通,整合政务服务事项至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形成“一窗受理、分类办理”的工作模式。力推“跨省通办”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梳理形成县级行政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二是不断强化政务服务监管。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信用监管、“好差评”及投诉处理等工作制度,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群众线下评价,实时共享查询信用信息及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通过建立评价投诉反馈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办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截至目前,我县政务服务无差评记录。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梳理、认领、清理等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州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高标准、高规格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二是推动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青少年、信教群众等普法对象为重点,精准分类施策,提升学法用法实效,以点带面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刚察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少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
二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还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州人社系统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系统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和权力下放有效承接机制。
(三)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公共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人社大厅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全力推进不见面政务服务真落实,见实效,简化办事手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健全权力行使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明确集体决策事项,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发扬民主决策,严格决策的执行落实。落实公开制度,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五)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部门法律事务运行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减少执法随意性,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参加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
(七)依法规范争议案件处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统计分析制度,对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全面掌握人事争议情况,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通过行政争议案例评析会、工作交流、座谈会等方式,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能力水平。
(八)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注重上下联动、注重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载体、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政策解读、送法上门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进一步主导普法宣传的主动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