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消息来源:

整改任务概述


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三项:海北州门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严重超负荷运行,填埋垃圾约25万吨,超过设计库容量约47%;渗滤液收集池严重破损变形,防渗层大量脱落,渗滤液通过雨水沟直排环境。此外,海北州西海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防渗膜大面积损坏无法起到防渗作用。

整改责任单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科学规划城乡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乡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确保垃圾及渗滤液收集处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海北州对门源县、西海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整治,确保渗滤液有效收集,规范处置。加快推进门源县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整改成效1.门源县及时制定了具体整改目标和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为:一是设立了市政办公室,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对全县生活垃圾处置、填埋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评估,合理布局,将需要新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纳入了“十四五”规划。二是第一时间对渗滤液收集池进行了维修处置,消除渗漏隐患。县城生活垃圾封场及整治工程投资1926万元,于2021年4月6日开工,2021年12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并对该垃圾场的渗滤液、地下水、土壤、无组织废气等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三是投资10090.08万元的泉口镇灰渣处置场、垃圾热解站及青石嘴镇垃圾热解站于2019年6月15日开工,2021年10月29日通过竣工验收,设计库容77万立方米,3台热解设备热解能力达到60吨/日,目前已移交门源县城投公司运行。投资2297万元的东川镇垃圾填埋场,于2020年1月4日开工,2020年10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设计库容17.9万立方米。四是建立和规范了泉口镇、青石嘴镇、东川镇垃圾场运营机制,县财政预安排了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经费,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提供保障。同时,印发了实施《门源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从生活垃圾处置前端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制定了《西海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西海镇垃圾填埋场转运整治方案,7月27日开始转运,11月4日完成全部转运。二是西海镇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9日由州发改委下达批复,2020年9月28日县政府落实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536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12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

3.针对反馈的问题,州县住建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印发了住建系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积极谋划实施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补齐短板,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效。

整改时间

201910月至2021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徐运毅  联系电话:0970-864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