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刚察县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消息来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州局和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关于开展税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刚察县税务局紧盯总局、省局各项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现就刚察县税务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提升法治思维。

刚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展现政治担当,持续推进依法治税,落稳落准落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在思想上提高站位,深刻体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三是严肃政治生活,永葆政治本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确保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贯通到底,从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躬自省,做到举一反三、常治长效。

(二)依法组织收入,履行税收职能。

刚察县税务局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本年税收收入计划和财政税收计划,做好事前预测上报、事中收入监控、事后总结分析工作,实现上下畅通、内外联动。2023年全年共入库各项税费收入39904万元,其中入库税收收入10861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共入库税收收入23780万元。入库中央级税收收入480万元,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1038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987万元,非税及其他收入5056万元。2023年共入库县级税收收入14041万元(含两费),超额完成地方收入任务11482万元的22.29%。主要本年内共入库耕地占用税9527万元,为拉动县级收入的主要贡献力。

(三)税费优惠持续,不打折扣落地。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巩固政策效应。县局始终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的理念,充分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性与长期性,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抓好抓实政策落地,深入研究学习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跟进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政府出台的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我县市场活力。加强减税降费核算分析,提高减免税费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核算数据真实准,全年共办理留抵退税12907万元,涉及14户次。二是力促协同共治,提高退税效率。今年以来,在大规模留抵退税过程中,县局积极与人行国库、县财政对接,通过税务与国库系统连接国库方快速处理已推送退税,实现退税业务“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退税效率不断提高,办理退税时间基本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

)落实精确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刚察县税务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治原则。结合刚察地区实际工作情况,认真推行了6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极大的提升了纳税缴费人的满意度,优化了当地的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实际工作要求,梳理和发现税收执法风险点和突出问题,为准确识别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奠定基础。

)强化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规范。

刚察县税务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不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巩固实施刚察县局“基础工作先行、制度落实保障、思想意识再加固”的三步走战略。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完善行政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公开透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弘扬“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

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设立“税费矛盾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提供全方位的涉税矛盾争议咨询调解服务,刚察县税务局与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个职能部门积极沟通,聘请各部门业务骨干担任调解中心调解员,结合实际拓展建立“税务+司法部门”“税务+职能部门”调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桥梁纽带作用,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税费矛盾争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做到解决一户纳税人的争议矛盾,化解一个行业的争议风险,坚定不移走好群众路线,全力打通联系和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最后一公里”。

(七)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刚察县税务局不断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地发挥党委在税收事业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不断探索对内依法行政和对外依法行政的关系,加强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始终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权责一致。对内不断学习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对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从行动上做到了二者并重,相互依托,共同推进。

(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执法资格考试是提高税务人员法治观念和专业素养,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执法资格考试,对历年新入职人员和往年执法资格考试未通过人员提前进行思想动员。法制部门广泛借鉴和吸收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组织学习讨论不断提高学习质效,不断加大对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绩效考核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将其纳入相关股室的绩效考核内容中,做到岗责明确、责任到人,真正发挥绩效“指挥棒”奖勤罚懒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刚察县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在部分工作中展现出不足。一是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还不能完全、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缺少法治意识支撑,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二是税源管理和税收执法人力不足,基层执法工作繁重,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偏少,法制机构力量薄弱,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服务、牵头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及省局、州、县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主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体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二)落实优惠政策,注入发展活力。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并拓展应用退税减税降费“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积极履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落实2024年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并依托“税费管家”发挥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的效用,做好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及以后各项工作任务的推送落实,达到税费政策应享尽享,提示提醒应知尽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稳妥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巩固三项制度,推进精准执法。将“三项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贯穿在税务执法全过程,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性,纵深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促进税务行政执法公正严明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积极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力争在精准执法方面贡献法制力量。

(四)继续探索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三告知”工作方法。继续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基于“税费矛盾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设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优点长处,补足缺点短处,继续完善“参与调解的人员在调解前告知调解员身份信息,调解中告知双方权利义务,调解后明确告知依据和结果”的“调解三告知”工作方法,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在涉税涉费矛盾争议中的利益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