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多举措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消息来源:

为稳步推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县民政局聚焦困难群众关切,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主动进位、提前谋划、积极作为、圆满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此举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了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实现审批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提高识别精度和效能保障,促进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切合实际和便于操作的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细化工作操作流程,落实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对象认定和保障水平。经过深入调查研究,5月初,科学制定了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权限下放乡镇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为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县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相关配合落实责任。县财政部门负责低保资金的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人社部门积极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县乡村振兴、卫健、教育、住建、农牧、医保等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完善低保制度的有关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712日,海北州民政局举办了全州民政系统社会救助政策业务知识培训班。726日至28日,刚察县民政局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培训会,分别对5个乡镇举办培训5场次,由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政府购买经办人员及村(居)“两委”共计74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主要培训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等具体环节和程序。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将低保审核、认定工作全部交由村(居)委会来完成,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从严监督检查。县民政局是社会救助工作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县级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乡镇每月提交的城乡低保新增或退出对象名单,会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困难群众受理办结程序、保障对象档案监管,从而保障城乡低保审批做到准确、公正、规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中的兜底政策,是困难群众维持基本生活的最后保障线,各乡镇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保障标准、认定条件、环节时限,认真审核把关,把这项惠民政策执行到位,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