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支付资金的通知
2021 584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消息来源:

财政局代编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80号),现提前下达中央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12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62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50万元)。列2022年收入科目:1100313,农林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青海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1778号)及《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并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及时分解填报绩效目标表,报市(州)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9月底前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刚察县财政局

2021年1214

 

 

 

 

 

 

抄送:局长、副局长、档(3)。

刚察县财政局农财股          2021年12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