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刚察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的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公布各类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按照人员调动,自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形成领导重视,协调一致,各负其责新局面,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遵循政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网络,强化网站栏目整改、政策解读等工作。同时,县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通过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将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重点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要事项、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及就业岗位信息情况,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监管信息,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农牧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四)创新公开方式。在公开方式上,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设立固定性公开专栏进行长期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设立活动性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及时公开;对新的政策规定和牵动面大、涉及范围广的政务事项,通过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以及电视台、公示栏播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更真实、更贴近实际、更符合群众意愿。
(五)完善公开内容。充分依托刚察县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7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38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45条、财政预决算公开136项、专题专栏新增3个、省内外重大新闻280条、公告204条、重大民生信息15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138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达47人,有效保障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解读信息发布1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16条。青海政务服务网共受理14074件,正常办结14030件,不予受理25件(条件不符),撤销申请1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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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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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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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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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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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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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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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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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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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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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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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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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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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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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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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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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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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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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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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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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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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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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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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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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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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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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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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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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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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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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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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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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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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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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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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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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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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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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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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有滞后现象,日常维护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推进;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专业知识学习不深刻,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各乡镇、各部门监管、监督力度不强,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在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群众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