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3日 消息来源: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问题第二十一项:环湖北岸违规建有宾馆、餐厅等20多个,占用草场1.32万平方米,草场植被被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加之环湖8个乡镇每日直排生活污水3000多吨,对青海湖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整改责任单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拆除各类违规建筑,加大草场恢复治理力度,健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好青海湖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注重宣传引导,加强违法违章建筑排查、拆除、植被恢复和后期的巡查监管,坚决防止反弹,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的包干责任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2.强化污水直排问题监管,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污水收集设施安装全覆盖,不留死角,将污水清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整改成效1.以发放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使群众增强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思想意识。研究制定了《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海晏、刚察段)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共排查出违法违章建筑30家,完成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拆除和植被恢复。加强后期巡查监管,与省住建厅、青海湖管理局对接,印发了明确青海湖景区规划管理职责的通知、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监管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晰了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规范青海湖景区建设行为,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刚察县:排查出环湖北岸违规建设宾馆6家。州县多次组织人员赴现场实地查看,督促问题整改。目前,2家恢复居住性质,4家草原征占用、环境影响评价、房屋不动产等手续办理齐全。

海晏县:排查出环湖北岸违规建设农牧家乐经营点24家。累计拆除23家,1家作为海晏县三角城镇环湖生态巡察办、海晏县克土沙区林业管护站办公点予以保留。对所有拆除区、整治区域的草原植被全部完成了恢复。

2.制定了《海北州城(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巡查监督管理办法》,强化污水直排问题监管,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污水收集设施安装全覆盖,不留死角,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清运工作,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刚察县:一是投资2654.22万元,建设原鸟岛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增效及污水收集管网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210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新建生物阻隔带和泉吉河、哈尔盖河工作站2座,配套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及辅助设施,项目已竣工备案;二是强化环湖污水监管,4家环湖宾馆签订了污水清运协议,将污水清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建成投资75.4万元的哈尔盖镇、热水地区两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投入使用。

海晏县:投资1100万元实施了岳峰、东达污水治理项目,建成地埋式污水处理站2座,配套管网9.62公里,项目已投入使用。

 

整改时间

20189月至202110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杨启刚   联系电话:0970-8642537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市州或省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