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消息来源:

2023年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力求公开实效,全省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今年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撰写和报送工作要求各业务办公每周不得于一篇信息,2023年度总共撰写信息简报315篇,其中中央采编3篇,省级采编2篇,州级采编141篇,县级采编56。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来,我局按照“四室两厅”标准建设,成立刚察县婚姻登记处8月份撤出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在与全县各部门数据共享的同时,做到了及时处理,认真沟通答复,高效办结,提供优质民政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的监督检查,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权责清单在民政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予以公开。目前,刚察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共有115项,包括县民政局权责清单104项,其中许可事项6项,处罚事项68项,行政强制5项,给付事项3,确认事项8项,行政监督4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职权6,公共服务1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1项,处罚事项1项,确认事项2项,给付事项2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公共服务1项。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民政信息共享,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实现了社会组织许可和处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数据共享,实现了联合信用惩戒目标。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来,我局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撰写和报送工作,各室针对数据在全的位次、行业类别进行精准分析,精准服务,提高了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推动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刚察县民政局公众平台作用,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重要信息,把党和国家以及省上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原原本本地传播出去;通过“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权威发布”等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县民政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五乡镇民政办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此外,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用,开通“微信视频号”号,着力扩大新媒体矩阵。

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来,县民政局按照民政法律法规和民政执法工作程序对各社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并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等单位,对民政领域各福利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2次,确保数据真、基础实、环境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还没有完全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备。三是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

改进措施:2023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民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对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各类资源,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民政信息需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